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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国人的自制能力(第2页)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某个位置呆上10个小时和1个小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他会像一台机器那样写上一整天。如果他是个手工艺人,他会呆在一个地方从晨光曦微干到天色变黑,编织,打造金箔,或者干任何别的事情。日复一日,单调得没有任何变化,显然也意识不到有什么单调需要变化。中国的小学生也同样受各种限制,没什么休息,功课又单调重复。这种情况下,西方的小学生肯定没多久就会差不多发疯的。襁褓中的婴儿也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安静得像泥佛一样,而不像我们的婴孩,一生下来就乱动乱扭。大一点之后,西方的孩子会做一些最滑稽的动作,活像猴子,而中国的孩子则常常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或者站着,或者坐着,或者蹲着。

对于中国人来说,体育锻炼是多余的,这看来是个生理学上的事实。他们无法理解所有的外国人的一个共同喜好:不去什么地方,只是走走;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东西驱使西方人要冒着生命危险在乡下奔跑,像玩纸上打猎,即“狗追兔子”的游戏那样;也不理解究竟出于何种动机,那些具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西方人会整个下午站在太阳下面,把棒球打到一个别人走不过去的地方,或者几个人争抢一只球,为了在另一个人的“垒”里“毙掉”它。一位广东教师问一个佣人,一个外国妇女为什么打网球:“她这样奔来奔去,人家付给她多少钱?”告诉他“没有钱”,他是不会相信的。为什么完全可以雇一个苦力去干的事情,他一定要自己去干呢?我们再次强调,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无法理解。即使解释给他听,他也弄不明白。

关于睡眠,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说明了一些方面,中国人与西方人同样有区别。一般地说,他可以睡在任何地方。任何足以使我们发疯的细小干扰,都无法打搅他的睡眠。用块砖头当枕头,他便可以躺倒在用草、泥砖或藤条做的**,其他一概不考虑。他用不着把房间的光线弄暗,也用不着别人安静。“婴儿夜啼”只管啼,不会把他吵醒的。有的地方,作为一种普遍的本能(好比熊的冬眠),所有的人在午后两小时似乎都睡着了。这已经成了常规,不管他们人在何处。午后的这两个小时时间,整个世界安静得就像子夜后的两个小时。至少对干活的人来说,睡在哪里倒是无关紧要的。其他人也一样。横卧在三辆手推车上,低着头,像一只蜘蛛,张大的嘴里还有一只苍蝇,如果举办一场这种能力的考试,在中国就能招募到一支数以百万计——不,数以千万计——的大军!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新鲜空气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一个地方谈得上空气流通,除非台风吹走了屋顶,或者是主人因为饥荒拆房子卖木料。我们听说过不少住房拥挤的事情,但这是常事,他们根本没有感到什么不方便,或者说这种不方便不值一提。如果他们具有西方人的神经系统,那么,他们就会像通常设想的那样痛苦。

中国人对疼痛的忍耐,表现出中国人可以完全不受神经控制。那些对中国医院的手术情况稍有耳闻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病人忍受疼痛是多么常见,几乎是普遍情况了。他们所忍受的疼痛,足以使我们最强壮的人望而却步。这个题目本身,就很容易扩展成一篇论文。但我们必须搁置不谈,我们只去注意一下乔治·艾略特在她的一封信中的话。“最高的召唤和选择”,她说——带有几分恼怒,无疑是因为她讨厌神学用语——“是不使用鸦片,却眼睁睁地忍受疼痛”。如果她是对的,那么,毫无疑问,至少大多数中国人肯定有过召唤和选择。

“没有同情心的观察就是折磨。”毫无疑问,这种人就是像她那样敏感的女诗人,以及同她相像的人。

西方人不喜欢被别人看着,尤其是当他干着细致或艰苦工作的时候。但是,中国人也许在别人仔细观察之下才会干得最出色。在外国人不常去的每一个地方,我们总是很快厌烦于好奇的中国人的围观。我们时常声称,如果不赶走他们,我们就会“发疯”,而这些人只是没有同情心地观察我们,并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伤害。

但是,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的这种出于本能的感觉,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中国人不在乎有多少人在看他;也不在乎什么时候看,看多长时间。他会情不自禁地认为,那些强烈地反感别人观看的人,真是有病。

