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村里闹狼灾,就是他一个人领着民兵队,把那十几头饿狼全都给宰了,救了全村不少人的命呢!”
“这小子本事大,路子也野,听说跟县里纺织厂和招待所的关系都很好!”
“咱们刚来,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就把这么一个狠人给得罪了!”
周志闻言,动作果然就是一顿。
他倒不是怕了孙福,只是觉得,为一个不熟悉的新人,去得罪一个村里的英雄人物,似乎有些不太划算。
刘小兰见状,心里一急,知道这事要是黄了,自己以后在孙福面前就更抬不起头了。
她眼珠一转,连忙用上了激将法。
“周队长,话可不能这么说!”
她的声音陡然拔高了八度。
“他孙福是厉害,是为村子做过贡献,可功是功,过是过,不能混为一谈啊!”
“再说了,咱们村里这么大的民兵队,难道离了他一个人就不转了?”
刘小兰的话,说得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周志反驳的机会。
“最关键的是,规矩不能乱!”
“今天他能仗着功劳私藏猎物,明天别人就能仗着资历私分粮食!”
“要是人人都学他这个样子,那村里的规矩不成了一句空话了?”
“您这个新来的大队长,以后还怎么开展工作啊!”
刘小兰这番话,句句都说到了周志的心坎里。
他作为一个空降下来的干部,最看重的,就是规矩和权威。
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那他以后还怎么在村里立足?
他思忖了片刻,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
“你说的对!”
他眼神一凛,沉声说道。
“规矩就是规矩,谁也不能破坏!”
“走,那就去看看!”
“我倒要瞧瞧,他孙福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不过他也没把话说死,心里盘算着,只是决定先去孙福家,让他主动把猎物给交出来,也算是给了双方一个台阶下。
只要孙福服个软,他再稍微敲打几句,这威信不就立起来了吗?
一行人浩浩****地,很快就来到了孙福家的院子门口。
他们还没进门,一股浓郁得让人直咽口水的肉香味,就从院子里飘了出来。
这股香味霸道无比,瞬间就钻进了所有人的鼻子里。
周志抬眼望去,只见孙福正坐在院子里的饭桌前,悠哉悠哉地吃着晚饭。
他的妻子林巧巧,就坐在他的身边,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那桌上,赫然摆着一大盆用土豆炖得烂糊的狍子肉,汤汁浓郁,香气勾得人肚子里都开始咕咕打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