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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经胡城县①(第1页)

【再经胡城县①】

杜荀鹤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年县宰②加朱绂③,便是苍生血染成。

【注释】

①胡城县:故城在今阜安徽的阜阳县北。

②县宰:县令。

③朱绂:系官印的红色丝带,然唐诗中多用以指绯衣。唐制五品服浅绯,四品服深绯。

这首诗通过叙写两次经过胡城县的所见所闻,揭露封建官吏作威作福、欺压人民,反而得到升赏的不合理现实。先后两次经过胡城县的感受,使“我”心情激动,不能已于言。

“去岁曾经此县城”,“去岁”相对于“今岁”而言,说“去岁曾经”表明诗人在抚今追昔。从“再经”忆“初经”,“初经”既在“去岁”,那么,从“初经”到“再经”,不过一年的时间,“此县城”又能有什么变化足以使“我”感**心灵,非陈诗无以骋其情呢?“此”字,表明诗人已经立足于胡城县城,对某些现象感受强烈,有话要说。

“县民无口不冤声”这句如宏钟巨响,炸雷般地揭露了县官的作恶多端和县民所受到的冤屈。“冤声”是诗人亲自听到的。县民一个个都在喊冤,这又是诉之于视觉的感性形象。一县之民,成千累万,竟然个个受冤,个个喊屈,无一例外。

“今年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用“血染成”沉痛地控诉了县宰“以人血染红帽子”的滔天罪恶。县官残酷欺压人民,本应受到惩罚,可是恰恰相反,却得到了“加朱绂”的升赏。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那读者迫切需要知道、但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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