西方人不仅睡觉时要安静,生病时更要安静。即使他以前从不要安静,生病时也要求免受不必要的声音的打扰。朋友、护士、医生,都会共同保证安静这个康复的必要条件;如果康复无望,病人会得到尽可能多的安静,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中国人与西方人的习惯,在照顾病人的行为上有最为明显的对比。病情是一种信号,与病人有关的各式人等从四面八方赶来打扰,人数与病情成正比。一刻都不会有人会想到安静,说来也怪,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安静。那么多客人的来去与招待,对即刻降临的死亡感到害怕而发出的哭叫,尤其是和尚尼姑等等驱鬼而弄得乌烟瘴气。如此等等,造成的环境,足以使大多数欧洲人认为死亡倒不失为一种幸福的解脱。

那位知名的法国夫人传话给前来探望的人:“请原谅,我正忙着死亡。”对此,西方人都禁不住付之以同情,而在中国,这样的请求不会有,即使有,也不会有人接受。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的担心与焦虑都在所难免。中国人不仅与别的民族一样历经磨难,而且磨难更为深重。任何一个地区都有相当比例的人时常处在死亡的边缘,这就是他们社会生活的条件。雨水略少,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人要饿死;雨水稍多,又意味着他们的家园将毁于洪涝,对此只有听天由命。任何一个中国人总难免官司缠身,哪怕全然无辜,也会毁掉自己。这样的灾难许多不仅是可见的,而且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不断地悄然而至,好似铁制尸衣在慢慢收紧。对我们来说,最为恐怖的事情就是一场不期而至的灾难骤然降临,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中国人面对这些事情时,正因为不可避免,也就只能“眼睁睁地忍着”,这正是这个民族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之一。亲眼目睹过饥馑年月里上百万个默默饿死的人,会理解这里的意思。你要完全理解,就要亲眼去看。但不管怎么看,西方人还是很难真正理解,就像中国人很难真的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观念,而西方人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念。

不管从哪个方面去看,中国人对我们来说总是并且仍将是一个谜,或多或少而已。我们只有在心中肯定,中国人与我们相比,生来就是“麻木不仁”,我们才会毫不困难地理解他们。这个意味深长的推断如何影响这个民族与我们将来的关系,我们不想妄加猜测,但这种影响肯定会与日俱增。我们相信,至少总的来说,适者生存。在20世纪的各种纷争中,究竟是“神经质”的欧洲人,还是永不疲倦、无所不往而又不动感情的中国人最适于生存呢?

家庭“责任”与“义务”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可以用“责任”来一言以蔽之。其意义之重大,内涵之丰富,西方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就是一个单位,而国家则是个人的大集合。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则是家庭、村庄、宗族,这些词语常常还可以交替使用。成千上万的中国村庄,各自都由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村民所组成。

从一开始安家生活,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他们的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大动**,比如明朝被推翻,或者甚至是明朝建立,他们可能是因为避难举家迁徙而来,也可能是因为逃荒在族长的带领下涉水而来。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表亲,每一位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舅舅,或者是哪种“爷爷”。有的时候,一个小村庄里会有十一代人。这并不如人们所意料的那样,年龄大,辈份就高。中国人结婚早,并且在晚年还经常取妻纳妾,还不断地生孩子。结果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除非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同“辈”人名字里特定的那个字,否则就无法搞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肯定地说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是他“爷爷”。同辈的许多“堂表兄弟”都称为“兄弟”,如果一个茫然无知的外国人坚持要问准确,他们是否“自家兄弟”,他们回答说是“自家堂(表)兄弟”。这经常会使这个外国人茅塞顿开。笔者有一次就这样问,那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回答说:“是的,你可以认为他们是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例证。正是这种团结,支撑着中国人的责任感。

父亲对儿子有责任,不仅要抚养“成人”,而且要终生负责,而儿子则有责任偿还给父亲,父亲年迈,若儿子不予照顾,则被视为不孝,会被天地所不容。兄长对弟弟负有明确的责任,而“一家之长”——通常是最老一辈中年龄最大的人——则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包括家庭的收支,家庭成员的婚嫁、教育等等。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各异。

而美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年轻人结婚越来越晚、甚至不打算结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由于对家庭责任和离婚“充满恐惧”,很多美国男性在结婚问题上采取“等等看”的拖延战术。调查人员询问了60位不同种族和职业、年龄在22至33岁的未婚男性,得出了以上结论。指出,美国男性不愿意早结婚,而钟情于与女友长期同居,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害怕繁琐的家务事和对家庭应承担的义务;再有一点就是他们担心一旦离婚,自己积累的“财富”将有一半被拿走。因而出现了女方急着要结婚,而男方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拖的现象。

