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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七夕(第2页)

用力地恨。除了恨,还能做些什么呢?她怕离婚会给孩子心里带来阴影。再没有比小宝贝的幸福更重要的事情。他不主动说,她宁愿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可是她依然无法选择。在她家楼下,年轻的女孩说她和男人是真心相爱的,她为男人堕了几次胎,他承诺会娶她的。她用了很大的力气狠狠地甩了那个女孩一耳光,原来,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愤怒。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像动物园的孔雀。动物园的孔雀职责是成功的保护自己的羽毛,使自己永远是一只光辉绚目的孔雀。那个叫做丈夫的男人站在她身后震住了。他手上牵着儿子的手。见,妈妈和一个阿姨撕打着,儿子吓得哭了。边哭边说“爸爸,坏人在打妈妈。。。。。”

他无地自容。她却不要他解释。只问他离婚还是不离。从甩出那一耳光开始她便知道自己忍到极限。

此亦有尽头。人生如棋,永远有无法预知的劫数,离了,心自由了,也好。毕竟过错方在他。所有的财产她都可以分到一半的。并且她还要孩子的抚养权。她知道两个老人一定舍不得这么金疙瘩一样的胖孙子。他当然不是傻子,他不会为一个女孩子丢掉车子,房子,孩子。还有这安稳的日子。

转眼间她到了40岁的生日。对于一个40岁的女人来说岁月的流失意味着太多。经历了人生的最重要的蜕变。不再迷惑,不再相信浪漫。青春不在,年华渐老。有快乐有失落。对镜注视那些细碎的皱纹,发现积累的尘埃已经缓缓地淹没她眼眸的光彩。忽然想起17世纪匈牙利巴托里ErzsebetBathory]伯爵夫人为了保持自己永远的青春美丽,她向仆人学习妖术,并且在咯尔巴阡山脉中建了一座城堡,在那里她虐待杀害了300多名少女,并快乐地喝她们的血,甚至把血装满浴缸沐浴。最终她惹起众怒。后来她被被囚禁在城堡中,直到死

原来永远青春美丽是一个残酷的童话。

但仔细想想似乎没有什么不满足了。一对玉人似的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足以抵消许多感伤。四十岁,知命,认命。淡定。望着延续她生命,青春的孩子。她就觉得很欣慰了。身边的同龄朋友也都说——四十岁的女人不属于自己,她属于父母、属于老公孩子、属于社会;因为她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所以生活中就要承担这一切责任,而这种责任,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乐章。

很久没听歌了。那晚丈夫拿出了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请她和女儿。他买了最贵的票。那晚是她40岁的生日。

听说这可能是张学友告别歌坛前的最后一次巡回演唱会。所以她去了。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唱歌的人也已经有了和歌声一样沧桑的脸。

忽然忆起十七岁的那场演唱会,那个少年,还有那些明亮肆意的欢笑声……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泛起片片涟漪。

孩子问她为什么流泪,身边的男人已经渐渐入睡。

#为你自杀

南惠英,我在喊。

不答应。

南-惠-英,再喊一次。

还是不答应。

对了,她是南韩的,怎么跟她说普通话,改了

NamHayYoung。

这次灵了。

她回过头,看见了我,也认出了我。

眯一眯眼,做个鬼脸,右手举起,在空气中揣了个半月形的空拳,向我挥了两下。

不记得,最后一次,我妈,或者我姨妈什么时候跟我这么挥手过。

这个意思,我还是清楚的:宝宝,睡了;宝宝,再见;或者,宝宝,笑一笑。

前后就那么几秒钟,长了也不行,因为快要唱圣歌了,而且,我坐在她的后一排,中间还隔了十几个人。

这是1987年的事。

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一间叫林肯的美国学校校堂。

星期天,校堂做教堂,纽约牧师来布道,外交官和外国基督教徒,包括游客,比如我,来这里做礼拜。

我叫得出她的名字,因为一星期前,我见过她。

这里有个习俗,新来的,先起立,自我介绍。

不管你讲得好不好,大家都向你微笑,表示欢迎。

散会后,门口还有咖啡,茶,有时候还有蛋糕,你就站着,喝着,跟教友们说说话。

我就是这样认识南惠英的。

今天再次见到她,从后面就可以认出她,我很高兴。

不要说她,就是认出一只猫,我也会很高兴,人生地不熟嘛。

她被认出,当然也高兴,甚至惊喜,所以挥手,所以一弯月的拳头。

做完礼拜,我们聊起来。

她示意旁边的一个澳大利亚人,他点点头,她就请我去吃饭。

这是一间叫DilaramHouse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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