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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飘落的雪花(第2页)

瞅她,看她鬓角细细的戎须,我不知该对她说啥是好。

遇女孩多了,自然会有比较。比较的结果是跟女兵一起,我俩从未红过脸。为这,我俩还好生奇怪地问对方:“你说奇怪不奇怪,这么长时间,为啥咱俩跟别人不一样呢?”一次都没吵过耶!“是啊,是一次都没吵过!”知什么原因吗?“该不会是天生的一对吧?”笑着,会心一笑,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这么王八对着鳖,眼对上了眼。

这么般配你俩怎么就不结婚呢?然道她没跟你提吗?

提过。

提过怎么还这样?

咳,世事难料。

她复员那会来找过我。见面就痛哭流涕,扑我怀中,伤感的泪水打湿了我的肩膀。我好不容易安慰着她不哭了,帮她擦干泪水,问她该怎么办时,她很肯定地说她想回家,并要我跟她一起回家。而我,的确很想跟她去她家居住的城市,可我的父母怎办?抚养我成年的父母难不成不需要我的照顾?不需要我子继父业传宗接代?我那会就是这么想的,还为她写过一篇有关她的小说。虽不忍心那样对她,可又不得不那样对她。她后来就这么孤零零地走了,临分手前她说她会等我一年,一年后如果我不去找她,或不再跟她联系,她就嫁人再不见我。

这是哪年的事?

前年。

那你真的没再跟她联系?

恩。

谁会是你的新娘呢?

继续与她走在寒冷的冬季,看冬至将至,她跟我说了她的故事。

她说她十五岁那年暗恋上她的体育老师。还说:那年秋天,为迎接一年一度的县中秋季篮球比赛,学校在他的操持下重新组建了男篮和女篮。她说她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打篮球,一直打到初中毕业。凭借高超的球技和高挑的身材,顺理成章成了女队的一员,不久,又被他任命为女篮的队长。

她说那段日子,他们几乎天天见面,朝夕相处,建立了真挚的友情。每次训练,他都身先士卒加入其中,并总是作为女篮一员同男篮较量。她说他的参与让女篮信心倍增,士气大振。他潇洒奔放的雄姿激起女篮强烈的竞争意识,令她天性中洒脱、开朗、活泼、奔放的一面充分显现。每次上场,她说他总是与她搭档,不谋而合一个“左前锋”,一个“右前锋”,“一传一切”配合默契,直打得男篮节节败北……训练间隙,她们海阔天空说笑,嬉闹,宛如好兄妹好朋友。在他面前,她无拘无束,高谈阔论,大喊大叫,又唱又跳,与众女生打闹、争论。每当这时,他就会静立一旁,用欣赏与怜爱的目光,默默地看着她……。

她说她曾为他做过傻事。有次去他宿舍拿篮球准备去操场(当时学校的蓝球全搁他宿舍存放),发现女篮的两个女生正帮他缝被头,立时“醋意”大发,毫不掩饰心中的怨气,全然不顾及那两女生的存在,将宿舍门“啪”地一带,一口气跑回教室伏案大悲……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理那两女生,不再理他。而他呢,一直想方设法寻找与她说话的机会。表面上看跟没事人儿似的,可细心的她却窥视出他说话时隐隐的歉疚和不安……之后,他一直没解释,她也没解释,心中的怨恨就这么被情感的两小无猜融化殆尽。

她说《红楼梦》贾宝玉给林黛玉讲“亲不厌疏”的道理,似乎对她有所顿悟。说他当初没让她给缝被头,是因他的“怜香惜玉”,她问我怎么看她,还问我会这样吗?

看那渐渐飘落的雪花,我问雪花,我能这样吗?一酷似贾宝玉的我,曾被许多姐妹喜爱,到头来,是不是也跟宝玉一样:“粉渍脂痕汚宝光,房栊昼夜困鸳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未解心头迷,合上人生书,又有谁能知自己的婚姻会在那第几章第几节呢?