各地风俗相去甚远,但“个人见解”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很少有理论注意到。所以,在一个有影响的大家庭里,尽管不少人有文化,有的还是当地显贵,或许还中过科举,在政府当大官,但一到家族中,他所拥有的只有他的辈分和排行,而“族长”却可能是一个头脑糊涂的老人,从来就不会识文断字,一生中没去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

哥哥对弟弟的影响,或者实际上是家庭里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绝对,与我们西方意义上的个性自由不能相容。弟弟像仆人似地被使来唤去,他巴不得放弃这个位置,但哥哥不会让他那样做。弟弟想购置一件冬装,但哥哥认为太贵,不允许他花这笔钱。行笔至此,笔者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中国人拥有一些稀罕的古币,有个外国人想买。这个外国人担心钱主不卖——一个人有样东西,另一个人想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做的——发现古币的那位中间人就建议外国人送点外国糖果之类的小礼品给钱主的叔叔,这种间接施加的压力,会使钱主不得不把古币卖掉!

有一个滑稽的故事,说是有个旅行者在西方某地看到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很老的老人,很伤心地在哭。这个少见的情况使这个旅行者感到奇怪,他就停下脚步,问这个老人哭什么,老人的回答令他惊讶不已,说他父亲刚刚鞭打了他一顿!“你父亲在哪里?”“在那里。”老人回答说。旅行者骑着马朝着那个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的确有个更老的老人,胡子更长更自。“那个人是你儿子吗?”旅行者问,“是我儿子。”“你打了他?”“打了他。”“为什么打他?”“因为他不尊敬爷爷,他下次要是再那样的话,我还要打他!”如果把这个故事搬到中国人的情景之中,就不滑稽了。

在美国家庭中,父母一般都很爱孩子,很尊重孩子,但从幼儿开始就大胆放手让他们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如:对不到周岁的孩子,就开始让他们自己抓饭吃(因不会用餐具,就用手抓),即使吃得满脸、满身,也要让他们自己吃。所以美国孩子一般到周岁时,已能自己吃得很像样了。孩子在蹒跚学步时,免不了要摔跤的。当孩子跌倒时,他们的父母亲不扶孩子而往往只是说一两句鼓励的话,然后等待孩子自己站起来。对睡觉,西方的孩子习惯从婴儿开始就自己睡,即使嚎淘大哭,引来了父母,得到的也只是一些安哄和宽慰,父母依然离去。等孩子长到五、六岁,他们非常感兴趣做一种游戏式的睡觉,那就是几个小朋友自愿商定集中到一位小朋友家去睡觉。这些小朋友分别带好自己的睡袋、洗漱用品,集中到一位小朋友家,晚上可以尽情地玩,然后在同一间屋子的地毯上就寝。家长们要提供的只是他们玩和睡的空间,其他如睡前的洗漱和就寝就由小孩子们自主去完成。今天住你家,过几天去他家,孩子感到其乐无穷。父母常常让孩子直接面对困难,让孩子经受锻炼。有一对美国夫妇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和一个五岁的女儿,两岁半儿子上厕所都由他自己处理,尽管大人事后要检查,但十分注意让孩子自己去做该做的一切。每到开饭时间,五岁的女儿就像主人一样,主动摆好一家人的餐具,然后端端正正,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待开饭。美国的习惯,不会自己吃饭的孩子,自立能力差的孩子,要被小朋友看不起。如果有人称他"妈妈的小宝贝",孩子会感到羞耻。吃饭、行走、睡觉,当孩子初临这人生几件事的时候,西方人随意而顽强地锻炼孩子自主、独立、坚强的性格,敢于让孩子面对困难。父母的鼓励和支持可以帮助孩子去学会战胜困难的本领,而不是直接为他解决困难。他们的观念是:母亲的责任不是让孩子依附于她,而是使孩子独立于她。孩子到十八岁时,都要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了。

