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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爱这个东西(第6页)

一周过去后,萧程程接到学校的通知让她代表学校去演出,这是她梦寐以求的时候啊。可是,想到方凯他决定让方凯和她一起去。可是当她再来到方凯的住处的时候,又遭到了一盆冷水。就这样,萧程程踏上了去上海演出的飞机。在她上飞机的那一刻,她多么希望方凯能来送她,可是就在飞机就要起飞的那一刻,她也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其实方凯去了飞机场,躲在后面,目送着她离开。他也知道这可能是他和程程的最后一面勒。

过了几天,方凯的身体急剧下降,来到医院,医生直摇头说看看病人还有什么遗愿没?方凯的父母在旁边哭的跪在地上求医生保住儿子的命。宁愿花多少钱都不在乎。可是,医生说,我们已经尽力了。这时李曼走到方凯的面前。哭着说,你要坚持住,你还没有等到她回来,怎么可以走呢?这时方凯微微睁开眼睛说,李曼谢谢你陪我走过了最后的着一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等到程程回来了你……把……这……个……交……给……她。说完,便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直到三个月以后,程程从上海回来才得知这一切。李曼说。程程其实方凯一直喜欢的还是你。到最后的那一刻,他叫的还是你的名字。程程哭了,哭得很伤心。她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很爱他的人。给,这是方凯最后让我交给你的。程程打开信:

当你看到这封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当初我那样对你,只是想让你恨我,把我忘记。我不想我的离开让你很痛苦。我还是喜欢你笑的样子。今生能遇见你,是我最幸福的事。能够得到你的爱,更是我幸运的事,虽然那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也已经知足了。以后你要好好

我们的爱

我们的爱,在贫穷面前发霉了

清芳还只有22岁,我们刚大学毕业一年。我喜欢喊她小芳,感觉有种扑面而来的清新和与世无争。黄昏时,我们会牵着手来到这个城市最美的滨江路,在水泥栏杆上坐着。我们谈理想,谈人生,往往话说到一半,清芳就会看着江对岸绿树掩映下的别墅,夸张地叹气,然后什么也不说,伏在栏杆上,望着江水发呆。

我心如刀割,清芳的动作就是对我无能的最无声的谴责。我心痛地扳过她的脸,信誓旦旦地说:“小芳,给我时间,我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你?想想这话你说了多少遍吧?从认识我的那天说到我们交往了几年后的今天。”清芳照样是满脸的不屑。

我颓然放开怀里的清芳。

清芳是我大学同学,在学校,由于写诗,我小有名气,经过重重厮杀,最后才把心高气傲的她追到手。当时意气风发,不知给清芳许过多少诺:这个世界是我的世界,只要我出手,没有办不到的事,你就等着跟我过好日子吧。清芳崇拜地看着我,笑得花枝乱颤。

毕业一年后,为了团聚,我辞去了家乡的工作,直奔了清芳呆的城市。在这个地方,每年七月前后,都有不少从内地来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没头苍蝇似的四处找工作。我来了两个月,一出门就遇见这些人——领带飘飘,手拿求职资料,一脸臭汗地在街上乱走。而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回到借住的地方,这个闷热的南方夜晚,我辗转反侧。小芳说过爱我,但是她怕等不及我的成就就已经老去,她怕自己青春挣扎在这样平庸的生活里。

我把写了电话号码的纸片看了又看,决定明天还去找找应聘我的主管,虽然从他的眼里,我已经知道自己被婉言拒绝了。

第二天我赶到那个广告公司时,主管已经出外开会去了。看着天上焦灼的太阳,我颓然坐在了地上。

7月的南方有一种绝望的气味。BB机响起来了,一看,是清芳的电话。我急忙打起精神,跑到路边的电话亭回电话。在电话里我意气风发地告诉清芳,主管觉得我不错,决定要我了。

