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妃为何被生殉
清初历史上,帝后驾崩令人生殉的最早记载,是清孝慈高皇后崩逝时,努尔哈赤将四婢女生殉,宰牛马一百致祭,这在努尔哈赤当是爱之所致。当初,太祖年青时至叶赫,仰加奴贝勒见努尔哈赤天庭饱满,凤眼大耳,一表人才,就将自己十分喜爱的小女儿许之为妻。努尔哈赤表示愿娶其长女,仰加奴却郑重表示只有小女儿才“堪为君配”。当仰加奴之子纳林布录将妹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送与太祖成婚后,甚得太祖宠爱。叶赫纳喇氏死时,太祖为她停灵三年,尽致哀思。史书也给其以很高的评价:“后姓纳喇,丰姿妍丽,器量宽洪,端重恭俭,聪颖柔顺。见逢迎而心不喜,闻恶言而色不变。口无恶言,耳无妄听,不悦委曲谗佞,吻合太祖之心,始终如一,毫无过失,太祖爱不能舍。”这段文字除反映了太祖与后情爱甚笃外,也反映了皇太极对生母的美誉。
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大福晋(大妃),按时间顺序,先后共有四位。最早的大福晋是佟佳氏,名哈哈纳扎青,为塔本巴宴之女。那是努尔哈赤与父亲和后母“十九岁分居”所娶的原配妻子佟佳氏,生下一女(东果公主)、二子(褚英、代善)。其中东果公主,万历六年生;长子褚英,万历八年(1580)生,号洪巴图鲁,后号阿尔哈图土门,曾预定为努尔哈赤汗位的继承人;次子代善,万历十一年(1583)生,号古英巴图鲁,在褚英被废后,也曾被预定为努尔哈赤汗位继承人。可见佟佳氏当时地位之高贵。佟佳氏之父塔本巴宴(巴宴,蒙语富翁之意)十分富有,在当时一夫多妻的时代,她显然是努尔哈赤的大福晋。她从史载上消失的原因和时间,目前尚未见到明确的记载,但是至癸未年(1583)努尔哈赤起兵讨伐尼堪外兰时,她已为努尔哈赤生下一女(东果公主)、二男(褚英、代善)。
第二个大福晋(大妃)为富察氏衮代,她显然是在佟佳氏哈哈纳扎青死后才继之被立为大福晋的,因之史籍称其为“继妃”。富察氏成为努尔哈赤的福晋最迟在明万历十四年(1586),因她在明万历十五年(1587)已为努尔哈赤生下一子莽古尔泰。富察氏衮代在为努尔哈赤福晋前,曾是努尔哈赤族兄之妻,已生过一子昂阿拉。生了莽古尔泰后,富察氏又生下莽古济格格,刀历二十四年(1596)又生一子德格类。从史籍上见到富察氏为“衮代皇后”的记载时算,她最少已同努尔哈赤一起生活了八年,看来她当时年龄不会比努尔哈赤小多少,或者是因外表美丽,或者是按照当时“兄死弟娶其嫂”的习俗,才成为努尔哈赤丧妻后的“继妃”的。万历十六年(1588)努尔哈赤又娶了哈达万汗之子扈尔干之女阿敏姐姐和叶赫部仰加奴之女、纳林布录之妹孟古姐姐二位福晋,但晚至万历二十一年(1593),这二位新福晋都未能取代富察氏衮代大福晋(即所谓皇后)的地位。从万历十四年至万历二十一年的八年中,富察氏衮代一直是努尔哈赤的大福晋,是没有什么疑问的。至于富察氏失去大福晋地位的原因,虽然史籍所载语焉不详,但后来史家论及颇多,综而言之,她是获罪于努尔哈赤而丢掉大福晋名位的。最早谈及此事的记载,是皇太极在天聪五年(1631)因莽古尔泰御前露刃后气恼之下所吐之言,说是莽古尔泰“潜弑生母”。直到顺治元年(1644)才在改葬富察氏于努尔哈赤福陵外时说她“在太祖时获罪赐死”,也未明确说明获罪原因及确切时间。富察氏衮代同努尔哈赤夫妻八年,生有二子一女,关系当是不错的。但叶赫等九部来攻努尔哈赤时(1992)她竟无礼地说:“今九国兵马来攻,何故盹睡?是昏耶?抑畏惧耶?”而且粗鲁地推醒努尔哈赤。可见她言行粗鲁,是不会讨努尔哈赤喜欢的。尽管如此,并未因之失去大福晋之位,因丙申年(万历二十四年,1596),努尔哈赤还与她生有一子德格类。
