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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孝悌为先(第1页)

第十九章 孝悌为先

讨论中国人的性格,不能不谈谈孝顺。这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课题。“孝顺”与我们不得不采用的许多其他概念一样,难以用英语词语将它准确地翻译过来。其意义也和我们所理解的大相径庭。汉语中还有不少包含这一意义的概念,其中与“孝顺”联系最紧密,也最常用的一个是“礼”。为了对此加以说明,并为讨论中国人的“孝顺”性格提供一个背景知识,最好先引用卡莱尔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央王国》):“礼是中国人所有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在我看来,中国可以贡献给世界的最合适、最完美的专著就是《礼记》。中国人的感情靠礼来满足;他们的职责靠礼来实现;他们的善恶靠礼来评判;人与人之间自然的关系靠礼来维系——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由礼来控制的民族,每个人都作为道德的、政治的和宗教的人而存在,受家庭,社会和宗教等等多重关系的制约。”对这段话,威廉姆斯博士的评价最令人信服,他说:“将‘礼’译为‘y’很不准确,y’的意义太过贫乏,而‘礼’不仅指人的外在品行,还包括支配所有真正的礼仪和礼貌的正确原则。”

翻阅一下“四书”和其他古代典籍,尤其是《孝经》,最容易让人确信,中国人十分重视孝顺。目前,我们只关注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孝顺观,看看他们是如何理解孝顺的,孝顺是如何成为中国人独一无二的特性的。要切记,中国人的孝顺是多侧面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条件下或所有的观察家都能发现其实质。

1877年,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会议上,雅蒂斯博士宣读了一篇论“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精心写作的论文中,他具体阐述了自己三十年来在中国的观察与经验。在论文的开头,作者提出,祖先崇拜只是孝顺的一种表现形式,接着又说,“孝’这一概念,容易产生误导,我们应当警惕,以免误人歧途。在我们了解的所有民族中,中国人是最不孝顺的,不服从父母,他们一旦知道了自己的需要,就开始固执己见。”曾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的、著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莱格博士,则断然否定雅蒂斯博士的观点。他宣称,他在中国的生活经验与此截然相反。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表明,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就像两支温度计一样。要想获得正确、全面的观念,就必须将这些互相冲突的观点联系起来,综合考虑。

长期的经验证明,中国的孩子,没有接受过如何正确听从父母的教育,我们把立即服从父母当成一条规则,他们对此却一无所知。可是,这些不受约束或半受约束的孩子长大之后,情形就不再像我们所预料的那样了。中国人认为,“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就是说,孩子长大之后,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它也可能讲的是其他意思,但它确实为孝顺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

不过,这种现象似乎是由人们的孝顺观念、受教育的方式和各地孝顺的典型共同促成的。《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还有一种最普通的说法:“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中国人还特别指出,任何道德缺陷都可追溯到孝心。违背礼节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忠心耿耿是因为缺少孝心,不克尽厥职是因为缺少孝心,对朋友不忠诚是因为缺少孝心,临阵胆怯是因为缺少孝心。这样,孝顺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行为的范畴,不仅包含了行为的动机,还包含了所有的其他道德内容。

一般人认为,孝顺实际上是出于感激。《孝经》敕令章对此作了强调。

据孔子说,父母死,要守孝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

守孝三年似乎成了对父母这三年养育之恩的回报。就是小羊羔吃奶时,还知道要跪着呢(羔羊,兽也,跪哺乳)!孝顺的人还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它是父母赐予的。不善待它,就等于忘恩负义。孝顺的人,当父母在世时,要竭力服侍;去世后,要经常祭拜。

孝顺的人,要继承父道,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明显有了错误,作子女的也可以努力促使他们纠正。威廉姆斯博士引用《礼记》中的一段话,可以为证:“父母有过,下气怡然。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

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可以完全不听父母的告诫,然而,就连在中国都很少听到这样的事。

在《论语》第二章 ,我们发现,孔子对孝作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

在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解释也不同。第一次是在鲁国一位名叫孟懿的官员请教时,他只简单地说了句:“无违。”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不违背”,那位官员自然也是这样理解的,可是,孔子和他的同胞一样,也具有“拐弯抹角的天赋”。他并不亲自对孟懿作出解释,而是直到后来,他的弟子樊迟驾车送他时,才又重提这件事。樊迟听了,自然问他:“夫子,您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就抓住这个机会,作出了如下解释:“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毫无疑问。孔子希望樊迟能将这话转述给孟懿,这样,孟懿就会理解“无违”的真正含义了。还有一次是回答“孝”意味着什么。

孔子强调对父母要事之以礼,否则,只照顾他们的身体,就无异于把他们当成马、狗来看待了。

引用上面那些,是想表明,中国人的孝顺观主要是应该依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求。在中国,这是个古老的观念,孔子曾明确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这也说明他感到当时与古代已大不相同了,而他对古代则心往神驰,希望复古。

夫子的这些言谈已过去好多世纪了。可他的教诲已深深地渗入到中国人的骨髓中。

如果今天他仍活着的话,我们深信,他会更坚定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中国人是如何看待孝顺与其他社会职责间的关系,可我们还不清楚中国人在现实中如何理解孝顺。随便挑十个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问,怎样才算是“孝顺”?可能会有九个人回答:“不让父母生气。”父母生气是因为子女没有好好地服侍。说得简单些,还是应该“无违”,这是孔子的话,尽管他这样说时,包含着“特殊的意义”。

如果读者想知道有关的实例,就请看一看《二十四孝图》,它讲述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其中讲到东汉的一位少年,六岁时随父亲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发现,那人家里的桔子特别好吃,于是,就像一般的中国人一样,偷偷地塞了两个桔子在袖筒里。但在他告辞鞠躬时,桔子掉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尴尬。可是,这位少年非常镇静,他马上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两句令其名声留传千古的话:“家母喜欢吃桔子,我是拿给她的。”他的父亲是当时的一位高官,在西方人看来,这孩子不可能没其他机会为他的母亲弄到桔子,但在中国人眼里,他却成了典型的孝子,因为小小年纪就能够为母亲着想,不过,也或许是因为他反应敏捷,很快就能想出借口吧。晋代也有一位少年,

因为父母没有蚊帐,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权宜之计,每天早早地上床,整夜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甚至连扇子也不摇一下,为的是让家里的蚊子都来叮自己,好使父母能睡个安稳觉。与他同时代还有一个少年,在家里很不受继母的喜欢,可他的继母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吃鲤鱼,但在冬天又弄不到。

于是,这少年就不加思索地脱去衣服,躺在冰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情形,大受感动,就钻了个冰窟隆,跳了上来,以供他那暴戾的继母享用。

中国人认为,“偏袒妻儿”是一种不孝之举。《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它与赌博并列。《二十四孝图》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中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他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甚至连母亲都养不起。但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妻子不敢反对,就挖了个两尺多深的坑,可在坑底,他们挖出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这些金子是上天赐给这位孝子的。假如没挖到金子,孩子可能就真被活埋了。按照一般人的孝顺观念,这人的行为可以理解,做法也正确、“偏袒妻儿”的感情不应阻止他活埋儿子以使其祖母活下去。

中国人还相信,父母的痼疾、只要吃了子女的肉,就有可能治愈。这些肉应该做好后、让父母无意中吃下。即使不敢肯定会治愈,中国人认为总有可能。北京《邸报》上经常出现这类事例。笔者认识一个年轻人,为了给父母治病,就曾经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对那块伤疤,他一直十分自豪,就像个老兵一样。毫无疑问,这类事情并不普遍,不过也许并不罕见。

中国人的孝顺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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