放下电话,我一阵头晕目眩,我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了。

终于打听到主管开会的宾馆,一天没吃没喝的我一直站在门口等待。会开完已经是晚上9点40分,我的出现让主管吃惊不已。

主管终于决定收下我这个没有广告销售经验,也没有任何人际背景的外乡人。

此刻,我站在这样的高度俯瞰万家灯火时,我开始怀念吴村宿舍二楼的阳台。

那样的夜晚,我和清芳并肩坐在一起,我信心百倍地向她描述我们美好的未来,给自己加油,也给她信心。但是经常是我说得慷慨激昂,才发现清芳一直没有声响,转身一看,她正无神地盯着前面潮湿的院子,喃喃地说:“云扬,我们分手吧,我不想一直呆在这样的地下,我要住高高的楼房,我要看得见风景和阳光。”

这个宿舍是公司向当地人租用的民房。过去政府在附近征用了土地,老百姓得到了补偿,在这儿盖起了出租屋。我房间里家徒四壁,桌椅板凳是最不值钱的那种,电扇是淘来的二手货,墙角有鼠洞和隐隐的霉味儿。在我的窗口,可以看到高耸入云的大厦。我揽过清芳的肩头,暗暗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出人头地,站在这个城市最高的楼上俯瞰众生。

清芳对我的野心嗤之以鼻,而且从她越来越游移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我们爱情的岌岌可危。我经常听她在我耳边说起她公司的同事林令,说那个男人非常能干,她也觉得林令敢挡待,有男人气。

什么叫男人气?我知道,一个男人有地位和钞票支持后,一定就有男人气。

看着眼前这个随时做好了飞翔姿态的女人,我真是要疯了。抱着她就往床边走,我要她,要她。

清芳在我怀里挣扎,我血脉贲张,今天晚上,我一定要全面占有她。

一个清脆的耳光后,是清芳的声音:“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我?错了,我要的是一个成功的男人,一个可以让我骄傲、值得托付的男人!”

一瞬间,我委顿在地。

我是个心性比较高的人,不甘于一直屈居在人之下。一年后,手头也有了点余钱,我蠢蠢欲动,开始准备自己做广告公司。

清芳也一直怂恿我开公司,她说,公司无论大小,都是自己的一份事业。她拿出自己不多的存款给我,而且发誓不再买化妆品,不买新衣服,只要我能够刻苦奋斗。

就这样,我拉了两个朋友入伙。起先,我们谁都不懂得广告,就凭着以前画过画,写过歌,看过几套广告人丛书,当过广告业务员,便干起广告这个行当。

然而,几个月后,热情便被浇了冷水,创作并不能为我们带来支票。朋友熬不下去了,先后都撤退回了家乡,而我也有些气馁了。

最后一笔款没能催回,而且一个单子都没有签成,那个冬夜,我死的心都有了。喝了几瓶酒后,我还是跑到了清芳那里,我需要她的怀抱。

清芳还是那副不变的表情——一脸的不屑和鄙夷。我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她心中的位置,心痛也没用。看她在灯光下迷离的美更让我心一阵阵抽搐的痛——她是我的,我们在校园里的爱曾经让多少人妒忌。不想这些,醉了,就痞吧,看她咬着牙痛恨我的样子也蛮滑稽的,因为那双眼对我曾经都是柔情蜜意。

泪眼朦胧中,我站起身,准备去外面给清芳买点早点,忽然发现她的床头有一张纸,折叠得很规则,我心里一动,轻轻打开一看,顿时傻了,原来是那个林令写给她的情书,从信中可以看出,他们俩已经交往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关系也不一般了。

我拿着信顿在了清芳的床边,清芳忽然醒了过来,看到我,她吃了一惊,又看到我手中拿着信,慌张了一下,很块就平静下来,坐起身倚在床头,说:“云扬,我没欺骗过你,我是一直跟你说想分手的,我不能忍受这样苦难没有尽头的日子,我对你已经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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