叶赫贝勒仰加奴之女孟古姐姐十四岁时嫁给努尔哈赤,万历二十年(壬辰,1592)生下皇太极。时值叶赫部与努尔哈赤因争地发生纠纷,次年叶赫等九部来攻,被努尔哈赤击败。直至万历二十五年(1597),努尔哈赤才与主要对手叶赫等部“盟誓通好”,皇太极之母叶赫纳喇氏盂古姐姐当即在此时以其贤淑貌美及叶赫部的重要地位而深得努尔哈赤的宠眷,被立为大福晋,取代了富察氏衮代的地位。她当为努尔哈赤的第三个大福晋。从皇太极的自述中可知,皇太极少年时代的生活条件远比富察氏衮代之子莽古尔泰优越,皇太极常将吃的、穿的拿给比他大六岁的莽古尔泰看,此时富察氏衮代的“皇后”(大妃)地位显然已被叶赫纳喇氏所取代。关于这一情形皇太极曾反问众侍卫:“尔等岂不知之”,显然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万历三十一年(1603)九月,叶赫纳喇氏“疾笃”而崩。时皇太极年方十二岁。继之而为努尔哈赤大福晋的是万历二十九年(1601),来归努尔哈赤的乌喇纳喇氏阿巴亥,她是努尔哈赤第四位、也是最后一位大福晋。
天命十一年(1626),于清河温泉疗养的努尔哈赤病重垂危,大福晋乌喇纳喇氏阿巴亥应命由沈阳乘船溯浑河迎驾,与努尔哈赤相遇于沈阳西南四十里的甄鸡堡(今沈阳市于洪区埃金乡)。从新发现的(盛京城阙图)中,可以看到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所生之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的府第,紧靠努尔哈赤在沈阳的“天命汗宫”,这亦反映出努尔哈赤对乌喇纳喇氏阿巴亥的宠爱。但她意想不到的是努尔哈赤崩逝之日也是她从殉的丧期。
关于努尔哈赤临终前的情况,清代史籍有所记载。较早的《满洲实录》载:天命十一年(1626)“七月二十三日,帝不豫,诣清河温泉坐汤。十三日大渐,欲还京,遂乘舟顺太子河而下。遣人召后,迎之于浑河相遇,至艾家堡,离沈阳四十里。八月十一日庚戌未时崩,在位十一年,寿六十八。国政及子孙遗命预有告诫,临终遂不言及。”后出的《清太祖实录》记天命十一年七月“癸巳,上不豫,幸清河坐汤。八月朔,丙午上大渐,欲还京,乘舟顺太子河而下,使人召大妃来迎。人浑河,大妃至,溯流至甄鸡堡,距沈阳四十里。庚戌未刻上崩,在位十一年,年六十八。上于国家政事、子孙遗训,平日皆预有告诫,临终不复言及。”清太宗崇德元年成书的《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载,天命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帝不豫,诣清河温泉沐养。十三日大渐,欲还京,遂乘舟顺代子河而下。遣人请后迎之。于浑河相遇,至甄鸡堡,离沈阳四十里。八月十一日庚戌未时崩,在位十一年,寿六十八。为国事、子孙早有明训,临终遂不言及。群臣轮班以肩帝柩,夜初更至沈阳,人宫中,诸王臣并官民哀声不绝”。