林桂芳的父亲林获,字元辅,号光山,曾任宋朝的琼州太守,致仕居乡。帝驻跸崖山时,林获与护驾的赵宋宗室赵必次相好,结为至交。赵必次原名逊崖,乃宋太祖赵匡胤的十一世孙。登进士,被封为上柱国。元师攻陷临安,随杨妃护二王南逃,由闽到粤最后至崖山,均与陆秀夫、张世杰等参预朝政。及崖山兵败,托嗣(长子赵良钤、次子赵良骢)于林获,乃赴海殉国。林获担负抚养赵嗣之责,将他们匿藏在睦州东乡。改赵良钤名为林大奴、赵良骢名为林二奴。诗礼庭训,练弓习艺,常年不懈。林获有二子,次子林桂芳好义习武,与赵氏兄弟友爱相投。后来,林桂芳与赵良钤、赵良骢兄弟聚众万余,在泷水县皂幕山之西的罗旁起义,抗元复宋。可惜如今已被元军万户王守信镇压,林桂芳等人被杀,起义失败。
又有南海县民欧南喜因食盐为政府垄断,私贩猖獗,税抽增加而聚众清远起义:有众号称数十万,自称“清远王”,自立官制,封官赐爵;聚众十余万,断发文身,号称“头陀军”。据平康下里东团村等处,用宋末帝赵的年号“祥兴”纪年。增城县蔡大老、钟大老、唐大老起兵响应。又有福建林天成起义响应。
不料欧南喜派遣手下的元帅、丞相率兵袭取广州时,被王守信击败。欧南喜只得率军逃到新会,与新会起义军首领黎德会合继续抗元。
黎德正是新会人,因与香山马南宝抗元事败,决不甘心,誓死抗元到底。欧南喜来投,正合他意,他便加快了抗元步伐:组织了七千艘船艇,号称二十万之众,与欧南喜组成抗元联盟,“陷城邑,杀官绅”。“官军与战,屡为所败”,因而,“岭海**,朝野震惊。”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正准备与其联盟时,却闻官军已然大举进剿。不久,闻听“江西行省参知政事也的迷失擒获黎德,招降其余党一百三十三人。”黎德壮烈牺牲,其弟黎浩及招讨使吴兴被押送大都杀害。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听了,除了哀叹,还是哀叹!
“天哪!难道就没有复宋之路吗?不行,我们死也不甘心呐!”
郑毅经过前思后想、左右权衡,终于有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
“什么,再闯燕京?”
“不会吧!刺杀忽必烈?”
伍术、冷若梅等听了郑毅的决定后,无不大感吃惊和意外;若非与他经历过生死与共,必然以为他疯了。毕竟纵观历史,除了一些因为争权夺利等原因而有过极少数谋刺皇帝的故事外;真正为了行侠仗义而有是举的:专诸刺王僚、聂政刺侠累、豫让刺赵简子和荆轲刺秦等典故实亦屈指可数。又有几人为了国家,能够如此壮怀激烈?
郑毅却点点头,毅然决然地道:“实不相瞒:在下本是大理国宰相高泰祥的孙子高继祖。大理国被蒙古鞑子侵占后,在下随叔父、大将军高和四处逃亡,却屡屡被鞑子所追杀后来幸亏义父所救,在下方得苟延残喘至今;却又再次经历了亡国之痛!这倒也罢了!可是,义父为家为国,先是不惜身家性命,怒诛误国奸臣贾似道;后来为了抗元复宋,拯救德皇帝和文丞相,终于捐躯、身死异域。你们倒是说说,我义父为的是什么?”
“行侠仗义!”
“誓死不当亡国奴!”
“对呀!在下有义父英雄若此,难道在下这做义子的,又能够沦为狗熊吗?”
