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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分手也是一种美丽(第2页)

我在那个食堂吃了三天免费餐时林放发现了我,他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两个馒头:那是几天来我吃得最美的一顿饭,原来我吃那么多菜还会感到饿,只是因为缺少两个馒头!为此我永远忘不了林放,是他在我最饥饿的时候,给了我两个馒头。

后来在林放的帮助下,我在那个餐厅找了一份工作:打菜,每到学生们放学的时候,我会把师傅们炒好的饭菜端到售饭口的桌台上,然后拿起勺子,等着天之骄子们排队就餐,唯一的一点特权,是能给林放多舀半勺菜。晚上8:00打扫完餐厅下班,我会去女生宿舍楼的传达室再值班到11:00,两个地方加起来能领到300块钱,最主要的,吃和住解决了。

白天在餐厅的工作是枯燥和嘈杂的,偌大的餐厅只有一个厨房,有的人在炒菜,有的人在吵架,勺子锅沿的碰撞声和人员的争吵声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一天下来身体的劳累自不必说,连心都是累的。好在晚上那三个小时是完全属于我的,我呆在传达室里,阅读林放给我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正是那个时候,毕淑敏、席慕容、池莉,王安忆,悲惨世界,简。爱开始陆陆续续走进我的视野,真抵我的心灵。我以一个文学爱好者的名义,向校报投稿,执著而艰难的叩击着文学的大门。校报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可以透过这扇窗看外边的世界,校报的编辑还鼓励我把自己的文字投给报社,杂志社。等我真的那么做时我才发现,像我这样的烂三写手多如天上的繁星。真正的纯文学作品已经被浮躁的现代人遗弃已久。用林放的话说,如果要出名,就要给文字加点情色,就像毕淑敏的《拯救**》,池莉的《有了快感你就喊》。连大腕都开始媚俗,那么像我这样的小角,如果想走那条路,几乎是看不到光明的。于是,当我手头有了一点积蓄,身边有了一些朋友的时候,我果断的投笔从商,盘下校门口一间洗化用品店,开始了我自己的事业。

那时候林放已经考取了学校的研究生,修得仍是他的大学专业——计算机。研究生的待遇和本科生自然是不同的,他有了自己的实验室,还有了一处两居室的宿舍,拿到钥匙的第一天,他欢天喜地的来找我:“兰儿,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那就是我的初恋,水到渠成,自然的没有一点过渡,虽然三年来与这个男子相爱一直是我的梦想,但当他真正属于我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不真实,就像一个灰姑娘一直在期待他的王子,当王子真正提着那双水晶鞋出现时,她会惶恐不安一样。我,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甚至连个亲人都没有,拿什么与一位硕士生相亲相爱?当我恍恍惚惚如梦游般住进了林放的宿舍,躺在属于我俩的**时,我才知道那不是梦,我亲亲的人,他真的!属于我了!

我想我可能至死也不能忘记林放的样子,他的总是带着笑的眼睛,他的浓密的须发,棕色的皮肤,亲切的语调,对了,他还有点小啤酒肚,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不喜欢男人的小肚子?反正我是爱死了林放的小肚子。那让他显得憨态可掬,可爱又不失温柔。

那是我人生最幸福的两年,还有比沐浴在爱河里更幸福的事情吗?我开始跟世界和解,跟我那已各奔前程的父母和解,跟我苦难的童年和解。我再也不向世界问那么多为什么了。有了林放,这世界就不欠我什么了。每当林放帮他的导师做活,他一天到晚呆在实验室里时,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就像一个爱情朝圣者一样,捧着为他褒好的汤,做好的饭菜来往于宿舍和实验室之间,看着他像个孩子一样调皮而快乐的一扫而光。我不信教,但我比每一个教徒更坚定的坚持着某个信仰,而林放,就是我的教会。与此同时,我的洗化店生意越来越好,我不用过多的做宣传,只肖往门口一站,我那光洁的皮肤,甜蜜的表情,亲切的话语就是一块最好的招牌,我赚到了一点钱,于是和林放商量着在学校买房,到时候他留校任教,我会为他生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儿子。像爱林放一样爱我们的儿子。

