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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李世民的晚年错误和经验教训(第2页)

造船负担太重,严重影响了当地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巴蜀地区的老百姓建议由他们出钱,雇佣潭州人去伐木造船,既可节省运输费用,又可提高造船效率。李世民采纳了这个建议,让剑南各地迅速募捐,集资造船。由于征收时间急迫,老百姓只好卖儿鬻女,卖田抵宅,去筹集船钱。尽管如此,还是筹不够造船费用,加上谷价狂涨,社会治安混乱,昔日富庶的“天府之国”,此时已是盗贼横行,田野荒芜,乞丐遍地。

听到这种状况,李世民立即派遣司农少卿长孙知人去该地区视察,了解民情。长孙知人调查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之后,对李世民上奏说:“巴蜀地区的百姓,身单力薄,无法胜任伐木造船的大强度劳动,干活十分吃力。而一条大船的建造成本,要花费庸绢2236匹,山谷中的大树已经砍代殆尽,如果不对森林进行保护和蓄养,就没有树木可砍了。伐木的劳役还没有完成,现在又要征收造般佣金,两种费用一起征收,老百姓无论如何是负担不起的。”

听完这些,李世民当即决定免除剑南地区的船庸,潭州造船的费用由国库调拨,但是造船工程还要继续完成。于此同时,李世民又以翠微宫地势险隘,不能容纳百官,又下令在凤凰谷建造玉华宫,结果又征发了大量的民工,耗费了大量的金钱,以满足自己的贪欲。然而怨声载道,对李世民的做法极其不满。李世民早年“取之于而民不愿”的现象当然无存。

“取之于民而不怨”的原则也许同样适合今天的企业。山东沂蒙山老区有一个内地私营企业,是一个加工火腿肠为主导产品的优秀企业,它就是国内著名的金锣集团。公司员工中层人员能拿50万元的年薪,高层人员能拿到100万元左右的年薪,如此之高的薪水让很多人羡慕。

金锣集团的董事长周连奎是这样想的,企业的钱都是领导和工人齐心协力赚来的,既然取之于民,就要用之于民,有付出总要回报。干部50万年薪,他认为这并不高。他们厂有一位24岁的女大学生,原来在河北一家肠膜厂当推销员,全厂一年销售1600万元,她一人的销量就达1500万元,后来因为与领导不和,一走了之,来到了金锣公司。她来到企业时,没有提出工资要求,只是埋头苦干,周连奎主动给她年薪定在50万元。

周连奎说:“我这个企业是私营企业,我常说,大家这么多人,加起来的工资恐怕也不如我一人拿得多。分50万也好,分100万也好,这算什么呢?有人劝我,说工资成本太高,风险也大。我就不承认这个事儿。其实,失去大家才是最大的风险。我这些人有一定的报酬,首先是对他的劳动的认可,是他们自己价值的体现,同时也给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这一举多得的事儿为什么不干?”当然,如果周连奎把这些钱全部据为己有了,别人也不会说什么,但他失去的就远大于他得到的。

一旦身为领导者,在立场上就应先考虑到别人,再想到自己的利益;如能做到无私无我的境界,才会是个令人信服的领导者。须知道,古往今来无论是杰出的政治家或成功的领导者,都因为他们能洞察人性的本能,并利用其优缺点,导向自己所预期的目标;如此,不但事情能办得顺利,还能深得民心。

居功自傲,喜怒无常

人生在世,熟能无过?只要你是人,生活在社会中,就不可避免得要犯错。然而,犯错不能杜绝,但我们可以尽量少犯错,犯小错,或基本上不犯大错。与之相反,晚年的李世民,居功自傲,喜怒无常,出尔反尔,心中多疑,早已没有旷世贤君的风度和气派。可以说他人生的衰败,结缘与此。

人无完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英明一生的李世民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善于纳谏,乐于听从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但到了晚年他却变得居功自傲,喜怒无常,出尔反尔,心中多疑,失去了旷世贤君的气派和风度,制造了不少冤案。

比如,太子李承乾的老师杜正伦,曾经多次劝谏李承乾,希望他悔过自新,抑恶扬善。无奈李承乾好话坏话听不明白。杜正伦便告诉李承乾,是李世民密旨自己来辅导太子,借以提醒太子要尊重老师。然而,傻儿子李承乾当即就拖着拐子腿,去告诉了李世民。李世民以杜正伦犯泄密罪,将他降职调往交州。又因为魏征推荐过杜正伦,说他有宰相之才,便怀疑魏征与他朋比为奸,欺骗圣上。于是下令推翻魏征墓前的石碑,又取消了魏征儿子魏叔玉与公主的婚事。

李世民征伐高丽失败,无功而返。行至定州,受风寒患了感冒,不免有些面容憔悴,茶饭不进,身上忽热忽冷,酸楚难忍。不久,李世民身体上又长了几个毒疮,又疼又痒,简直是生不如死。

侍中刘洎看到之后,不免忧心仲仲,悄悄地向同事说:“皇上御体欠安,痛苦难忍,实在让人放心不下。”谁知话一说出,马上有人向李世民告密。李世民听了别人的谗言,胡思乱想,把新仇旧恨胡乱纠缠在一起,当即下令撤销刘洎的职务,让他自杀。

那位告密小人,就是谏议大夫褚遂良。李世民东征之前,曾让刘洎兼任太子的老师,担任民总尚书,辅助太子执掌大权。临行时还对刘洎说:“我去运征,你辅佐太子,事关国家安危,你可要体会我的良苦用心啊!”

