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钱为证,妄诉者服
【原文】
程颢察院初为京兆府鄠县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言:“无证左,何以决之?”颢曰:“此易辨耳。”问兄之子曰:“尔父藏钱几年矣?”曰:“二十年。”遣吏取千钱视之。谓曰:“今所铸官钱不五六年,则遍天下。此钱皆尔父未居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令大奇之。
旁求证左,或有伪也;直取证验,斯为实也。彼言地中藏钱是其父所藏者,取钱验之,皆古钱也,又岂能选择古钱藏之耶?以此为证,妄诉明矣。是故其人不敢不服也。
【译文】
程颢察院最初做京兆府鄠县的主簿。百姓中有个借自己哥哥的房子居住的,在住处挖出了地下埋藏的钱。他哥哥的儿子上诉说:“钱是我父亲埋藏在那里的。”县令说:“没有证据和证人,根据什么判决这个案子?”程颢说:“这个容易辨别。”程颢就问这个哥哥的儿子道:“你父亲把钱埋藏多少年了?”回答说:“二十年。”程颢就派人去取来一千文钱察看后,对他说:“现在官府铸的钱不到五六年就能遍布全国。这些钱却是几十年前你父亲还没住进这房子时铸造的,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儿子才信服了。县令认为程颢很不一般。
从各方面寻求佐证,有时会有伪证;直接取得证据检验,这是确实可靠的根据。那人说地下藏钱是他父亲所埋藏的,取来铜钱一看,都是古代的钱,又怎么能专选古钱埋起来呢?用这来证明,告状是没有根据的就十分清楚。因此,那人不敢不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