在美国还有一个习惯:如果孩子想买一件自己心爱的东西,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去买。他们可以在家里或社会上主动找活干,或帮父母剪草、浇花、打扫卫生、照顾弟妹、收拾餐具等等;或者去帮助别人送报纸(每天清晨骑上自行车挨家挨户送报纸)。每次做这些事都可以得到一些报酬:25美分、50美分或1&127;美元。这样日积月累,孩子们养成了劳动的习惯,也有了自己的积蓄。一位美国家庭主妇认为这样做对教育孩子有益,因此也让孩子每天帮她倒垃圾,每次可得25美分。因为钱是他自己挣到的,花起来特别小心仔细,见到一件心爱的东西,他首先要考虑质量和价值是否值得买,或自己有个小计划,多久能挣够钱买到它。这样,在培养孩子自主、自立的同时,让他们对金钱、价值也有个正确的概念。

美国家庭(即使富有的家庭)也会教育孩子懂得节约,虽然他们定期会给孩子一些零花钱。他们常常让孩子自己动手去制作礼品或玩具,制作过程中既发挥了创造精神,又感到无穷乐趣,也节省了钱。有一个美国家庭,父亲是一位副教授,母亲是建筑设计师,生活较富有,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家里都要买圣诞树。而树上挂的各式各样彩灯和小玩具,却由妈妈和孩子们一起动手制作。他们用彩笔、棉花、旧布、小棍儿、胶水、针钱粘、贴、缝,做出各种小动物,挂满一树。孩子们特别高兴。其他如感恩节,孩子们装扮成卡通片中的各种人物,这些装束,也由母亲和孩子一起做,这不仅是节约,也培养了孩子的创造精神和手的灵巧。于是,在培养孩子自主自立能力的同时,也帮助孩子把美好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生活就是这样成功的。美国人的责任与中国人是如此的不同。

“职责”与处事本能

仅次于家庭成员之间责任的,便是邻居之间的相互责任。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并不能使他们相互要承担的责任有所分别,责任仅仅取决于住在邻近。依据是善恶会互相传染。好邻居会造就好邻居,而坏邻居也会把邻居带坏。孟母三迁,为的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一个西方人,刚刚学会主宰着西方人的共和观念,对他来说,同谁做邻居都无关紧要,假如他住在城市里,他可能住了一年还不知道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人们住在大公寓里,或者是相隔很远的别墅。但中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个人犯了罪,他的邻居也就犯了罪,这种罪有点像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因为他们知道犯罪企图,却不去报告。说“我不知道”,是徒劳的。你是邻居,因此你一定知道。

如何处理弑父或弑母罪案鲜明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负责理论。我们在谈孝心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这种案子的罪犯常常被认为是疯子,正如一个人原本可以用自杀来逃脱惩罚,而他却甘愿被凌迟处死。据几年前的《京报》报道,中部某省的巡抚报告说,他处理了一件弑父母的案子,处理结果是推倒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玩忽职守,没有用好的道德教化去改造这个罪犯。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般中国人看来,完全合情合理。有的情况下,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推倒一段城墙,或者把城墙改个样子,圆的转角改为方的、或者把城门换个新的位置,或者甚至关闭城门。如果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罪案,据说整个城市都要夷为平地,择地另建新城,但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个确实的例子。

知县的职位要比保、甲长高出许多,对于他所管辖的老百姓来说,他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员。对于下面的百姓,他们是老虎。对上级官员,他们是老鼠。一个知县的职责,至少应该分给六个不同的官员。一个人集民政事务、审判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司库和税务官于一身,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职责被错误地集中在一起,使官员在体力和道德上都不可能合适地履行职责。不少官员对分派给他们的工作不感兴趣,除了从中得到的好处,而这些职责本身又是繁杂而相互抵触,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幕僚和下属。事情这么多、即使这些官员好心好意,也难免出错,而他们要为此负责。知县,同所有中国官员一样,被认为理应对辖区内一切了如指掌,并且神通广大,能阻止一切应该被制止的事情。为了让知县和保、甲长知晓一切,每一个城乡都是由十户一甲所组成。每户一牌,写明户主的姓名及家庭人口数目。这种登记制度,好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古老的十户区或百户区,易于确定当地的职责范围。面目可疑的人一旦出现在某甲,第一个看到的人就立刻报告甲长。甲长立刻报告保长,保长立刻报告知县,知县立刻采取措施“严加搜捕,严加惩处”。通过同样简单的程序,地方上的所有犯罪,如果不是“面生可疑之徒”的,而是永久住户犯下的,在实施犯罪之前就会被发觉,于是,良好的道德便代代相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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