伍术、冷若梅等听了,更加大受感动,当即决定舍命陪君子,义无反顾地助他实现这一壮举。
他们既然决定潜入燕京刺杀忽必烈,于是立时精神大振,积极行动了起来。
数日之后,伍术、冷若梅等再次纠集了不少中原武林精英和江湖志士,并率同丐帮帮众数百人,随着郑毅往燕京进发。
在路不则一日,一行终于进入了张家口坝上草原。这里的风景如诗如画,入眼但见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不见一个蒙古包,尽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
走了多时,忽见眼前侧对面的山坡上,大群的野生黄羊正在毫无顾忌地抢着草吃。草原上总有数不尽的黄羊,还有旱獭,都是蒙古族人传统生活中除了马、骆驼、牛、绵羊、山羊这些传统上驯养的“五畜”之外最重要的动物皮可以用,肉可以吃,油也可以用;更可藉以度过灾年。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无暇细顾,骑着刚刚买来的马匹匆匆驰过。
快到一个山谷口,大家的坐骑忽然全都竖起了双耳,并且直直地瞧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始见凌乱。
郑毅、伍术、冷若梅等抬眼望去,只见百十步之外那喇叭形的山谷后方,竟然有五十余匹之多的一大群金毛灿亮、杀气腾腾的蒙古草原狼,正自目露凶光、平翘长尾,半吐着长舌,贪婪地盯着谷口后方不远处的两位蒙古族姑娘。只见她们头戴圆顶、窄檐“钹笠帽”,身穿“前有裳无衽,后长倍于前,亦无领袖,缀以两袢”、便于弓马的“比甲”,外罩对襟短“马褂”,足蹬长可及膝的皂皮靴,骑着壮硕、善跑的蒙古“乌珠穆沁马”,正赶逐着两只蒙古旱獭。
旱獭又名土拨鼠、草地獭,又叫哈拉、雪猪、獭拉、曲娃(藏语)。体背棕黄近土色,常栖息于高原草甸草原,山麓平原和山地阳坡下缘,集群穴居。毛皮质好,肉细嫩鲜美,肉、油、骨、肝、胆均可入药。有冬眠性,出蛰后昼间活动。其以禾本科、莎草科及豆科根、茎、叶为食,亦食小动物。耐饥饿,不饮水,爱吃雨后草及露水草。别看它颈部粗短,耳壳短小,四肢短粗,尾短而扁平整个儿胖乎乎的,却亦如“狡兔”有“三窟”其所居洞穴有主洞(越冬)、副洞(夏用)、避敌洞。主洞构造复杂,深而多口。且其性情极为机警,视觉、听觉都很敏锐,捕捉十分不易。
两位蒙古族姑娘许是因为它们的可爱有趣,或是因为它们的皮肉稀罕,或是因为它们的不易捕捉,此刻正全神贯注地驱马赶逐着它们,犹如“螳螂捕蝉”;根本就未意识到“黄雀在后”:正有这么一大群的蒙古草原狼对她们“虎视眈眈”着呢!
郑毅注意到: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赤狼,其大如花豹,并较普通的狼几乎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看来铁定是狼王了;它周身的鬃毛(尤其是那颈项处)发出黄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逸散出一股凶傲的不怒自威!
郑毅纵观眼前情势:尽管自己这方人多势众,但要毫发无伤地对付偌大的狼群,却也丝毫没有胜算;何况另一方只是两位姑娘家,稍有不慎,必然葬身狼腹。而他同时也知道:蒙古草原狼的出猎速度奇快无比,那不到百十步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是霎时便可一蹴而就的。何况狼群庞大,防不胜防,惟有“擒贼先擒王”,方能骇退狼群,安全地救下两位姑娘。
郑毅素知伍术的成名绝招“笙龙惑虎”乃是独步天下的暗器功夫,不到万不得已,那是绝不会轻易使用的;却又正是一击必致赤狼王于死地的唯一手段。于是悄悄地驰到伍术身边,悄声道:“烦劳伍兄一展‘笙龙惑虎’奇威,救那二人一救!”
伍术点点头,随即悄悄地策马领先,独自缓缓地靠近狼群。蒙古草原狼本性凶残多疑,不易靠近;然而此时那赤狼王正伸长着脖子瞄向两位姑娘,群狼也都竖着又尖又长的耳朵,静候着赤狼王的命令,因此并未觉察伍术的动作。直到伍术进到约莫三十步远近之际,赤狼王才猛然发现了他,豁地站立起来,仰天“嗷呜”的一声长鸣,声震天宇。群狼纷纷响应,立即分散开来,扑向伍术。
郑毅和冷若梅等大惊失色,纵马向前来援;两位蒙古族姑娘虽然在不经意之间,吓得花容失色,手足无措,却不忘投来感激的一瞥。说时迟、那时快,伍术当时一见赤狼王仰天长鸣,右手中那笙早已向左划了半个圆弧,然后反手运劲、巧施妙招、向外一甩,蓦见那笙的“十三簧”脱手飞出,化身十三支“吹毛透风”、锐利无比的镔铁剑,犹如条条飞龙,准确至极地射入赤狼王和它身旁几只大狼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