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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国人的团队能力(第2页)

中国是一个十分注重繁文缛节的国度,但人们有些麻木的心似乎看不到自己的哪些举动或言语会给人带来伤害,因此他们也就不会刻意地去避免。比如说,一个中国人曾经当着一个外国人的面说他的脸上长满胡子,所以他很象猴子,而且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更多站在旁边的外国人火冒三丈,他说:“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你们西方人长的都这样。”还有一个老师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说:“靠窗的那位同学十分聪明,估计在二十岁就会有一定的成绩,但他的同桌是他见过的最笨的孩子,简直无可救药。”这样的老师显然没有顾及到学生的感受,他不知道这样的语句会给学生的一生造成什么重大的影响,因为在我们看来,孩子在小的时候是最信任老师的,老师的任何一句话他都会认真地听着记好,而这样的话在他的心中会留下永远的烙印,也就会给他带来不可克服的阴影和创伤,从此这个孩子可能会失去自信,遇到困难便会想到老师的话,就会退缩,从而真正成为一无所成、碌碌无为的人。而如果是在西方国家,一个负责的老师会对这些稍微显得有些笨的学生加倍照顾关心,会对他们特别的辅导和激励,夸奖他们每一个小小的进步,从而让这些孩子增加自信,勇于显示自己,从而多多少少地弥补自己的缺陷。

中国的家庭关系和氛围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人缺乏同情。不管家庭的大小人数,不管家庭成员的关系如何,究其本质他们的关系都不好。前面我们说过了,大家庭由于人口众多,难免会有不同意见,难免会有利益的冲突,因此他们的关系很糟糕,即使外表看起来彬彬有礼,也是暗中藏刀。而小的家庭,由于可以不顾及面子问题,夫妻两常常吵嘴赌气,更常见的是丈夫拿妻子出气,无缘无故的便随便殴打妻子。而且孩子也不会精心栽培,况且从小便见多了这些夫妻打架吵嘴的孩子,若是男孩便会不经意间学会,若是女孩则从小留下心灵上的阴影,害怕婚姻,躲避婚姻。这样的家庭根本没有家庭的幸福和温暖,失去了家庭最本质的意义。他们只是处于责任或是伦理的个人的简单联合和相加,而没有感情的融合和交织。因此这样的家庭中也必不存在同情。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女孩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便遭人白眼和唾弃。她们的爷爷奶奶父亲自不用说,他们认为这个女孩断了自家香火,而母亲由于生下了个女孩而遭受家庭的折磨,自然也不会怎么善待自己的这个亲生骨肉。母亲与女儿在这样的乌烟瘴气的环境之下生活,发生口角是难免的事情,而且女儿经常会成为抑郁的母亲的出气筒,象私有财产一样有随意处置的自由。“妈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而女儿一出嫁,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除了无法否认的血缘关系以外,从此就没有了任何联系。我们可以很清楚地从中国家庭的家谱中看出来,这些家谱即使再详细再没有遗漏,也找不到一个女孩的名字。嫁出的女儿是生是死他们都不再理会,因为她们已经不再上我们的女儿而是别人的儿媳妇了。当然,人的本性会使她有对家的思念,她会有回家的要求。对于这一点要求,如果不频繁,婆家会在很苛刻的条件下答应,比如说带上一堆的孩子,一方面是由于照管孩子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让孩子在娘家多吃些多住些的目的,或者带上很多针线活,有时候还需要娘家人帮忙干,她们回娘家不能耽误家务活。而如果太频繁地提出要求,则会遭到婆婆的拒绝,特别是如果婆家有丧事。而对于娘家人来说,这种不断的侵扰是一种婆媳关系不好的危险信号,而婆媳关系不好则很有可能意味着被丈夫休回来,这对家庭来说是一种耻辱,对尚未成婚的妹妹门来说则是一种让她们找到好婆家的阻碍,因此娘家人,尤其是父亲、兄弟门会横加干涉。况且这样的拜访会增加很多无谓的开支。

而妇女回到婆家,则必须带些特殊的礼物,否则会招来婆婆的不悦。如果忽略这一点,或是没有能力做到,那么以后她想要再回娘家就必须是千求万拜了。而如果女儿嫁的是穷人,那么她回家简直就成了娘家的一大忌讳。娘家的几个儿媳妇(虽然待遇可能也不好,但毕竟嫁进了这个家,她们就拥有更多的权利)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之间便会有戏剧性的争斗,仿佛对方回来是为了侵占她们的领地。而对无法驱逐的侵略者,则必然要征税。受够了气的这些儿媳妇可以找个对象发泄了,于是她们就会找个已经成年的且有熟练的家政技巧的人来顶替她们,将沉重的家务全都给这个为了找寻亲切而回娘家的女儿。于是这短暂的几天,她换了一个地方做仆人。

