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南疆保民官
1290年,启新七年,吕宋,南疆。
热浪仿佛凝固在空气中。
这里与四季分明的中原迥异,终年炎热潮湿,阔叶植物疯长,虫鸣鸟叫交织成一片永不歇止的喧嚣。
距离朝廷所在的君临港百里之遥,这片新开辟的土地上,秩序与野蛮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张牧之的保民官衙署,坐落在南山集开拓领的中心。
所谓衙署,不过是一间比周围棚屋稍大些的木竹结构房子,顶上铺着干硬的棕榈叶。
门口挂着一块简陋的木牌,用炭笔写着保民官三个字。
这里没有中原州县的青砖黛瓦,也没有森严的等级仪仗,一切因陋就简,务实为先。
张牧之,年近三十,皮肤被南方的烈日晒得黝黑,手脚粗大,脸上带着常年劳作风吹日晒留下的深刻痕迹。
他本是广州疍民,在水上漂泊求生,后来辗转加入启宋,被分配到这最南端的边疆开拓。
最初的开拓团遭遇土著部落袭击,几乎死绝,只有他捡回一条命。
镇南将军陈为公率军剿灭了那股袭击者,为他和其他遇难者报了仇,并将幸存的他安排进了新组建的南山集开拓团。
几年下来,他凭着敢打敢拼、处事相对公道,赢得了这百余户新老移民的认可,被推举为这处边境之地的首任保民官。
衙署的支出,则按照十抽一的原则,各家各户轮流提供些许粮食或猎物,勉强维持他和一个半大少年组成的衙署运转。
他的权力有限,与朝廷委派的知州共治。
实际上这位知州乌咕大人管辖着方圆数百里内的十几个开拓点,很少亲临南山集这等偏远之地。
主要负责调解内部纠纷,维持基本秩序,协助处理与周边归化民的关系。
这天上午,张牧之刚处理完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
两家农户因为一只跑丢的母鸡归属吵得不可开交,他勒令两家共同照看母鸡及其日后所生鸡蛋,直至找到确切证据,才算暂时平息。
汗水浸湿了他粗糙的麻布衣服。
还没等他喘口气,衙署外就传来一阵喧哗。
只见汉人农户李老栓揪着一个名叫岩的归化民少年,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后面还跟着几个看热闹的移民和归化民。
“张保民!你可要给我做主!”
李老栓气得胡子直抖,将少年往前一推,
“这小野崽子,放他家的水牛吃了我刚抽穗的稻子!一大片啊!眼看就要收了!”
那叫岩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皮肤古铜,腰间围着兽皮,梗着脖子,用生硬的汉语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