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打天下
在药品之都亚特兰大,可口可乐王朝正式诞生了,其奠基人——同时也是大权独揽的总裁艾莎有着如下的个人特:他具有反应如电的脑袋,精力充沛,总有电光火石般的主意,而且自信能随时小饵钓大鱼,积极进取、稳固可靠,并且如他自己所说:“我不知道这一生有哪一天我心中没有赚钱的欲望。”
艾莎·甘特多的确称得上是个天生的资本家,看见他的人都觉得他的目光会掏空每个人口袋里的钞票,艾莎自己也声称自己是为了开创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生的,他要建立的是金钱世界里的王国,要像国王支配臣民一样掌握一切可以攫取的钱财。当艾莎六十四岁时,也就是一九一五年的时候,他宣称:“我不知道这一生有哪一天我心中没有赚钱的欲望。”的确如此,在艾莎短短的一生里,他总是在寻找赚钱的捷径,像阿里巴巴寻找山洞里的宝藏一样,他偶然间走进了可口可乐的世界,发现这里蕴藏着奇迹般的潜能,可以为自己吸来无尽的财富。在物欲横流的商海里,艾莎战战兢兢地找到了达到发财致富彼岸的小舟,他要甲所有的聪明才智耍出一切手腕来掌稳舵。
凭着对金钱的宗教般地狂热和贯穿始终的追求,艾莎竭精殚虑地创下了可口可乐公司,创建了招财进宝的可口可乐王朝。
一
其实,艾莎·汀特多先生只不过是个短小精悍的汉子。声音也有些尖而高。然而,像拿破仑一样,他凭着聪明机智和伟大魄力横扫从加利福尼亚到东海岸,从北方到南方的整个美国市场,艾莎的可口可乐像海潮一样席卷了全美,带来了滚滚财源。但是,人们大都认为他只是个盯着钱的人,而不大符合大企业家的正统形象。艾莎的人生之路却表明着他自小就是个精明能干的理财者,最有说服力的事是他把小孩子们组织起来抓貂的事。
那年,艾莎才七岁。在大人们谈话时,小艾莎听到有人说卖貂皮在亚特兰大赚到了大钱,想到父亲萨姆的告诫“每一分零用钱都得自己挣”,于是他决定去抓野貂。第一天,他狠狠地追着一只灰色的野貂,农场里的庄稼在他身边飞快倒退。小艾莎即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不放弃。“我一定得抓往它,抓住它!抓住它!”最后,一阵惊喜猛地袭来,艾莎抓住了,他就要有钱了!哪料,狡诈的小貂掉头一口就咬住了艾莎的手背,可是他不放松,鲜血顺着指缝间流下来使得右手血肉模糊。艾莎想用左手去按住挣扎的小畜生,但是被激怒的小动物大发野性一下子咬住了艾莎左手的无名指。这下更惨了!可他扑了下去,用身体压住挣扎不止的蠢东西,咬紧牙根抓起身边的小石块猛砸!
野貂死了,小艾莎哭了,哇哇大叫地抓住死貂回家。是农场主又是商人的父亲发现了艾莎,赶忙给他包扎,而后召来七个兄姐和三个弟妹,满脸严肃地训话,除夸赞艾莎有办法赚钱外再一次地告诫子女要想尽办法赚钱。掌管甘氏家族的孩子们的母亲并不觉得丈夫做得过分,反而嘴唇紧闭、表情严肃地站在旁边。
小木屋所在的小镇叫“维利亚瑞卡”,是萨姆为了吸引淘金客而取的名字,西班牙语叫做“富有之城”,萨姆在此创业并培养了艾莎的创业精神。
小镇离亚特兰大有三十六英里,小艾莎的第一张貂皮只好坐马车送进城去,他以为最多可得二十五美分,哪知一下子赚了一美元。兴奋的艾莎开始撺掇兄弟姐妹和附近的小孩四处抓貂,而且由他统一进城去卖。来来往往的“贸易”中,艾莎又发现马车回城不该浪费,他用卖貂的钱买了些大头针,带回小镇去卖。在艾莎第二年入学之时,他就靠卖貂皮和大头针赚了一百多块钱,真是个小富翁啊!这套聚少成多的经营才能,后来肯定被艾莎用到可口可乐的经营上了,因为他从来都坚信即使是蝇头小利也能聚沙成塔。
十岁时,艾莎退学了,南北内战迫使学校关门了,他的母亲玛莎·甘特多太太给了他正规的基督徒式家教。战后,艾莎也只念了两年高中,他的学历实在是不怎么样,也许严慈的家教更有效吧!一八七○年;十九岁的艾莎实现了少年的梦想,进了药房当了学徒,向当医生迈进了一步。
他在卡特威耳城的一家药房里干了两年,此间他时时想到他童年时候的游戏——他扮医生,假想着用自己开的药给鸽子、猪、狗、牛治病,因而艾莎利用住在店里面的每个晚上学习,包括拉丁语,希腊语、化学和医学。本来,他是可以回到乡下或者在卡特威尔城里当个医生且每月赚二十五块钱的。但是,艾莎这样想:“当药剂师比医生更赚钱,还不必劳心费劲儿!”