中国儿媳妇的苦难是一段所无法尽述的。中国所以的女子都在很年轻的时候便出嫁,还有很多从小便作为童养媳在丈夫家长大。她们的大半生都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受婆婆和丈夫的控制,受尽虐待,饱尝辛酸。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最多付责任的家庭会对女儿所受的罪忍无可忍,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而绝大多数是在女儿受重伤,比如说被打致残,或者在女儿真的被迫自杀后所要一笔丧葬费。而大多数婆家都可以举证儿媳妇对婆家不孝顺,就此而逍遥法外。一个母亲斥责已经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同情和辛酸了。

《京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说,父母杀死孩子,按法律观点来看有罪,但有一条规定却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凶手付一笔钱就能赎罪。他上报的案例中,一个妇女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最后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个相似的案例,由于写进奏折,肯定确实无疑。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以至于人们当时都懒得去议论一番。

给人作妾的中国妇女,其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受到丈夫的宠爱时间是很有限的,她们的丈夫往往在满足了他们的某方面需求后便又有新欢,而她们没有正式妻子的地位,又被正式妻子所蔑视,因此她们的命运更加悲惨,她们所受的压迫更加深重。她们所在的家庭,总是笼罩在无休止的争吵与争斗当中,幸福屈指可数。“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兽欲。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男人没时间生病。而妇女、儿童的病痛根本不被当成一回事,因此他们的病痛往往是任其发展,时常拖延到无法救治的地步。这足以看到中国人对他人的缺乏同情和关心。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中国人非常强调孝心,而这种孝心中很大程度上是对小孩的忽略,即认为年轻人的无足轻重。小孩在他们小的时候,唯一的价值便是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现在则不论他们是什么。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了小孩的病总是被忽视,直到拖延到无法救治的地步。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孝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年幼的人无足轻重。年幼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年轻人总是要承担最重的责任,干最重的活。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通常胃口很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去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一顿,花了约二十个铜钱,他因此被父亲痛骂一顿。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男孩不堪重负和欺压,历经煎熬,终于奋起反抗离家出走,投靠他人。上例中的那个男孩就逃到满洲这个东北各省少年眼中的圣地去了,从此不知所终。

美国诗人普伦蒂斯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完成了抚养任务。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生儿育女,传继香火。这些目的在中国人看来是很正常的目的,因为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的观念。像上文所说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些,没有人会反抗了。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峪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算是例外。

残酷的中国人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饥荒年间到处是贩卖妻子和儿女的,虽然在这种极端情况下,人们由于个人生存的需要,可能会做出一些非理智或者非意愿的事情来,用这样的情况下的例子来说明可能有些偏激,但我们要强调的是,这是一块试金石,极端情况下人们不会抑制自己的行为,这更加清楚自然地表现出了他们的本性,反映了社会深层准则。其实那些妇女儿童像驴子和骡子一样在市场上被公开拍卖在平常年份也是存在的,只是饥荒年份这些特点表现得更明显罢了。1878年那场大饥荒,几乎波及最北面三个省份的所有地方,还向南蔓延,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难以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而这些年轻妇女经常卖到因动乱而人口稀少或是取妻困难的地方,因为在这些地方的价钱较高,丈夫往往能获得一笔不小的财产维持生活,这或许是他们唯一能活着的办法,而在饥荒过去后,丈夫又可以再娶到一个妻子,甚至更年轻,更貌美。而父母即使损失一个两个也是无所谓的,这一点我们上面就已经说过,女儿一般是不当人对待的。

我们曾经提到,家庭对妇女和小孩的病情都是漠不关心。拿天花来说,它不断造访中国,如此频繁以至于中国人已经麻木得不心存希望了,中国人从来不指望逃脱其**,因此没有多少人会去求医。而得天花的又主要是孩子,很多人就是因为小时候得天花没有及时救治而两眼全瞎。无法容忍身体发肤受到丝毫毁伤的中国人,却对孩子生命的价值如此看轻,我们实在是始料未及。而且即使孩子死了,也得不到好的安葬,孩子的灵魂连死了也得不到安息。很多家庭因为缺钱,或是认为不值得,小孩的尸体就用草席卷起拖到野外,不久就会变臭或被狗群啃吃,最后只剩下骨头散于荒野。而家庭却没有丝毫伤心,因为对他们来说,再生一个是轻而易举的,尤其是女孩。有的地方还有一种恐怖的风俗:把死孩子踩成面目全非的一团,以免附在孩子身上的“鬼魂”回家骚扰!而在西方,孩子是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没有哪个家庭不对孩子的逝去而痛哭流涕。