《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当为《满文老档》之外最原始的记载。《满洲实录》与之基本相同,不过将“代子河”改为“太子河”,“甄鸡堡”改为“艾家堡”,“为国事、子孙早有明训”改为“国政及子孙遗命预有告诫”。所谓预有告诫、早有明训都是敷衍之词,因为八月朔日努尔哈赤还认为自己的病有好转希望,向父、祖祈祷。只是这两条记载都有一个问题,即“十三日大渐”,是七月还是八月的十三日?到清河温泉村,七月十三日早巳过去,而八月十三日的前两天即八月十一日庚戌。努尔哈赤就已驾崩。所以这两个“十三日”,都是牛头不对马嘴。但这个明显的错误,多为人引用而未加注意。后出的实录将“十三日大渐”改为“丙午”,即初七日,这样行文前后就没有矛盾了。从初七日至十一日努尔哈赤崩逝前后约有五天时间,从今本溪汤泉坐船顺太子河人浑河是顺流而下,用不了这么多天,因此努尔哈赤从“大渐”至崩逝是有充分时间布置后事的,也完全不必呆在甄鸡堡不入沈阳。努尔哈赤于生命垂危之际,为什么急于与大妃相会,此中含意理应进一步探索。再者,努尔哈赤对身后之事竟毫无安排,在情理上也是说不通的。因而史书上才加记“早有明训”,“预有告诫”,含糊其词,搪塞一下。然后史书上又笔锋一转,提到帝后叶赫纳喇氏(皇太极生母)已经早死,这就为皇太极即皇帝之位留下伏笔。接着,就点出“复立兀喇国满太贝勒女为后”,而且指出努尔哈赤对乌喇纳喇氏的“遗言”是“俟吾终,必令殉之”。即便是在皇太极时期,对生殉也是有限制的,妻殉夫的条件一是爱妻,二是无幼子,不许将不睦的妻子为夫殉葬。但是,为什么努尔哈赤崩逝时对大福晋乌喇纳喇氏就一点公道也不讲,“令殉”的原因竟是“饶丰姿,然怀嫉妒,每致帝不悦。虽有机变,终为帝之明察所制,留之恐后为国乱”。即是说,乌喇纳喇氏的殉葬原因是因她丰姿美貌。这一点作为努尔哈赤的爱妻而从殉,倒还说得过去。但下面所说的“心怀嫉妒,每致帝不悦”,就只能如此解释了:那就是乌喇纳喇氏是继佟甲氏、富察氏、叶赫纳喇氏之后为努尔哈赤的大妃,因此她所嫉妒的当是针对着叶赫纳喇氏的。乌喇纳喇氏阿巴亥于辛丑年(1601)十一月,即其十二岁时由其叔布占泰送与太祖努尔哈赤为妃,由于年青貌美得到努尔哈赤的宠幸,她难免与当时的大妃叶赫纳喇氏争宠,而心怀“嫉妒”,所以才会引起努尔哈赤的“不悦”。而孟古姐姐,即皇太极生母,在阿巴亥归太祖后不到二年即生病去世(癸卯年九月),大约她们之间关系不好也是孟古姐姐致死的重要原因。虽然皇太极生母“闻恶言而色不变”,但努尔哈赤总是喜新厌旧,她又无可奈何,内心的痛苦自不待言。但在她死后何能说乌喇纳喇氏对她“嫉妒”,因而史书上所记的显然是其子皇太极的看法。“虽有机变”则指的是她虽曾获罪而又复立为大妃之事。“终为帝之明察所制,留之恐后为国乱”,就是努尔哈赤死后由诸王传达给她的“必令殉之”的“帝遗言”。
对此安排,阿巴亥在努尔哈赤临终遗言中显然是未听到的,她听到的倒或许是由她所生之子多尔衮继位,由代善辅政的安排。前面已经说过,从努尔哈赤病危至崩逝,中间尚有几天时间,努尔哈赤与阿巴亥相见时努尔哈赤气息尚存,并非如清代正史所记的那么仓促匆忙,而是有充分时间谈话的。难怪多尔衮在人关后还说“太宗之位,原系夺立”。所以,努尔哈赤的临终安排,阿巴亥应是最清楚的,故握有相当权力的以皇太极为首的诸王,以“帝遗言”为名令乌喇纳喇氏阿巴亥从殉时,她才有“支吾不从”的表现。而所谓“支吾不从”,无非是提出她亲耳听到的努尔哈赤的临终遗言,或者提出有子尚幼不该从殉等理由。只是在“先帝有命,虽欲不从,不可得也”的威逼下,才不得不从殉。
