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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爱在江南(第3页)

三个月后她惊奇地发现,一块儿进公司来的另一个女孩苏开始痴迷地追求他。谁都知道苏来自贫穷的山区,父母都是半辈子没走出过大山的农民,为了让两个弟妹继续受教育,苏只能在这个城市里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况且苏长得也只是一般,所以她实在并没把苏放在心上。

有一次公司举办一个庆祝酒会,他打电话让她一定要去参加。可为了一单业务,她却选择了陪客户吃饭,据说酒会上他找不到她有些失态,喝了很多酒,最后是苏强行拉走了快要醉倒的他……

那段时间她发现,他和苏的感情骤然紧密起来,心里刀刻般地疼。但值得安慰的是半年后因为工作出色,她被任命为部门经理,成为公司里最年轻的女性中层管理者。

她终于有了跨过门槛的勇气,她找到他,对他表白其实一直爱着他。他习惯性地深情地看着她,却摇头说:“晚了。”她的心瞬间就沉到海底。她第一次知道了他和苏的故事。原来那夜醉酒后,他被苏送回公寓,苏是一个敢于追求爱情和幸福的女孩,大胆向他表白了自己炙热的爱情,他真的被这个不起眼的女孩感动了。而且半年来苏的纯朴善良和执著同样也打动了他的父母。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王子娶过灰姑娘,公主也嫁过平头小伙子,爱情原来就没设门槛的,而所谓的门槛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一道屏障。

爱情原来是一颗纽扣

她用双手紧紧地抵住大铁门上的插锁,虽然她知道门已经拴得够结实,任凭他在外面用脚踹、用手砸。放在以前,他会苦苦哀求好言相商的,最坏的结果就是他翻墙进来。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他已不是那时候的穷人,他甚至连话也懒得说了,更别说是翻墙了,不仅是因为他那发了福的身体,而且他已经有了地位,一个有地位的男人怎么会做出翻墙头这种没有面子的事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了他们中间的距离。他说的股票、洋酒、跑车、网络等等她只是略知一二、似懂非懂,他交的歌星、球星朋友更让她觉得她生活在他的圈子之外,他再也不是那个和她“一夜千条路,天亮卖豆腐”的男人了。

她猛地拉开门,在醉醺醺的他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跟他厮打成一团。以前闹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她通常会和他痛快地打一架,事情不了了之以后,感情反而更加深厚起来。但自从变得像个绅士以后,他从来也不和她动手,反而只是用那种鄙夷的眼光看着她,一直把她看到绝望。

但这次,她决定痛快地和他打一架,出了这些年积压的恶气后和他离婚。他们从门外打到院里,从院里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卧室,他逃,她追,直到他火了,一巴掌打到她脸上,她怔了怔,以前打了那么多架,她都没觉得疼过,但现在脸上明明是火辣辣的感觉。她冲上去对他发起更猛烈的攻击,但他缩在床边不再还手,后来居然睡着了。

午夜了,坐在地板上,她看着他。他原来俊朗的脸上增添了许多肥肉,腰也像水桶一样粗了起来,她试图把种种关于有钱男人的坏德行加到他身上,她试图让自己对他恶心起来,但看着这个因为睡熟嘴角流出口水的男人,她的心竟然软了起来。

她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拖到了**,帮他脱掉了衬衣,她看见他的身上被她抓挠的血痕一条一条的,那件衬衣最上面的钮扣也被她扯掉了。那件雪白的衬衣,因为缺了一粒钮扣,显得那么狼狈。

不知道为什么,她打亮了所有的灯,拼命地找那粒钮扣,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然后找来针和线,一针一线地缝起来。她想,等到他醒来,看到一件缺了钮扣的衬衣,他一定会扔掉的,反正他有的是钱。她又想起来,十几年前,他穿的那件破衬衣,钮扣都替他缝过好几次,那时,她在灯光下忙活的时候,他就光着膀子看着她。

爱是一粒钮扣,时间长了自然会脱落,如果及时缝上,衣服还是一件很好的衣服。婚姻其实就是一件样式老旧的衣服,难免有钮扣会脱落,其实,这些年来,她一直在为这件老旧的衣服缝缝补补,想到这里,她刚刚变得温柔的心又疼痛起来,缝到最后一针时扎在了手指上,她看着指头上沁出的血,无声地哭了。