中国人对天花十分麻木不仁,他们自然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他们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与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因为这些病会传染。而一个人如果很不幸地得了这些病,就会完全失去依靠,即使家里人也不会理睬,他完全没有护理和照顾,完全听之任之,就更不用说送去医院看医生了。人们对所有恳求帮助的人都只是简要地回答说;“这病会传染的。”他们连多说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描述说:“患者不久就感到极度虚弱,接下去几个小时全身上下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十有九死。”据当地人讲述:“病房里到处都是鬼魂,甚至桌子和床垫也在扭动,发出讲话声,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传教士确切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怕传染,患者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地遭人嫌弃。如果家里有个人染上病症,最好的看护就是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并在他旁边放上一壶水,没有人送饭的情况下,即使是健康人也会被活活饿死。房门紧闭,门的一侧放着一根竹竿,焦急不安的亲戚每天两次用竹竿捅一下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很明显,大家如此恐惧以至于病人的离去是家庭所有人的共同愿望,一个家庭大概只有在这时候才能达成惊人的意见一致。

而在西方各国,家庭内部就如同冬天的室内一样,处处笼罩着温暖与和谐。而在疾病与麻烦袭击家人时,这种关系更能明显地显示出来。在医院,我们可以看到,父母对孩子呵护有加,孩子对父母充满爱戴,而且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也是相亲相爱,一家人表现出了明显的团结与默契。更值得一提的是,陌生的病友间,同一个病房的病人之间,关系也非常融洽,他们经常互相鼓励,互相帮助,病房里面充满了笑声。母亲会为那些失去母亲的孩子喂奶,会为那些临时有急事的妈妈照顾孩子。陌生人之间的关心是那么普遍与真诚、感人。博爱洋溢在整个医院。

在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没有人愿意帮助别人,除非有什么对自己有利的理由。我曾经劝过一个小男孩去读书,因为他平时的举动和办事的方法效率就表现出了超过常人的聪慧。但是他明确地告诉我,他家没钱,供不起他念书。而我很清楚地看到,他周围的小伙伴大多数都在读书。很明显,没有哪个人愿意帮助他,即使他们有这份精力与能力。只要小男孩提出要他们教他,他们便会用冷嘲热讽来瓦解小男孩的雄心,而实际原因是,他们不愿让小男孩走捷径,不花钱,不进学校,不被老师严厉管教,他们是不让小男孩轻易学到东西的。尽管小男孩只需要通过他们的稍加指点,便可以自学。

有句谚语说:在家不是贫,路贫贫煞人。这句话用于在中国旅行极为恰当。一般来说,人们对于陌生人极为冷淡。他们缺乏友善和助人为乐的习惯。没有人会告诉路人前面有沼泽,泥泞难行:没有人告诉路人前面有三个岔道,中间的一条才是正确的路,其他的最后都会没有可走之路:没有人会告诉路人,马上要下暴雨,而一下雨山上就会有山洪,要等到天晴才能继续前行……而倒霉的旅行者在踩到沼泽坑后,即使被当地人看见,他们也只会站在旁边袖手旁观;如果你走到分岔口而无法分辨时,你即使去问当地人,他们也可能装糊涂,或是故意想让你走弯路,告诉你一条错误的路;而如果你知道山上有山洪,他们也会极力说服你上山。人们对陌生人缺乏帮助和友善,这极为明显。而这一切如果你想避免,你只有准备好足够的金钱或者是政府的檄文以证明你是官员,而且权利不小,足以影响到当地。更有甚者,还有人故意在难走的地方挖个坑,特意让出门人陷进去,因为这样,出门人就不得不出钱来雇他们帮一把!如果对这样地方的道路有任何疑虑,也不妨按照自己的判断往前走,不要去理会当地人的劝告,因为你永远都弄不清,他们给你指的路是有意让你绕道,还是在真心帮助你。

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外国人举家搬往中国一个内地城市,明显受到亲切热诚的欢迎,不少邻居甚至还主动把日常用品借给他们,让他们用到自己备齐之后再还。这个例子的唯一价值是说明这家外国人的富有之出名。而最常见的情况是,人们对新来的邻居漠不关心,除非他们想来看看这家有没有什么新闻,如同我们上面所说的,有没有什么残疾人或者是精神病人,中国人这种想把所有人的底细都摸透的特性会暂时掩盖他们的冷淡,而一旦他们明白这家人毫无议论之处或者利用之处时,这个家庭就会门可罗雀了。从此不会再有人登门拜访,不论他们是生了孩子,还是死了老人(当然,像我们上文说的,如果想让这家人回更多的礼物时,他们还是会装作很关心的样子出现在这家人的门口的)。

那些送葬的人,想得到允许住店,通常很困难,有时根本不可能,除非是天价。把死尸摆渡过河,渡者也要索取高价,因为人们都将死人入门视为不吉利的事情,因此人们总是竭尽全力躲避这种事情。所以,有人发明了这样一种方法,把死尸双层包好,再用席子裹起来扎好,让它看起来像货物,以免别人怀疑,这样就可以畅通无阻了。另据报道,近年有个严冬,山东潍县的一个店主,拒绝几个冻得半死的出门人进店,害怕他们死在店里,硬把他们赶到街上,结果统统冻死了!