二十一岁的他就带着一美元七十美分和一张工作介绍性来到了亚特兰大。
这是一八七三年的寒冬,整个一月份他都在寻找工作机会,但终是一无所获。那天晚上九点,艾莎来到乔治·豪尔斯的药店里,并遇见了一位令人作呕的店员。在艾莎自述生平时,那店员的眼睛亮了,打断他问道:“你何时能来上班?”
“现在就可以!”艾莎脱口而出地回答,这一下给他带来了转机。店员马上领他见到了豪尔斯医生,令人吃惊的是店员不再使人生厌而是立刻辞掉了自己的工作。艾莎同时还我到了一家延期付房租的旅店。这些,恐怕是仁慈的耶稣对艾莎的坚韧不拔的回报吧。
艾莎工作极度努力,往往废寝忘食,烟酒不沾而且最懂得捂紧口袋。一八八七年,他和玛尔儒斯·霍尔曼从老板豪尔斯手里买下了两家药店。两个年轻人善于经营,不仅工作积极、可靠且聪颖,而且能够克勤克俭,很快赢得了普遍的赞誉。两年后,资本由三千块钱增至一万元,别人对两个合伙人的评价也成了“现货充足、生意活络、付款迅捷”!与此同时,艾莎又交上了桃花运——他和老板的女儿十八岁的露茜·豪尔斯一见钟情,很快又结了婚。露茜真是个好帮手,她不仅让极力反对婚事的父亲认同了艾莎,和丈夫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且掌管了一大家事务。四男一女的孩子、铁石心肠的婆婆、艾莎的三个兄妹,这些都是露茜要照料好的对象,因为艾莎只知道忘我的工作根本顾不上家庭的混乱和难题。
艾莎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事业,一八八一年买下了霍尔曼的股份,一年后又与岳父合作。后来,就是众所周知地趁人之危地买下老攀帕敦的制药事业。一八八六年时,他连岳父的股权也设法买到了,光明正大地将公司更名为:艾莎·甘特多公司。
二
在艾莎发现可口可乐并加以利用之前,他正全力以赴地做各种药品生意,在亚特兰大这个南方药品之都里大显身手,靠自己的艾莎,甘特多公司在卖药行占了一席之地。跟其他亚特兰大人一样,艾莎同样狂热地追求着有创造性的新事物,对新发明的成果趋之若骛,而且毫不放松琐屑之物。在艾莎三十四岁,也即一八八六年时,他正值盛年的自信心使得自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老本行干得太久了,钱虽然赚了些可关键的是该着手建构致富之路赚大钱了,艾莎是属于这样一类资本家的:他们有着反应如电的脑袋,精力充沛,总有电光火花般的主意,而且自信能用小饵钓大鱼可以减少资金的浪费。总之,艾莎是位懂得积极进取、稳固可靠的生意人。
可是,现实的日常生活中艾莎又是什么模样呢?从他一大早匆匆地上班到晚上精疲力竭的回家,家人看到的又是这样一番景象——到店里或办公室去像要奔赴战场,清晨听到有关二丁点的生意方面的事也会极度亢奋,午饭是从来不回家吃的,有时甚至好几个月不吃午餐,晚上眨巴着疲劳的双眼、揉着隐隐发痛的脑袋,直到深夜才回来吃点残羹冷菜。因此,亲人门都对他的健康状况感到担忧,儿子常说:“爸爸略知药理,对自我疗理充满信心,可那是不明智而且相当危险的行为呀!”很可能,艾莎不仅有消化不良的毛病,而且有妄想症,还是一位躁郁症患者;他长期处于亢奋状态又呈现出周期性地沮丧不止。
不可否认的,是艾莎的特质——商战中的行家里手。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强势的广告轰炸,曾经多次向顾客许诺“不满意可以赔钱”,但实际上是最聪明的艾莎吃透了顾客的心理,赌定了顾客们是不会退货要钱的。他最大的才智恐怕也在此点,就是善于抓住别人的心理。在夺得可口可乐之前,艾莎还获取了许多药品的专利权;一八八七年,新的机遇又俏悄地敲响了艾莎这个一心创业的商人的大门。小个子药商反应也相当地敏捷,抓住良机,展开攻势,在可口可乐争夺战中大获全胜,不用一年就完全取得了可口可乐的合法控制权。
一八八九年的头几个月里,艾莎一连串地接待亚特兰大日报的记者,报纸上的文章这样写道:
在马利他大街的工厂里,我见到了艾莎先生,很明显他是个外貌冷峻的矮个子,目光令人不寒而惊。可是,他却满脸慈容地对我说,“先生,我此刻的处境很糟,身体垮了,公司也倒霉,欠债高达五万美金呀!我唯一树有的是可口可乐!”他又强忍着头痛和胃病,带我参观工厂,私人办公室在一楼后面,却要充当零售店;二楼里堆满了十四英尺高、价值一万美元的各种成药,这里是装货部,也是拥挤不堪的货仓;三楼呢,一群年轻女人在嘻嘻哈哈地打包药品,看到老板时都不敢作声了;这幢建筑的底下,是鲁宾逊先生的生产车间,一切就如此简单而又杂乱不堪!我实在无法想象艾莎经理的卓越有效的管理才能!