生殉,这一奴隶社会流传下来的遗俗,在清初满族社会中是屡见不鲜的。《宁古塔志》载:夫死,必有一妾从殉。当殉者必于生前定之,不容辞,不容僭也。当殉者不哭,艳妆而坐炕上,主妇率皆下拜而享之。及时,以弓弦扣环而殒之。倘不肯殉,则群起而扼之死矣。据此记载,也就可知乌喇纳喇氏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得不从殉,而且果然如俗“服礼衣,尽以珠宝饰之”,虽然不许哭,但她还是“哀谓诸王”,要求照顾幼子多尔衮、多铎;而且还说什么“吾自十二岁事先帝,丰衣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离,故相从于地下”。当然这不过是面子话而已。
努尔哈赤是八月庚戌,即十一日驾崩,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是八月辛亥,即十二日辰时“自尽”,巳时即与努尔哈赤同柩出宫安厝于沈阳城内西北角。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对乌喇纳喇氏阿巴亥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打击,这显然是出于争夺皇位的激烈斗争。
同时从殉的还有两个小妃阿济根、代音察,其中代音察(史载为“泰察”)就是天命五年大妃获罪的告发者。为此代音察获宠,升到与努尔哈赤同桌共食的地位,最终也免不了成为努尔哈赤死后皇权斗争的牺牲品。
大妃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早在从殉以前曾有过愆,后又取得努尔哈赤的谅解之事,据《满文老档·太祖》记载:天命五年(1620)三月,小妃代音察首先向努尔哈赤告发了婢女纳扎与达海巴克什通奸。经过的情况是,在界凡城的努尔哈赤所居院内,发生了两个贴身侍女的吵架殴斗。纳扎大骂钦太说:“**妇,你与隆库通奸!”钦太也不示弱,质问说:“我在什么地方与隆库通奸了?通奸要给东西作纪念哪!不正是你与达海巴克什通奸,你不是给了达海巴克什两大匹翠蓝布吗?”这场对骂为小妃代音察听到后立即告发了。努尔哈赤对此十分重视,集众大臣审理,结果证实纳扎确曾私请大妃将两匹翠蓝布给了达海巴克什。对这一案件,处罚极其严厉:纳扎被处死,达海巴克什因通晓汉语而减轻处分,被用铁锁链拴在木头墩上拘押起来。
纳扎与达海巴克什通奸案内牵连到大福晋。当时有禁令:所有福晋若不经请示汗而给其他女人一匹布、一块缎子,就是欺骗丈夫:如果是给男人,就被认为是倾心于那个男子。大福晋违背禁令,将两匹翠蓝布给了达海巴克什,是对汗夫不忠的表现。
努尔哈赤处理了纳扎、达海巴克什通奸案,小妃代音察又进而告发:“大福晋曾两次备饭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给四贝勒送饭,四贝勒受而未食。且大福晋一日二、三次派人至大贝勒家,大概有什么事共同商议。大福晋本人也二、三次深夜出院去。”努尔哈赤听后,立即派达尔汗侍卫、额尔德尼巴克什、雅逊、莽阿图四大臣去询问大贝勒和四贝勒。经调查,四贝勒未吃送去的饭食,大贝勒接受并食用了所送的两次饭食。