还有很多例子都可以说明中国人对他人的冷淡。比如说,中国人对落水者一般是不救的,除非这个落水者是当地的一个富人或者是官员。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起火,成群的中国人目击了这个事件,但他们几乎就没有动过营救乘客和船员的念头,他们像在看电影一样围观起哄。更可恶的是,当落水者冷着刺骨的江水和虚弱的体力游到岸边时,连湿漉漉的衣服都被人抢走,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同样还有一个例子,每当船只遇难时,总会有一大堆人驾着船向着该方向以冲刺的速度驶来。然而他们的目的是抢夺遇难船只的财物,并把遇难人打死,以避后患。另一方面,1892年秋天,一艘英国大汽轮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幸存人员,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英国人将倾其财物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

中国判案手法和刑法也是惨无人道。为了逼迫嫌疑人承认,狱官们可以在嫌疑犯的眼睛上摸上石灰,或者用烙铁烫他们的背或胸,或者把他们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很少有人能忍受这种疼痛与折磨,所以即使没有犯罪他们也会承认,因为与此相比,他们更愿意直接被砍头而死。所以中国的办案效率极高。在这些情况下中国人的生命不值分文,尽管很多政府都对外宣称人命关天,秉公办案。

再说说他们的刑罚制度。我们很难从这个国家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许多违法的事情却为地方风俗所认可。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所打竹杖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而法律规定的刑罚也常常是西方人不可思议的,这里我们就不再提了。关于这点,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中国人虽有“心肝”,但肯定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的官员对两个原来在押囚犯的判决,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他们挨了两到三千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人要远离阎王殿,活人要远离衙门。这个说法还奇怪吗?

太平天国风起云涌的那几年,起义波及甚广,全中国都非常紧张,尤其是想镇压起义,维持统治的政府。而这样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一不小心就受到怀疑,成为嫌疑犯被抓去审问。“宁可枉杀千人,不可放过一人。”在这样的观念下,嫌疑犯的回答如果稍微让官员不满意,他就会受到非人的待遇。就在距离笔者写这些文字的地方几百码处,二十年前不久,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悲剧。当时的各级官员发现自己执法时力不从心,无法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就发了一份半官方性质的通告,要求捉拿一切可疑人等。有一次,村民们看到有人骑马而来,样子可疑,没有人认识,又恰巧没说清自己的来历,包里又全是珠宝,于是这个人就被村民们当成嫌疑犯被绑起来送到政府里去了。村民们这样做大概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多抓一个,自己就可以多逃过一节。与此同时,村民又发现一个人在惊慌逃窜,只是因为有的旁观者认为他有可能是同谋,这个人的命运便同前面那个人一样了。有的情况下,这些陌生人还被迫自挖坟坑。而1877年的闹遍了大半个中国的剪辫子事件中,毫无疑问,也有数以万计的无辜者就这样丢掉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中国各省各地的人,对没有法律的年代里的无法无天和很多荒谬的事情深有感触,上了点年纪又能回忆起当时情形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类事情无以数计。

下面这段文字搞译自1888年2月7日的《京报》,它是中国人自己在用事实说话:“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根除,但没有成功。”

还有一种民间习俗可以表现出中国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即福州附近某地的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曾有过详细报道。据记载,丈夫死后,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以示自己对丈夫的忠贞不二,最后当地的百姓会崇敬地为她立一道贞节牌坊!官员们曾经徒劳地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只在个别地区的短暂时期内有效,不久,人们又恢复了以前的做法,因为漠视他人生命的本性并不是官员们用命令所能改变的。

中国人是残酷的,他们对于其他的生物不断地猎杀,对于自己的同胞也如此也许只是为了金钱。一辆载着病人的救护车在堵塞的街道上鸣响着生命的信号,但……没有一辆车从道路上开出来,或向路边靠拢,为救护车腾出一条道路,或许有人脑海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思绪,但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很快这样的思绪就在脑海里永久的消失了,堵塞道路上的车流还在缓缓移动,而生命的光辉也在其中慢慢的消散。

人类崇尚善良,但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做一个善良的人,他们是自私的,总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在不断竞争的社会,如果人类对欲望的追求不停止的话,毁灭的光芒将永远照耀着这个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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