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笔趣屋>生活常识大全 > 十一婚姻爱情篇(第2页)

十一婚姻爱情篇(第2页)

爱情是双方感情的结合,是自发产生的,不应该受物质条件的制约。有许多文学作品描述真挚爱情的纯洁性,这是人对爱情的一种理想和愿望。所以些人认为爱情是不应该受物质条件影响的,这在理论上应该说是对的。但在事实上,由爱情发展到婚姻以致组织家庭,是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的。特别是组织家庭后,家庭不仅仅包含着感情生活,还有生育功能,抚养功能,家务劳动功能等等,完成这些功能都会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因此,双方除有一定的感情选择之外,还必须从双方生活兴趣出发,适当地考虑物质条件。

择偶是否应考虑职业性质

爱情作为自然属性来说,只包括双方的情爱和**,是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的。但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共同的生活基础,经济条件都对爱情有着制约作用,这是爱情的社会属性。为了双方在爱情发展到婚姻后,能够有共同的生活基础,就不能不考虑到除**和情爱以外的其他条件。职业就是社会条件之一。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人和人海之间还有很多的差别,如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品质修养等车:都存在着差异,职业的差异,往往表现了社会的不同文化层次,职业不同的人,在生活情趣、爱好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选择爱情对象时,职业条件是应该加以考虑的。但在同一职业中,还要因人而异。所以职业条件又不是主要条件.

恋爱双方发现性格不同怎么办

男女之间性格就不同,男人豪爽、女人温柔,而这种差异恰恰是双方结合的—种因素.但在观察双方性格不同属于哪种性质,则是很重要的。所以任何朋友之间的性格都是有差异的,双方性格不同,应属于正常现象。

1。如一方在生活上很严肃,而另一方在生活上比较随便,则可能产生较大矛盾.而一方性格内向,另一方性格外向,则容易调适.

2。如一方性格开朗,而另一方心胸狭窄,则容易产生较大矛盾。如一方性格开放,而另一方性格拘谨,则易于调适。

3。如一方勤俭持家,另一方挥霍成性,则两种性格很难调适。如一方善于安排家庭生活,另一方则能在社交活动上应付自如,虽然不能避免产生矛盾,但较易调适。

4.如一方勤奋,一方懒惰,则会在生活中产生较大矛盾。如一方勤于事业,另一方醉心于家庭生活,虽然也可能产生矛盾,但较好调适。

不满意父母给选择的对象时应该怎么办?

青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在选择爱情对象时,是可以听取父母意见的.父母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必然会给儿女当好“参谋”。但是,由于两代人生活的环境不同,对生活的观察和要求,也会有差距。同时,父母往往是站在生活的角度上观察问题,而儿女在选择对象时,则把感情当作选择的主要标准.这样双方在分析问题的角度上迥然不同。同时,爱情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由爱情发展到婚姻也是属于自愿结合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婚姻自由。因此,父母的意见要听,大主意还要自己拿,不能完全听从父母之命。

恋人仍和其他异**往如何处理

当代生活中,社交活动日益加强,和异性朋友交往也越来越多。因此,必须正确分辨对方和异性朋友交往的性质.弄清对方和异**往是属于朋友的范围,还是属于爱情的范围。纵使在友谊交往中,特别是友谊已进入爱情时,由于双方感情加深,则对对方交往十分关注。总希望对方减少和其他异**往。但在弄清对方和异**往是属于工作范围,还是属于生活范围。对方和异**往,是在公开场合,还是个别交往。对方的交往是对你公开,还是对你隐瞒。对方与异**往的过程中,你们的感情是增强了还淡化了。要正确区分友谊和爱情的界限,以消除自己的误会。

发现恋人的“隐私”与“不忠实”该怎么办?

任何人都有可能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或恋人吐露隐私。这种保护自己隐私的行为,属于正常现象,不能说成“不忠实”。例如,对方曾经有过爱情的挫折,曾经在生活上犯过错误。这些事情,由于是自己心灵上的创伤,在友谊交往中不愿意告诉别人,这点应得到谅解。因此,在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时,应该相互了解,也应该互相坦诚相待,把自己的一切告诉对方,以供对方选择。这是忠实友谊的一种表现,但有时会发现对方回避和隐瞒了一些事情,对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不能认为这是“不忠实”的表现。保护自己的隐私与对方不忠实的界限应该是:

1。隐私属于个人生活的遭遇,而隐瞒自己品质、违法方面的行为内容,则属于对对方不忠实。如被判刑,出现过违犯社会道德的行为,这些事实,如不向对方说明,则属于对对方的“不忠实”。

2。隐私大都属于过去的遭遇,即和目前朋友交往前的经历,已属于消逝的旧事,又不涉及现在的朋友,而不忠实则表现为在与现在朋友交往时,仍然有一些破坏现存友谊的行为,并加以隐瞒,则属于对朋友的不忠实行为。

