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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生命的记忆(第4页)

请原谅我的自私和无知,不要再等我,我的灵魂已经被黑暗所吞噬。我不是你期待的好人,希望你能找到你的幸福。

紫水晶的爱情

传说紫晶最出名的功效是能治癫痫症或者阻止酒鬼。紫晶醒酒的掌故是从古希腊酒神巴库斯(Bacchus)那儿传来的。据说月亮、贞洁女神狄安娜(Diana)有一次冒犯了酒神巴库斯,他为报私仇,宣布要让他所遇到的第一个女人被老虎吃掉。恰在这时,一个漂亮的少女紫晶(Amethyst)经过他的小道,酒神便唤一只凶恶的老虎冲向紫晶,危难之中她求救于贞洁女神狄安娜,狄安娜把她救出,为保护她将她变成了一块纯洁干净的石头。酒神巴库斯看到这一切,突然醒悟,为了表示歉意,将葡萄酒倒在紫晶石化的躯体上。由于该传说与酒神巴库斯有联系,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坚持认为用紫晶杯子喝酒,即使喝酒过量,也能使喝酒者免于喝醉而失去理智。

传说中,只要流尽了一生的泪水,你所思念的人就会回到你的身边,但是我没有。

属于我的这一段紫水晶的爱情,没有象我们曾经想象的那样天长地久。

那是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也是我记忆中最漫长的冬天。

在日复一日的无聊中我发现自己真是个一事无成的人,连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都找不到,我失落沮丧到了极点。

有一天,小武忽然打电话来,她说听说我失业了,还说她也从原来的单位出来了,现在没什么事可做,家里新装了台电脑,问我要不要过来一起学,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又见面了,她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漂亮,不过成熟多了。我们一起学电脑,聊天。说起来那年的冬天虽然寒冷,但是我的心中却感到异常地温暖,我想那是因为有小武在身边的缘故吧。说起来那年的冬天我们过得甜蜜而满足。

情人节快到了,往日的朋友早就定好了和女友的约会。我见小武有些失落,就约她那天也出去玩。我上街到处转,想给小武买一个礼物。终于有一天我在石头记里发现了一块紫色的水晶石,样式虽然简单,但晶莹剔透,况且紫色一向是我和小武都喜欢的颜色,只是石头真的很贵。

情人节的那天下了雪,但这丝毫没有降低大街上人们过情人节的热度,玫瑰与巧克力成了最畅销的东西。我和小武也装模作样地混迹其中,逛书店,吃麦当劳。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和女孩一起过情人节,是我生命中永难忘记的一个情人节。

在中街等车回家的时候,远处的什么地方放起了烟花,绚丽的夜空把情人节装点得浪漫而华丽。小武不停地叫着,指着五颜六色的烟花兴奋得不得了。我想起了送她的礼物,就拿出准备好的盒子递给她。她小心翼翼地打开,拿出来看了看,忽然狡黠地笑了,说:你知道吗?紫水晶是不能随便送女孩子的。我问为什么。她的脸一红,说:因为紫水晶象征着热烈的爱情,你知道吗?我的心一动,说:小武,做我的女友吧。

爱情就这样突如其来,由于她的聪明和懂事,她很快在我的家人和朋友中间获得好评,家里甚至计划时机成熟就让我们结婚。

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快乐了,但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道障碍难以突破,至于那障碍是什么,我一直弄不清楚。我知道在这一片歌舞升平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什么未知的风暴,因为这似乎成了我人生的规律,而我的直觉一向都是很灵的。

渐渐地,我们开始为了一些小事争吵,我想她是对我失望了。我们慢慢疏远,一方面是她的工作忙,另一方面是我意冷心灰,又不甘心,想找个体面一点的工作再去找她,就这样我们陷入了冷战。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快乐总是这样的短暂。

随着夏天的来临,我的工作没有任何的头绪。终于有一天我的一篇小文章在报纸上发表了,我很高兴,那毕竟是我的第一篇作品啊。我去找了小武。我们一起在街中走了很久,谈了很多。送她回家的路上,我发现小武并没有戴那块水晶石,而以前她一直是贴身戴着的。她犹豫着说:现在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了……,一瞬间,我全明白了。我知道,我们已无法将爱情进行到底了,她已经对我彻底地绝望了。我没有说什么,接过她还给我的书,看着她渐渐走远,我的心莫名地痛了起来。我把那篇刊有我文章的报纸慢慢撕成碎片,散落到夜晚微凉的风中。

