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笔趣屋>中国通史(二) > 第十九篇 内忧外患的民国时期(第1页)

第十九篇 内忧外患的民国时期(第1页)

第十九篇内忧外患的民国时期

一、中华民国的建立

1991年10月10日晚7时许,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由熊秉坤领导首先发难,占领楚望台。之后,总督瑞仓皇逃往长江上的兵舰,起义军很快占领武昌全城。11日和12日,往汉口、汉阳的新军也先后起义,武汉三镇完全被革命党人所控制。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武昌起义。

11日,湖北军政府在武昌宣告成立,由于当时同盟会主要负责人不在武汉,孙中山远在海外,黄兴、宋教仁也未到武汉,组织起义的士兵没有意识到革命领导权的重要性,认为自己地位低微,只有社会上有名望的人担任才能组织政府,遂推举新军第21混成协统领黎元洪为军政府的都督。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新军纷纷发动起义,攻占巡抚衙门,宣告独立。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为全国人民最后推翻清王朝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奠定了基础。

1911年11月30日,独立各省代表联合会在汉口英租界举行,讨论筹建中央政府。12月2日正式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3章21条,议决临时政府采取总统制。12日,在南京召开了各省代表会议。为争取袁世凯倒戈,代表会议决定缓行选举临时大总统,暂时以黄兴为假定大元帅,后因黄兴力辞不就,各方争执不下。12月25日,革命领袖孙中山由海外回到上海,大总统人选众望所归,将临时政府的成立推上日程。

12月29日,各省代表会议在南京再度开会,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改用阳历(公历)。1912年1月3日,又增选黎元洪为副总统,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国务员名单,组成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1月,各省代表会议议决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以红、黄、蓝、白、黑五种颜色代表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即“五旗共和”。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中华民国诞生,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它不仅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同时也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立,揭开了中国现代史的序幕。

南京临时政府在开国之初,颁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政令。在政治上,根据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原则,临时政府宣布,人人享有选举、参政等“公权”和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私权”;命令各官厅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解放“昼户”等所谓“贱民”,允许他们享有公民权,革除“大人”、“老爷”等称呼;禁止蓄辫、缠足、赌博,严禁种植和吸食鸦片等。在经济上,颁布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保护私有财产,兴办实业,废除清代的苛捐杂税;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纲的“公民道德”;集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对于《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等书一律集用,小学禁读经科等。

特别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并颁布了资产阶级的根本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确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内阁向国会负责,内阁各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组成行政机关;参议院为立法机关,选举临时大总统和行使立法权;法院为司法机关,独立审理民刑诉讼,行使司法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南京临时政府最珍贵的政治文献和思想遗产,开创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新格局,在中国政治制度史、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