其他告发的内容也确有其事,得到证实。这使努尔哈赤陷入深思,他自己曾说过:“在我死后,想把我的小儿子们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赡养”。因为努尔哈赤说过此话,‘大福晋借此倾心于大贝勒,有事无事经常派人一天两三次去看望大贝勒。诸贝勒大臣在努尔哈赤家饮宴或议事时,大福晋时常露面,她年轻貌美,珠光宝气,对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大贝勒眉目传情,十分露骨。诸贝勒、大臣看在眼里,但因为惧怕作为太子的大贝勒和大福晋,不敢向汗告发。
努尔哈赤虽然妒火中烧,但还是不得不以大局为重,不想为此事轻易动摇大贝勒代善的嗣子地位,也不想因此事加罪于大福晋而弄得满城风雨。况且按照女真族“父死子娶其庶母,兄死弟娶其嫂”的传统习俗,努尔哈赤一旦崩逝,代善娶庶母乌喇纳喇氏也是允许的。努尔哈赤自己的衮代皇后原就是死去的堂兄之妻。然而,汉族的封建伦理思想及习俗对后金国也产生了影响,努尔哈赤的夫权、君权思想又使他不能容忍大福晋倾心于大贝勒,因而只得寻找一个借口:“大福晋偷盗许多缎子、蟒缎、金银财物隐藏”,以此定了大福晋的罪。
努尔哈赤下令搜查大福晋藏匿的财物。乌喇纳喇氏获悉后自然十分害怕,抢先派人将财物送往各家隐藏。她用绸布单包裹三包财物送到达尔汗侍卫山上的家中,避过检查后又派人去取,取的人错到达尔汗侍卫本人所住西面的家中,达尔汗侍卫就带着来人去见努尔哈赤,说:“我知道要搜查大福晋隐藏的财物,怎么能接受财物让他隐藏呢?”努尔哈赤何等聪明,立即明白了大福晋是将财物藏到达尔汗侍卫山上的家中,便派人去查,果然查出大福晋隐藏的财物,并杀死了为之隐藏财物的女仆。时有蒙古福晋亦告发大福晋在阿济格家两个柜里藏有三百匹缎子,努尔哈赤派人去查,果然于其家查出。此后在大福晋的娘家又查出用木匣收藏的银子,大福晋见蒙古福晋告发自己,也告发蒙古福晋那里收有一捧东珠。蒙古福晋即如实说是大福晋交给她收藏的,并揭发大福晋私自给总兵官巴笃礼二妻女齐肩朝衣、一整匹细织的石青素倭缎,给参将莽阿图之妻缎子女齐肩朝衣一件,还背着努尔哈赤给附近村上的人许多财物。努尔哈赤闻讯大怒,急忙下令村人交回财物。为此,努尔哈赤还当着大福晋的面对众贝勒大臣激愤地说:“这个女人邪恶狡猾,诈骗偷盗,凡是人有的邪心都有!我用金子、东珠装饰打扮你,穿别人没见过的好缎子,养活着你。不爱汗夫,去照顾别人,这不杀怎么行!”说毕又流下泪来悲痛地说:“但是,若因此将其杀掉,吾爱如心肝一样的三子一女将怎样痛哭呢?不杀她,欺骗我的罪恶又太大。若杀了大福晋,她的小儿子们如果有病怎么办呢?可以让她看护、照料,我将不和她在一起生活。以后任何人也不许接受大福晋的东西、听她的话,违背的人无论男女都将杀死。”随后,努尔哈赤命叶赫的那那昆福晋、乌云珠阿巴改福晋监视大福晋整理器具衣物,将大福晋做的蟒缎的衾、闪缎的褥二件,给了叶赫二福晋。大福晋身穿的衣服让其带走,其它衣服给了女儿。
当时努尔哈赤已年过花甲,面对着三十余岁、如花似玉的大福晋,尽管一时十分愤懑,但如何能下毒手?因此以三子一女年幼需要照料为理由,免大福晋死罪,将其休离。
