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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一辈子等候(第1页)

第十七章一辈子等候

生命的奇迹

她是拼上命也要做母亲的。

她的命原本就是捡来的。4年前,25岁,本该生如夏花的璀璨年华,别的姑娘都谈婚论嫁了,而她,却面容发黄,身体枯瘦,像一株入冬后寒风吹萎了的秋菊。起初不在意,后来,肚子竟一天天鼓起来,上医院才知道是肝出了严重的问题。

医生说,如果不接受肝移植,只能再活一个月。所幸,她的运气好,很快便有了合适的供体,手术也很成功——她的命保住了。

她是个女人,渡过险滩,生命的小船还得沿着原来的航向继续。两年前,她结婚,嫁为人妻。一年前,当她再次来医院进行手术后的常规例行检查时,医生发现,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

孕育生命,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生命极限的一次挑战,更何况是她,一旦出现肝功能衰竭,死神将再次与她牵手。这一切,她当然懂得,但是,她真的想做母亲。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她都舍得,她要的,只是这个结果。

2004年3月18日,医生发现胎儿胎动明显减少,而她又患有胆汁淤积综合症,可能导致胎儿猝死,医院当机立断给她做了剖腹产手术。是男孩,小猫一样脆弱的生命,体重仅2公斤,身长42厘米。虽然没有明显的畸形,但因为没有自主呼吸,随时可能出现脑损伤及肺出血,只好借助呼吸机来维持生命。

而这一切,她都不知情,因为她自己能否安全度过产后危险期,都还是个未知数。她要看孩子,丈夫和医生谎称,孩子早产,需要放在特护病房里监护。

自己不能去看孩子,她就天天催着丈夫替她去看。等丈夫回来了,她便不停地问,儿子长得什么样,到底像谁?他现在好不好?有一天,她说做梦梦见了儿子,但是,儿子不理她。

7天过去了,她一天天好起来,天天嚷着去看儿子。但孩子仍然危在旦夕,情况没有一丝好转。怎么办呢?医生和丈夫都束手无策。只是,再不让她去看孩子,已经说不过去了。但愿,她是坚强的。

第八天,她来到了特护病房。看到氧气舱里,皱皱的,皮肤青紫的儿子浑身插满了管子,她无声地落泪了。病房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样安慰这个心碎的母亲,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向她解释这一切。

她打开舱门,把手伸进去抚摸着儿子小小的身躯和他手可盈握的小脚丫。一下一下,她小心翼翼地,像在抚摸一件爱不释手的稀世珍宝。那一刻,空气也仿佛凝固了。

突然间,奇迹出现了,出生后一直昏迷的小婴儿,竟然在母亲温柔的抚触下第一次睁开了眼睛。医护人员欢呼雀跃着,那个7天来一边为儿子揪心,一边又只能在妻子面前强颜欢笑的男人,此时此刻,泣不成声。而她,痴痴地、久久地与儿子的目光对视着。

第九天,小婴儿脱离了呼吸机,生命体征开始恢复。

第十一天,小婴儿从开始每次只能喝2毫升的奶,发展到可以喝下70毫升牛奶。而且他的皮肤开始呈现正常婴儿一样的粉红色,自己会伸懒腰、打哈欠,四肢活动自如,哭声洪亮。

第十二天,她抱着她的儿子——她用命换来的儿子,她用爱唤醒的儿子,平安出院。当天各大报纸有消息说,全国首例肝移植后怀孕并生产的妈妈今日出院。她的名字叫罗吉伟,云南盐津人。每天都有类似的新闻,不过是报纸上的一角,仿佛与我们的生活无关。但是,又有谁了解,这背后,一个母亲所创造的奇迹。

一辈子等候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美丽的初恋

很久没有拿起那支秀挺的毛笔,只因为他走了,握着再没有那安稳的感觉,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他走的那天,我是紧紧地握着它的。

我与彬家是多年邻居,自小就青梅竹马,成天黏在一起玩,我上初中那时,老爸说我的字写得歪歪扭扭,没有一丝女孩气质,逼我练毛笔字,于是那时品学皆优而又常来我家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老师,说不清当时的感觉,只是觉得彬那时好高大,那一年,他高二。

刚开始,我特别害怕周末,因为每到那天我就要来家里检查我的练字本,每逢此时,他总是浓眉紧皱,嘴巴一撇,逐个逐个字地指正着数落我一番,把我说得面红耳赤,浑身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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