明天是新娘

人到中年,虽然孤独,但对再婚真的不疼不痒了,随缘吧!“纽扣一霸”去了海南岛,但还有刘倩;她给我打电话是为了摆脱失恋的惆怅。

失恋惆怅?对,这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只不过中年人的失恋不再那么痛苦地冲动、张扬。她说他们起初也是靠征婚形式相识的,他们很融洽,对方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有个住院的老母亲,他和妹妹轮流送饭,她原本也想去看望老人,但是他离开了她。“他是个诚实善良的男人,也很仗义。我,配不上他。”她很伤感地说。

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开你呢?”她默默的摇了下头:“我也不清楚。”忽然反应过什么似的扬起脸来:“唉,我会忘记他的。”她尽管这么说,却依然没有一丝笑容。我没有嫉妒和心烦,我觉得她也是一个诚实善良的人,所以我开玩笑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她终于笑了一下。

第二次约会,她心情好多了。我们坐在晚霞映照的东河沿上,她靠在我的肩头上诉说她的经历。我问她:“你忘记他了?”她推我一把:“你尽揭人家伤疤,假如不提不会想起,可也不会忘记;人嘛,尤其是有过感情接触的人,你说呢?我觉得你很大度。”我点点头,我大度吗?她又说:“哎,明天咱们去摘燕麦吧?”我说这时候哪还有什么燕麦,她说有,燕麦是莜麦地里杂生的,就像谷子地里有莠子草一样,没人拔。

田野里,她站在地埂的一块石头上,身体重心很难控制的前仰后合:“嗨,你看这是啥,结这种红果子。”这身影、动作很熟悉,像在哪儿见过,想起来了:知青时代!那一年雨水多,阳光在雨后初晴的原野上蒸腾起缕缕云雾,笼罩着山川和柳林,蒲公英正扬花,种子像一支支小雨伞在飞舞。当年,苏娅就这样摇摆着胳膊向我招手,不过那是夏天,而今是秋天,而今人也到了秋天。

真的没有燕麦了,田野收割了,她和我依偎在田埂上,很遗憾地说:“燕麦没了,咱们也有点儿相见恨晚。”我说晚什么晚,早一天未必能遇到你。

然而这句话不幸被她言中,一连几天她接我的电话都说有件意料之外的事,但很快就会处理的。

一个星期后的晚上,刘倩最后一次约我。

原来,那男人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地和偷手机的扒手打了起来,没人帮他,连失主都不吭声,车开到公安局,狡猾的扒手竟然嫁祸于人,他被无辜拘留了半个月和外界失去了所有的联系。而今他回来了,说:老母已经坚持不了几天了,为了让老母亲眼见他有伴儿,想让她当着老母的面订婚,刘倩说和我的接触决不是儿戏,但是,她答应了对方。

她没有泪也没有遗憾,只把脸又靠在了我肩上,一只手握住了我的手:“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老天爷,你不是要我的命吧?究竟是谁打造了这么多的情怀与忠贞的矛盾,爱情和友谊的交错?!

回到家里,搜寻了半夜,终于找到了那盘已经过了时的磁带:“我的思念就像那决堤的海,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里,深深地把你想起;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没有海,也没有雨,我的思念像那没有燕麦的无边无际的荒芜原野……

你是为活而写,还是为写而活?

“为活着而写作,写作是谋生。为写作而活着,写作就成了更崇高的工作。”王蒙的这一句话就非常好地阐释了写出好文章的关键——为写作而活着,使写作成为一种崇高的工作!使写作带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

杜甫为什么能被尊为“诗圣”?因为他有“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这样一种使命感;曹丕的《典论·论文》为什么能成一家言?因为他意识到“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韩愈为什么能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因为他已经把“传道、授业、解惑”作为自己终身的使命……“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文章的使命和责任是重大的,不是玩物,不是游戏。我相信,只要你对文章的作用能有这样一种深刻的认识,写出好文章只是早晚的事情,因为人有早年得志,也有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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