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
当医生宣告我非截肢不可时,第一个念头闪进我脑海里的,便是我太对不起疼我如命的外婆了。我外婆出生在清朝大户人家,从小便裹着火柴盒般的三寸金莲,她老人家始终
坚持,“身为一个女生一定要裹小脚,才算良家妇女,也才算是淑女”。
我是外婆唯一的香火,第三代只有我这个外孙女,所以,在外婆心目中,我一定要按传统规矩与祖宗家法把两只小脚裹成标准淑女,才对得起陈家的门风,也才能不丢人。
特别是我罹患了近似血癌的严重贫血症,如不裹上小脚,一定会触犯天地之禁忌,而
养不活。当时,是日本人统治台湾的时期,日本政府严厉禁止女生裹小脚,违者重罚。外
婆原以为替自己外孙女裹小脚是自己的家务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所以,不管三七二
十一,便开始为我缠布条、泡药水,用尽力气把我的脚裹得紧紧的。可是,我有严重贫血症,要定期抱到医院输血,必须出入公共场所,自然很快便被好奇的人发现外婆裹我小脚的愚昧行为,而向警察提出检举。
外婆时常被警察抓到警局,但外婆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裹了又裹,简直把警察大人给惹火了,便警告她如果再犯,就以累犯论处,判她重刑。
外婆好伤心唷!
台湾光复了,外婆很是高兴,因为日本人终于走了,她又可以自由地为自己疼爱的外
孙女裹小脚了。
一九四五年,我开始进入小学,每天上课,两脚缠着长长的裹脚布,脚趾由于浸泡明矾水都快烂了。小学老师看我寸步难行,十分奇怪,才发觉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在替外孙
女裹小脚,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便又一状告进警察局,指责外婆凌虐病弱幼童,没有良心。
外婆的心愿又泡汤了,更是伤心。
小学毕业,升上初中。外婆说:“你已快成年了,可以自己做主,这下要裹不裹,别人还管得着吗?”
就在初二暑假,外婆又为我裹上缠脚的长长白布条,又一样浸泡药水,再把我两脚用力捏成一团,让左右脚,除大脚趾外,其余四个脚趾头都并在一起,扭压在脚板底下,再把足躁弓起来,用古钱固定,以减少长度。外婆很用心,很苦心,也很细心。毕竟我这外孙女,是她一生仅有的一点希望,她好希望我成为好命的淑女,将来可以享尽荣华富贵,她很努力,只要能让我幸福的事,她一定努力争取到底。
我的脚一天天变形,外婆很高兴,很有成就感。而我看外婆很高兴,我也很高兴,把所有裹缠的剧烈疼痛全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放完暑假,我们又开学了。
导师和全班同学都以为我两脚摔伤或扭伤,几乎无法自己站立起来,有家人扶着,都还摇摇摆摆。后来,导师很舍不得我这好学生受这种苦,便叫我到医务室,请校医老师详细作个检查。这校医老师解开我两脚的绷带,发觉竟然是缠小脚的裹脚布,好是生气,大骂:“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老古板!”
从此,我的两脚又裹不成了。警察要外婆写下切结书,保证决不再做这种傻事。我看外婆很失望、很伤心,我也很失望、很伤心。我告诉导师:“只要能让外婆高兴,我什么
苦都愿意受,何况裹小脚也不是什么坏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换,为什么不可以呢?”
我想,外婆这般疼我,从小到大,养我、育我、救我,可谓恩重如山,深如海,而我虽然已是十多岁的小大人了,竟然连报答的能力都没有,甚至连让外婆了却裹我小脚的最大心愿都一波三折,无法顺利实现,实在太对不起外婆了。我告诉外婆,再几年我就十八岁了,到时我已成年,有自主的行为能力,便可让外婆好好裹出她喜爱模样的小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