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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南洋新秩序(第1页)

第一百一十章:南洋新秩序

随着满者伯夷的分崩离析,三佛齐的屈服,和哈里斯国、如来佛国的相继请求保护,启宋在南洋的权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赵昺与他的核心智囊们,并没有满足于仅仅充当一个调停者和保护者。

他们的目光,投向了更深层次、更长远的控制,经济与制度的重塑。

议政殿内,关于如何将这种军事和政治上的优势,转化为永久性、制度性霸权的讨论正在进行。

“陛下,”户部尚书率先开口,他面前摊开着厚厚的账册,

“成为保护国,固然能收取保护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内政。

然则,此非长久之计,亦非利益最大化之策。

各地关税壁垒犹在,我朝商品进入其市场,仍需缴纳重税,且常受其本地行会、贵族盘剥掣肘。”

枢密使张世杰接口,他的视角更为宏大:“军事存在需巨额花费。

若不能从当地获取持续稳定的收益以弥补军费,长期驻军将成为朝廷沉重负担。

且零敲碎打的贸易协定,易因当地政权更迭而失效。”

一直沉默的外相陆秀夫,此时缓缓提出了一个构想:

“陛下,诸公,既然我朝已成为南洋诸邦公认的保护者,何不借此大势,推动订立一项覆盖整个南洋区域的共同条约?

仿效古之盟约,然内容须以保障我朝经济利益与战略安全为核心。”

赵昺眼中闪过一丝兴趣:“具体言之。”

陆秀夫显然深思熟虑:“此条约,可命名为《南大洋诸邦互保与通商公约》,其核心可概括为两条:

其一贸易自由。所有签约邦国,须废除彼此间的一切关税壁垒及非关税障碍,允许商品、资本自由流通。

其二门户开放。所有签约邦国,须向我朝商民开放全部市场、港口及投资领域,给予我朝商民与本国商民同等待遇,不得有任何歧视或限制。”

文天祥补充道:“可再附加一款,各邦国间若有争端,须提交由我朝主导的公约仲裁庭裁决,不得擅自诉诸武力。

如此,我朝既掌握了经济命脉,又掌控了争端解决机制,南洋秩序,尽在掌中。”

殿内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这已非简单的盟约,而是一套旨在将整个南洋经济彻底纳入启宋体系,并剥夺其自主发展能力的制度性安排。

赵昺沉吟片刻,看来古代人确实只是见识少而已,对于自由贸易这一套,很快就理解了嘛。

“善!便以此为基础,拟定公约细则。告诉那些保护国,签署此公约,乃是我朝提供保护的先决条件。

顺之者,可享太平,可得些许贸易之利;逆之者…”他没有说下去。

在启宋强大的政治、军事和情报压力下,早已被渗透得体无完肤、或因内战而精疲力尽的哈里斯国、如来佛国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南洋邦国,几乎没有多少反抗的余地。

经过一番或明或暗的威逼利诱,《南大洋诸邦互保与通商公约》在1298,于君临港正式签署。

启宋的商品、资本和影响力,如同决堤的洪水,开始毫无阻碍地涌入南洋每一个角落。

公约的签订,在庙堂之上是一纸文书,在南洋的市井民间,却是生活翻天覆地的开始。

巨港,三佛齐旧地。

老银匠阿里·法赫米望着自己冷冷清清的铺子,愁容满面。

他的家族世代打造精美的银器,曾是三佛齐王室的供货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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