爱情总是让人忘记时间,不知不觉两年过去,林放就要毕业了。那段时间他开始长在实验室里,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是呆在电脑前的时间比在**的时间更长,他说他很忙,要毕业设计,要答辩,我很虔诚的点头称是,他说:“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于是那台冰冷的机器就更令我神往,多么神圣的工作和什么崇高的信仰?让我的林放数天不跟我说话,数月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天,林放被导师急匆匆叫走后,我打开了他忘记关闭的邮箱,发现了一个叫雨燕的女人。林放的收件箱里和发件箱里被她填的满满的。她是在另一个城市读研的女人,写给林放的甜言蜜语我说也不会说,林放写给她的甜言蜜语我听也没听说过,她的文字很美,附件里边有一张照片,也很美。为了雨燕,林放开始质疑我们的爱情,他说,或许以前,他并不懂得爱情。我只是俘获了他的身体,而林雨燕,她俘获了他的灵魂。

原来,我的林放,也开始信教了,只是教主不是我。我感受到万箭穿心般难受,又感到身上的衣物被人了层层剥落般屈辱:半年以来,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只是一个行尸走肉的林放!最后,我看到林放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我儿,虽然我知你已心有所属,但我还想以一个过来人的体验做出判断,李小兰更能带给你幸福、稳定的生活。当然,最后的选择权,还需你定夺。”

那个晚上,林放没有从实验室回来,不然,他一定会读到我痛彻心扉的眼神和绝望的表情:一个女人,要夺走林放,我唯一的亲人,或者说,已经在分享我的爱情。

我把洗化品店里的大批货退了回去,剩下的处理掉,以极低的价格盘出了我的店面,我要回到林放身边,尽我所能挽回我的爱情。我像以前一样对他好,陪着他,但林放似乎并不领情,甚至我能读懂他更深的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神,又控制不住去看那台电脑。只能是把更多的时间留在实验室。我守在我们的房子里,像一个上了战场的斗士,看不见敌人,却分明感觉到四面楚歌、腹背受敌。我迅速憔悴,23岁的年龄,像32岁的妇人。

2004年的冬天好冷,我和林放像两只冻的发僵的刺猬,不敢靠近,怕互相刺伤。年关一天天临近,学校也已经放了假,林放终于对我说:今年冬天,他要带我一起回家过年。听到那句话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我想他终于做出决定了。

其实是我过于乐观,说过那话的林放更长时间的呆在电脑前发呆,时而若有所思时而怅然若失,我甚至听到他深夜长长的叹息。我知道他对我是愧疚,而我对他,我说不好那是什么感受,反正不是恨,即使有,也是怨恨,更多的是心疼,我不愿把我深爱的男人订在道德的审判架上,于是,我想到了放手。

不知谁说过:“对于生活中所有的不快乐,你要么去化解,要么就学会遗忘”。我想我能力有限,化解不了我们的隔阂,那么,放下他,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我认为最媚俗的小说和电影情节,便是男女主人公在婚期前夜出逃:有什么事情不能早早挑明,非要在那个神圣的日子逃走呢?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临阵脱逃是缘于对现实的不信任和对未来的迷茫,或者说对爱情的怀疑和幸福的不确定。随着2004年年关越来越近,我也像最媚俗的女人一样,跃跃欲逃。

一天,向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张滨把新一期的报纸拍到我的柜台上:“你最好仔细看看,有人找你,逃避终不是办法”!

晚上,我颤抖着手拨通了林放的电话,告诉他我就在离他不远的县城,过得很好。我离开并不是我不爱他,我只是要拿回我的自尊,在他做决定之前,我会一直等。

电话那端沉默了片刻:“兰儿,其实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

我终究也没有等来我的爱情,或者说随着岁月流逝我觉得那越来越不是我渴望的爱情。我嫁给了隔壁电气焊的穷小子张滨,他和我一样是个孤儿,像当初我爱林放一样虔诚的爱着我,以一个朝圣者的灵魂,把我供奉在心灵的至高点。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可以不谈爱情,到了最后,我们发现其实我们可以什么也不要,而只要爱情!

其实有一种爱叫作离开

曾经天真的以为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长多远,

感情一定会恒久不变,因为爱是没有理由的……

爱不能成为牵绊,所以要选择放手,

从容的让彼此走出彼此的世界。

凡事到极至,伤也会痛。

其实爱过就会懂,

彼此个性的太过坚强终究会是一起生活的阴影

昨日的幸福已成为一种痕迹。

两人能携手走完整人生固然美好,

可陪上了一段也应心存感激了。

爱一个人不是要成为所爱的人的牵绊,

只要心中有爱,生活总是那么美好。

相遇是一种缘,相识,相恋更是一种缘,

缘起而聚,缘尽而散,放手才是真爱!

还有一种爱,叫离开

曾经以为自己的爱情能够长久,

曾经以为真心的付出就能够换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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