以上就是大福晋乌喇纳喇氏阿巴亥天命五年(1620)三月获罪始末。但事实上,乌喇纳喇氏于天命六年四月前已恢复了大福晋的地位。因史书记有:天命六年“汗之大福晋来辽东时,放在皮箱里之假发等零碎什物失落了。居住沈阳东伊边屯一名叫袁丰明者于四月十六日前来报称:(此物)为别的汉人拾得了。汗曰:“既为我所恩养之人前来禀报,赏银五两”。以上情况说明,天命五年三月努尔哈赤与大妃乌喇纳喇氏阿巴亥的离异案,最多不过一年左右便结束了。
有人认为天命五年获罪的大福晋是富察氏。赵光贤先生在《清初诸王争国记》中说:“天命五年三月,皇妃泰察告大福晋(按:此大福晋富察氏,名衮代,为莽古尔泰、德格类之母)与代善有暖昧关系事”。唐邦治在《清皇室四谱》卷二中说:“继妃富察氏,名衮代,为莽塞杜褚祜女。初适人,生子昂阿拉(按:昂阿拉天聪九年十二月坐知莽古济格格逆谋处死)。后复归太祖。明万历十五年生皇五子原封贝勒莽古尔泰。逾数年生削籍皇三女莽古济格格。二十四年生皇十子原封贝勒德格类。天命五年二月以盗藏金帛迫令大归。寻,莽古尔泰弑之。”又《清皇室四谱》卷三云:“皇十六子费扬古,太宗时获大罪伏法并削宗籍。何年何事诸官书均无记载(按:费扬古疑亦富察氏出,为莽古尔泰、德格类同母弟。因盛京《满文老档》天命五年二月继妃得罪时,太祖言大福晋罪无可逭,惟念所出三子一女遽失所恃不免心中悲悼,大福晋即继妃。官书称二子一女,若增子费扬古,则三子一女事情宛合)”。以上二说,均认为获罪大福晋为富察氏。
但考之史册,后说在时间上显有疏忽。《满文老档·太祖》中,天命五年二月并无大福晋盗藏金帛迫令大归之记载,倒是记载着三月二十五日小妃代音察向努尔哈赤告发纳扎与达海巴克什通奸案,接着又告发了大福晋与大贝勒关系暖昧事,太祖努尔哈赤以大福晋盗藏金帛进行追查将其暂时休离。后出诸书,如《清史稿·后妃》载:“继妃富察氏归太祖亦在孝慈皇后前。天命五年,妃得罪死。子二,莽古尔泰、德格类;女一,名莽古济格格,下嫁锁诺木杜棱。”又如《星源集庆》载:“继妃富察氏,天命五年二月薨”。看来这都是依据《清皇室四谱》之说,因原书本身就有疏忽错误,引述者的谬误自不可免。先不论主角是谁,关于此一事件,令人可信而最原始的记载是《满文老档》。档内首先在时间上记为天命五年三月,所以应以此时间为准。
其次,从年龄上看,天命五年三月获罪被暂时休离或渭“迫令大归”的亦应是大妃乌喇纳喇氏阿巴亥。乌喇纳喇氏庚寅年生,“岁辛丑归太祖,年十二”,算来到天命五年应为三十二岁。代善为癸未年生,天命五年时方三十八岁,与阿巴亥年龄相仿。而富察氏,是“初适人,生子昂阿拉,后复归太祖”,且“归太祖亦在孝慈皇后前”。而孝慈皇后即皇太极之生母,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之归太祖是在戊子年(1588)九月,年方十四,如果活到天命五年(1620)已年近五十岁。富察氏应比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更为大些,如果天命五年三月还活着,已有五十多岁了,这样的年纪不可能与三十八岁的代善眉目传情。而且富察氏万历十五年所生莽古尔泰与代善年龄相伯仲,所以富察氏即使天命五年三月还活着,她与代善年龄相差悬殊,也不可能发生暖昧关系。