3。隐私大部分属于自己心灵上的创伤,不愿意向别人吐露。这种隐私对个人是痛苦的,而“不忠实”是故意捏造事实,欺骗对方,以求对方的欢心,从而满足于自己的私欲。

恋人之间闹别扭怎么办

朋友交往的时间越长,感情交流越深,共同处理的问题越多,就会发生一些矛盾,这是很自然的事。发生矛盾,闹了别扭,就需要分析一下是“大别扭”,还是“小别扭”。“大别扭”通常是指对一些较大问题的分析,如安排家庭生活、举行婚礼或推迟婚礼、或外出公干等,各自坚持自己意见,形成相互间的别扭。这种“大别扭”,要论清是非,不能迁就,应该是在明辨是非的情况下,消除矛盾,如一味迁就就会发生不好的结果。如一方不顾经济条件,坚持婚礼大办。另一方考虑经济负担,坚持婚礼简朴。后者就不能迁就前者,否则会造成负债累累,使家庭生活遭受困难。所以“大别扭”就要明辨是非,而“小别扭”则是不伤大局的,如女方希望男方多照顾自己,这些生活小节,则可互相迁就。一旦闹别扭时,男方可以主动做女方工作,消除误会、通常在闹“小别扭”后,则会使双方感情更深一步.

选择对象是否考虑家庭条件

爱情是男女双方感情的结合,因此,必须根据双方的自身条件来确定恋爱关系。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种种因素,在选择恋爱对象时,不得不考虑其他条件,其中主要的是家庭条件。但在选择爱情对象时,由于动机不同,在考虑家庭条件时,其出发点也不尽相同。有些人只从物质方面来考虑对方的家庭条件。即考虑在结婚前后,对方的家庭能不能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对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如何,对自己的“发展前途”有无协助。这些考虑包含着许多世俗观念。这种考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由爱到婚姻,以及未来的生活,应该靠自身努力奋斗,不能依靠家庭.另一些人对家庭条件的考虑,主要着眼于对方家庭的文化素质、性格特点、道德品质,以此决定今后如何建立家庭关系。甚至通过对家庭条件的了解,更加熟悉自己恋爱对象的全面情况。这种考虑应该是属于正常现象.

择偶应考虑身体素质

人的身体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健康状态。同病的一般不宜于相恋,因为男女双方如果有同样疾病,婚后育子就易形成遗传性疾病,造成子女的先天性病症。对遗传性疾病,可参考家中长辈的病史来判断。在婚配对象选择时,主要考虑心血管病、高度近视、结核及恶性肿瘤。应该坚持凡是双方家族中,有同样疾病者通常不宜结合。否则,下一代更易患同样病症。因此,从下一代的考虑,人体各种组织器官的健康和对疾病的易感性与遗传有关。

选择对象应考虑智力因素

人的智力因素,对一生的成就有很大关系。智力因素首先取决于先天因素,而后天的环境影响却是次要的。在智力遗传方面,男方相对比女方有优势,即男性的智商容易传给下一代。因此,在选择婚配对象时,男方智商最好高于女方。男女双方智力水平都较高比较好,但要避免男女双方在智力方面存在共同缺点。例如男女双方都喜欢文学,又均不喜欢数,理,化和音乐,造成双方好恶一致,这不符合优生原则。人们都知道遗传学上的杂交优势,这种杂交也适合于不同智力项目的相互婚配,

择偶应考虑长寿因素

科学研究证明,如果母亲长寿,其女儿的寿命都长。而父亲的长寿只与儿子有关,与女儿无关。显然女性长寿遗传占优势。按照遗传规律,短寿世家的男性找一个长寿世家的女性婚配比较合适,因为男性遗传上的缺陷,可由女性弥补,从而使后代子女都能够长寿。因此,人的寿命与遗传有密切关系。“福寿”二字是生活美满的一种表现。

选择对象是否应该“十全十美”?

实际上大多数青年人的心目中的标准‘形象”,大部分是由电影、小说中的各种类型的女性(男性),拼凑而成的。但是,小说、电影只是对生活的概括,人物形象也是通过生活中的人,加以艺术提炼,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形象,他与生活的现实是有距离的。纵使每一个青年,都希望有一个理想的爱人,而且都会在心目中虚构出一个完美的形象。这个形象大都是十全十美的,可以说是最“理想”的爱人。由于有了这个“形象”。在实际选择时,总是不满意,即使是一时满意了,过不多久就会失望。如果让他自己描述一下自己的理想对象,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这种“形象’在艺术上是合理的,在生活中则不一定合理。人无完人,即使本身的素质很好,但还受着社会的制约。因此,青年人选择对象,还是应该从现实出发,不能只在幻想中生活。

选择爱情的婚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