回到家,我在书中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是一串数字,我知道小武常把解不开的空当接龙记下来,让我回家去解。这一张不知是她什么时候夹在书中的,也许她已经忘了,正如她会忘记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打开电脑,找到纸条上的那局,玩了半天,我解不开那局空当接龙,就象我解不开我们的爱情,忽然之间我泪流满面。

与武分手的那天,是我的26岁生日。

那一刻爱情花开

天气很好,好得更加让我的心隐隐作痛。离开华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总会遗忘心中最最阴暗的角落。然而三年的点点滴滴像个故意捉弄你的精灵,时不时地跳出来打扰一下寂寞的灵魂。

心口仍然疼痛,却没有再掉一滴眼泪,也许在不断失望和绝望的想念中渐渐风干了泪腺吧。只是偶尔会在寂静无声的夜晚悠悠地燃起一根烟,让尼古丁刺激着大脑对过往的回忆,渐渐清晰。

从此,我拒绝爱情。

又是美好的一天,一位多久未见的朋友打来电话:鱼,明天我结婚,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结婚”?一个让我神往已久的词从我口中喃喃道来,手中的杯子悄然滑落,扰乱了内心伪装的平静。“哦……恭喜啊,终于把自己推销出去了!”口吻强装轻快,却无法掩饰其中的勉强。

“你呢?”

“我?……我……哈哈,还早呢,唉,谁叫我没有魅力呢,没人要我!”

“怎么会……是你要求太高了吧?不管了,趁早把自己嫁出去就是了。明天记得早点来哦。”

女友幸福地挂了电话。而我的电话滑落手间,掉在地上支离破散。

看着身边的女友一个个成了待嫁新娘,悲凉无边无际地漫延开来。曾几何时,也以为自己注定会成为那个男人的新娘,然而三年的倾尽所有竟然抵不过他一次次的欺骗。在他的谎言中我不断编织着幸福的梦想,相信他能给我想要的天堂,可是当我幸福满溢的时候,他抽身而去了,那般残忍,那般绝决。

那一刻,我恋上了烟草的味道。

早早地就到了女友家,和我前往的还有高中两个许久不见的同学。恍然一见女友,不禁有一丝陌生,平时素面朝天的脸此刻因彩妆变得无比妖冶。女友笑得很灿烂,一边和我打着招呼,一边忙着应酬其它客人。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打量着过往的陌生人。也许他们和我一样,对这喜庆的事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热情,也许热情的,只是新娘一个人吧。不知女友嫁过去是否会幸福,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刻她是漂亮的,是幸福无比的。

新郎在众人的跷首盼望中姗姗来迟,也许两个人交往多时只为了此时新郎单膝跪地对全世界的人宣布:嫁给我吧!女友娇羞地点头,赌下了后半辈子的幸福。

杭州的习俗是男女双方在结婚的那天要去拍外景,而我作为新娘的女友则必须陪同,这于我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因为我是见不得热闹和幸福的人。

我和其它两位女友坐上了一辆婚车,她们坐在后面,我却因开车师傅的要求坐在了前面,一行人浩浩****地出发了。目的地是植物园,一个很幽静,很适合情侣谈恋爱的地方,却因为男女的结婚变得喧嚣无比。

跟着前面的婚车,师傅一直开着。不知不觉跟到了宋城,我的女友突然发现他跟错车了,也许是他犯的错误太低级太幼稚,那一刻我们笑得花枝乱颤。他也笑了,有那么一丝尴尬或是自嘲吧,我想。然而他的笑在我眼里是可爱的,我不知道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竟然能笑得这么好看,有了让我想去捕捉的冲动。

于是他只有打电话去询问正确的路线以及在哪里等我们。无意中,我看到了他的行动电话,是一款我很喜欢的三星手机,便毫不羞涩地借过来把玩。借着手机,我们不淡不咸聊开了。他告诉我他的年纪,和我猜的无二,他也告诉我他结婚的年纪,这倒让我意外了,我以为像他这般模样的男人应该会结婚地很晚,至少不会太早,二十五岁怎么会让他心甘情愿地担负起一个男人对女人对家庭的责任。

他说年少的时候经历无数,我相信。他说现在事业成功,我也相信。当他诉说点滴的时候,他没有正面看过我一眼,我却相信他话中的诚恳。也许一张画尽岁月沧桑的脸没有必要在我一个小女生面前作秀吧,总之我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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