又《满文老档》叙及天命五年三月,努尔哈赤得知大福晋与大贝勒代善有暧昧关系时,震怒之下欲将大福晋处死,惟念“吾爱如心肝一样的三子一女”尚在幼年,如有病无人看护、照料,为此才免予一死而暂时休离。其中提到的“三子一女”,《清皇室四谱》认为是指富察氏所生的二男一女,即莽古尔泰、莽古济格格、德格类,再加莽古尔泰的异父兄昂阿拉,数目正相合。但天命五年莽古尔泰时年三十四岁,莽古济格格约万历十七、十八年生,时亦三十多岁,德格类也已二十五岁,至于昂阿拉年岁比莽古尔泰还大。他们都已成年,没有一个尚年幼需要照料。至于费扬古虽年幼,但说他是富察氏所生也没有什么根据。查太祖诸妃中,当天命五年之时,惟有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所生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子尚幼。阿济格时年十五岁,多尔衮八岁,多铎六岁,可说都在幼年,尚需人看护、照料。但阿巴亥没有生过女儿。《满文老档·太祖》中提到的“三子一女”之女,系指努尔哈赤当时抚养的舒尔哈齐之孙女,即舒尔哈齐第四子多罗恪禧贝勒第二女,赐封和硕公主者。此女“壬子年七月十六日生……,天命间抚养宫中,号肫哲公主。十一年丙寅五月指配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台吉奥巴为额驸”,天命五年,此女年方八岁,因“天命间抚养宫中”,且在冲龄,努尔哈赤将她视为己女,故有“三子一女”之说。据上所述,天命五年三月获罪的大福晋当系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无疑。
《满文老档·太祖》中还记载努尔哈赤命人搜查大福晋所“盗藏金帛”时,其中一部分财物藏在阿济格阿哥家。为什么大福晋在众多的皇子中单选中阿济格家藏财物呢?显然,因阿济格为乌喇纳喇氏阿巴亥长子。女真族有子年长即别居的习俗,大福晋往亲生长子阿济格家藏财物,情理相合,所以这个大福晋非乌喇纳喇氏阿巴亥莫属。
关于富察氏,从清代较早的文献记载看,癸巳年(1593)九月“衮代皇后推醒太祖曰:今九国兵马来攻,何故盹睡?是昏耶?抑畏惧耶?”天命九年(1624)四月,从赫图阿拉往东京陵“移诸灵榇”时,其中除提到皇后灵榇外,还提到“继娶衮代皇后”灵榇亦同移东京陵,但关于她何时去世?是年老病逝,还是缘罪而死?却未有说明。按其行文叙述,既冠以“皇后”尊称,看不出有富察氏曾犯罪之意,惟书写顺序与“皇子阿尔哈兔土门(褚英)灵榇”并列,似含有曾获罪的意味。考富察氏犯罪说,最早见于皇太极因莽古尔泰乘酒“御前露刃”而十分气愤时所说的一段话:“莽古尔泰幼时,皇考曾与朕一体抚育乎?因其一无所授,故朕每推食食之,解衣衣之,得倚朕为生。后彼潜弑其生母,幸事未彰闻。彼复希宠于皇考,皇考因令附养于贝勒德格类家,尔等岂不知耶子”从皇太极头两句话看,莽古尔泰并非与皇太极“一体抚育”,显然皇太极幼时生活待遇比莽古尔泰高并以此自负。按理说继妃富察氏在佟甲氏后继为大妃,其子莽古尔泰幼时待遇不应比皇太极低,但情况正好相反,这说明莽古尔泰之生母在皇太极生母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来到努尔哈赤身边后便失去了皇后之位。这位有些鲁莽粗俗的富察氏,显然不是端庄美丽、温秀俊雅的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的对手。因此,其子莽古尔泰也就落了个“一无所授”的待遇。看来,富察氏当时已处于“夫不喜,子不爱”的境地。再从皇太极所说的,莽古尔泰“潜弑其生母,幸事未彰闻”这一段话来看,那么富察氏究竟是死于夫不喜,还是死于子不爱?或是富察氏获罪后努尔哈赤赐其死,莽古尔泰生性鲁莽,即暗将其生母杀害?从皇太极言及此事的口气看,莽古尔泰杀其生母虽是恶行,但并不认为是犯罪,而且“幸事未彰闻”。由此看来,处死富察氏当出自太祖努尔哈赤的赐命。