当然,艾莎一直呆在办公室里,既要卖货,联系生意又要管帐、写写画画和精打细算。一天,来了个年轻小伙。
“我叫萨姆·迪伯,叔叔,你该认识我,请让我为您做点事吧!我想至少可以干些推销的活儿!”小伙子倚在柜台上,大咧咧地向艾莎说话。
一萨姆·迪伯!丽娜的儿子?你多大了?”艾莎一直在算帐,头也没抬地问话,他还以为是哪位姐姐的小儿子来闹着玩哩。
“我都长大了,前天刚满十七岁!”小伙子竟然掏出领带来玩耍,不停地在手指间缠绕着,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却不是盯着艾莎,而是四处瞧那些药品。但是,这一切全被艾莎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了,他一下于瞧不起这个不老实的孩子来,心想:“这小家伙肯定做不出好事儿,说不定还会坏事呢!”
想到这里,他猛地抬头,冷冷地一笑,说道:“年轻人,你知道什么是艾莎·甘特多公司吗?你懂得可口可乐吗?”
猝不及防的提问,虽然没有难倒迪伯,但是毕竟他才十七岁,无论如何也弄不清可口可乐是什么。自然,艾莎叔叔没有给迪伯好果子吃,他被拒绝了。
常常听到父辈们谈论艾莎叔叔由贫致富的传奇故事,迪伯顺理成章地成了崇拜者之一。所以,他并不在意艾莎叔叔毫不客气的训斥,反而多了一份要加入艾莎的麾下做出一番业绩来给叔叔看的决心。然而,像艾莎叔叔当年谋求差事一样,迪伯在这幢三层楼的每个房子里都没有得到丁点儿回答,他被叔叔彻头彻尾地否定了。但是他不死心,每天都往公司跑去,时刻想得到公司里的一个位置,哪怕只是个清洁工!
一天,迪伯打听到叔叔家里一个黑人搬运工暴亡了,他赶紧跑去,向艾莎、鲁宾逊甚至每位职员和工人述说自己的要求和追求。死缠硬磨或许打动了艾莎,“迪伯终于当上了搬运工。背、拉、扛、挑,这样的苦力也压不垮迪伯,他照样干得特别欢。不过,迪伯渴盼的职位还是推销员。艾莎他们上上下下对迪伯的卖命工作也逐渐满意。可谁也不认为他有特别的推销才能,更何况他只不过是帮艾莎做事的众多亲戚中的一员而已。
或许,艾莎早已注意到了他。那天迪伯搬药品到楼下那间零售店兼办公室的时候,艾莎叫住了他:“喂,年轻人!今天你得赶到小石城去顶替鲁西把那几百瓶可乐卖出去,鲁西病了!”迪伯心头一亮:“没问题,老板!我会干得最好的,叔叔!”
从此,艾莎看到迪伯打开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市场,成为首屈一指的销售人才。当时,寻找到一个好的推销员并不怎么困难,但是找到像迪伯这样棒的“鼓手”(推销员的绰号)还是不容易的,艾莎的“鼓手”们大都来自佐治亚州及周边各州,甚至还有来自密西西比、阿拉巴玛以及弗吉尼亚的;艾莎指挥、调动他们把可口可乐推向各地。可口可乐的销售网建立了,并且呈发射状;像个特大号圆圈一样向邻近地区伸展。
艾莎为了销售最重视广告,可他并没有做大量的广告,他的广告都是独出心裁的,有时可能耍了点花招,他往往利用商人给自己的可口可乐打广告。
一天清晨,迪伯带着一瓶“可口可乐”去拜访亚特兰大的老苏打水商人弗兹特·赫维尔。老商人并不怎么重视这种新的糖浆水,出于礼貌,对这位“娃娃推销员”口若悬河的介绍不置一辞。迪伯的幽默和滑稽也没有打动这位老先生的心,他只好放下瓶子,顺便答应第二天送一箱过来试饮。事情仿佛只能如此,但是上帝是酬谢勤苦工作的人的,没过几天,赫维尔就在大庭广告下夸赞可口可乐,并向迪伯订购了大量的可口可乐。赫维尔认为可口可乐的受欢迎在于能治疗宿醉,他说:“前一天晚上酗酒的人,早上起不来时该给他灌可乐,这是世上最佳的精神滋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