她没发现,背后的他早已醒来,光着膀子,也已经泪流满面。

我的幸福,与你有关

他英俊,儒雅,有着不错的工作,是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见过像他那样宠老婆的,外面的一切应酬统统推掉,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单位里组织旅游,他也婉拒。同事们笑他,难不成家里放着一个貌若天仙的七仙女?他不回答,只笑。那笑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正享受着蜜里调油的幸福生活。

去过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她并没有如花的美貌。相反,黑且瘦,个子也矮,粗糙,任性,邋遢,他收拾得清清爽爽的家,不到十分钟她就能把杂志、拖鞋、靠垫扔得到处都是。他也不恼,耐心地重新把它们归整齐。有客人来,她和客人争吃头一锅饺子,他歉意地对客人笑你看,她就是这个脾气……第一碗饺子,必然先端给她。有时候半夜醒了,她会要他陪着去房顶看星星,他也去。12月的北方,空气仿佛冻结了一般冷硬,看完星星回来,她像根冻僵的冰棍,他把她裹在怀里,一点点暖热。

他这样宠爱她,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惟有她一个人不懂。是真的不懂,她的精神出了点问题,除了不断地跟他要吃要喝之外,就是呆在家里玩积木,或者把火车开得满屋子跑,用玩具手枪把桌子上的花瓶打碎。有时她甚至会忘记他的名字,有时又会抱着别人叫他的名字。

她以前,也是个聪明灵秀的女子。爱笑,一笑起来就没边没样儿的,走路的脚步是跳跃的,像只展翅欲飞的小鸟。那时,她是精灵古怪的俏黄蓉,他是憨厚朴实的靖哥哥,幸福像一朵开得恣意舒展的花,满世界都是溢满着香。

婚后第三年,她生下儿子,儿子半岁的时候,意外夭折。她就是从那个时候病的,是精神分裂症,住了一年的院,病情时好时坏。医生说,这病去不了根,还是回家养着吧。

孩子没了,她又疯了,那一路欢快流淌的乐章,至此“喀嚓”一声,弦断了。

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笨手笨脚地学做饭,煎个蛋,把蛋壳打碎在碗里,待一片一片捡出来,锅里的油已经着了火。正熬着粥,突然听到她在客厅里尖叫,赶紧跑过去,她已经把暖瓶茶杯打碎了一地。半夜里他被“哗哗”的水声惊醒,睁眼一看,她浑身湿淋淋地蹲在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拧开的水龙头……他像照顾小孩子一样,要哄她吃饭,陪她做游戏。好一点的时候,她就坐在儿子的房间里抱着儿子的玩具哭,哭得声嘶力竭的,怎么都劝不住。

很累,许多人劝他,她都那样了,你照顾她几年,也算仁至义尽。趁着年轻,离了再找一个。不然,你这辈子可就搭上了。他不答,只是笑笑。阳光好的时候把她打扮得整整齐齐的,牵着她的手上街。她用手一指糖葫芦,他就像热恋中的小情人一样,颠颠地去给她买。她再一指烤红薯,他又颠颠地买来,帮她捧着,等她吃完糖葫芦再递给她。有时候她突然就犯了病,迎着开过来的汽车扑通就躺在马路中间,吓得他脸发白手发凉,也吓得司机一头的冷汗,连他一起骂神经病。可他还是隔二差五地牵着她的手出来逛街,他怕她呆在家里时间久了会闷。

他们就这样,一直过了15年。15年里她的病情反复无常,坏的时候根本不认得他,把家里的锅碗统统敲碎,抱着他又咬又啃,甚至半夜里偷偷起来拿剪刀扎他,好的时候会抱着他被扎伤的胳膊哭,说自己害苦了他……

这个男人是被读者报料出来的典型,我和做记者的朋友一起去采访他们。去之前,一路想了很多,关于苦难,关于牺牲和奉献。一个男人,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患病的妻子,其中的艰辛与苦痛,不难想像。

到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想像中的样子:很干净的家,窗台上有一蓬怒放的梅花,娇小的妻子紧紧地挽着男人的胳膊,有着小鸟依人的温婉。光洁的额头闪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把她和一个患病十多年的人联系在一起。

整个采访过程中,没听到男人说一句抱怨的话。最后,朋友还是没能免俗地问:这么多年,就没有想过放弃她吗?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个病人,不觉得辛苦吗?

男人用力揽揽女人的肩,仍然笑。老老实实地说,想过。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想一走了之。但是只下了两个台阶,就再迈不动步子了。是的,我爱她,我没有办法丢下她不管。在她身边,我很累,但离开她,我会心痛,我的幸福,和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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