据此,富察氏是因获罪被努尔哈赤“赐死”,至于获什么罪,死于何时,较早的历史文献均无交待,其子莽古尔泰“潜弑其生母”,也未提因何缘故。但有一点十分明确,即在较早的历史文献中均不曾提到富察氏“盗藏金帛”之类。《清皇室四谱》显然是最早将老档中大妃乌喇纳喇氏阿巴亥的“罪行”安到罪行一直不明确的富察氏身上。该书两处提到富察氏罪行及费扬古为其所生,都是张冠李戴或推测之词。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二日,乌喇纳喇氏阿巴亥在诸子侄的逼迫下自尽殉葬,她临终前泣求诸王照顾幼弟的凄惨景象令人神伤。同清初的一系列殉葬相比较,此次被殉者的身份地位高,不是普通的婢妾,有二子尚幼,且被说成有罪,因此这次殉葬活动是引人注目而发人深思的。
继位者皇太极与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显然有难言之仇。皇太极生母叶赫纳喇氏孟古姐姐自戊子年(1588)十四岁时归太祖后,深受宠幸,而“子以母贵”的皇太极从小也得到尊贵优厚的待遇。可是好景不长,辛丑年(1601)十一月,努尔哈赤又纳乌喇贝勒满太之女、年方十二岁的阿巴亥为妃。他对年轻貌美的小妻自然更加疼爱,从而冷落了原先的皇后。而阿巴亥的泼悍争宠也更使孟古姐姐郁郁寡欢,终致忧虑成疾而死。这对幼年的皇太极影响很大,母死后皇太极的地位也随即下降。以至太祖努尔哈赤临终时也无立其为汗之意。所以,对皇太极来说,后母乌喇纳喇氏阿巴亥是他的灾星,这就难怪皇太极认为她生性“嫉妒”、“有机变”了。
皇太极等诸王说,从殉是努尔哈赤临终遗命。可是史书中却提到,天命五年大福晋乌喇纳喇氏阿巴亥获罪时,努尔哈赤盛怒之下尚宥其罪,岂能临终之时又命其生殉?故谓太祖临终遗命,“俟吾终,必令殉之”是不可信的,当是皇太极矫诏的一箭双雕之策:其一,朝鲜史籍《春坡堂日月录》曾说太祖临终命传位与多尔衮,代善辅政。处死了乌喇纳喇氏阿巴亥,就无人扶助年幼的多尔衮继承汗位了;其二,对处死阿巴亥,代善是爱莫能助,因有前嫌,不敢维护,从而不得不附和皇太极等矫诏之举。
此外,天命五年小妃代音察告发乌喇纳喇氏阿巴亥与代善关系暖昧,其中也有皇太极支持的背景。《清初诸王争国记》说:“天命间四大贝勒各拥重兵,觊觎大位。顾阿敏为太祖侄,莽古尔泰之母得罪太祖,故以代善与皇太极最有望。当开国之初,削平诸部,夺取辽沈,二王功最高。”“代善以宽厚得众心,太宗则威厉为人畏惮”。可见皇太极是有令人畏惧之处。但是代善在太子之位时不能注意检点、严格律己,因此为皇太极抓住把柄,通过小妃代音察告发他与阿巴亥关系嗳昧,以致努尔哈赤一度休离阿巴亥,也动摇了代善的太子地位。这使代善对皇太极不免有所畏惧。后代善在宅地以及前妻之子的处理问题上都逆佛努尔哈赤之意,结果失去了太子之位,不得不杀后妻以求得太祖的原谅。所以,当努尔哈赤崩逝时,代善已是蛇影杯弓,畏缩疑忌,自顾尚且不暇,何敢垂怜于阿巴亥,亦不敢与皇太极相争而只有退让。且皇太极本人卓尔不群,英武过人,更有一批年轻宗室贵族的拥戴,因此登上了后金汗的宝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