刘洎心直口快,当时表示:“有我在,准让皇上放心。即使有大臣图谋不轨,执法犯法,一经发现,我也会依法办事,该杀就杀,该剐就剐。”李世民一听这话,脸色当时就变了颜色,只因为刘洎平时忠诚耿直,就没有当面驳斥,只是委婉地告诫几句。没料到这次说话,被势利小人褚遂良听到了,一本奏折,就这样结束了刘洎的性命。

回到长安后,李世民病情逐渐好转。刚一上朝,又平白无辜地处死了刑部尚书、远征高丽的行军总管张亮。张亮原本是一介武夫,闲暇无事,爱好左道旁门,喜欢交结巫婆神汉。巫师程公颖说张亮躺着像条龙,面有贵相,日后一定会平步青云,尊贵发迹。张亮信以为真,得意之情经常露于言表。

其中的原有大概是因为陕州人常德发上书告密,说张亮养着500个干儿子,准备在时机成熟时,谋逆造反,篡夺君权。李世民命令马周调查此案,张亮说自己是被恶人诬告,绝无造反之事。同时又历数了自己过去辅佐太宗的功劳,乞求原谅。马周把张亮的自白,如实转告了李世民。

李世民却说:“张亮如果不想造反,他养着500个干儿子打算做什么?还不是为谋逆做准备吗?”就命令文武大臣复议张亮造反的事。众大臣见李世民一口咬定张亮要造反,也就在一旁随声附和,诉说张亮的不是,一致认为张亮该杀。

李世民没过几天就后悔了。他对文武大臣们说:“前些天,李道裕曾对张亮一案提出过不同意见,我虽然没有采纳他的意见,可今天看来,我对张亮的处理太过分了。”但是如此出尔反尔,喜怒无常,要想杜绝冤假错案,岂不是白日作梦,痴心妄想?

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人处事,必须言必信,行必果,说话算数,不放空炮。连市井无赖、鸡鸣狗盗之士都有自己的行规戒律,不轻而食言。如果一个居于万人之上的皇帝,喜怒无常,朝令夕改,不管他过去的威望有多高,再想取信于民,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在李世民的晚年,他周围的正人君子少了,言而无信的奸佞小人多了起来。甚至连一些曾经还算正直的大臣,也随风而化,附合君主,谄媚争宠。

有些史家在评价他时,便根据李世民的晚年断言他是位善于粉饰言行的人,即口头上说得相当漂亮,实际上却不能言行统一。这个观点当然并不完全正确,从李世民的性格分析,他出身军旅,行事刚猛,而做了皇帝以后,不得不修饰言行,注意维持自己的贤明形象,加上他希图长治久安千秋万世之意甚切,所以对自己的本性便甚为克制。到了晚年,自感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对生命的担心使他任性的脾气逐渐占了上风,因此做出许多与贞观前期判若两人的事。这并不能说他言行不一,只能说是个性使然。

一个人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有两种人不犯错误,一种是已经死去的人,一种是尚未出生的人。只要你是人,就必然要犯错,关键还是少犯错,犯小错,基本上不犯大错。著名的荣事达在经营管理上也曾犯过不少错误,由于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机制,强调法治,淡化人治,在资本积累的几步棋上走对了,他们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了,产品开发提高了,人员管理水平提高了,内部的积累、约束机制也有明显提高。

绝对权力可以导致专制、腐败,没有约束机制是根本行不通的。李世民犯错又犯傻,是因为他手中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荣事达的领导决策层,既不犯法,又不犯傻,还能不让人们有争论,就是因为他们的权力是相对的,他们的决策过程有法制作保障,透明程度很高,自然是没有争论了。不犯错不可能做到,不犯法、不犯傻却有可能做到。关键还是要有“阳光机制”和“法律机制”做保障。

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往往是有不足的一面。身为一个有见识的领导者,客观衡量事物,有时甚至还包括自己不可妥协的原则。领导者应该从内在外在等条件,广泛考虑,客观衡量,才能得到正确答案。这一点,有时候还包括自己不可妥协的原则。只有做到这样的地步,才能算是一位有见识的人。领导者必须靠大家提出的合理建议,作为警惕自己的标准,防止自己做错事。

重猜忌,不肯采纳别人意见

有道是“神龟虽寿,犹有竞时”,人的生命也是有限的,轰轰烈烈的事业也只有那么十几年的工夫,转眼即是华发之年。然而,这种人生的轮回对于李世民来说毕竟过早了些,太快了些,李世民不到五十岁便已进入了人生和事业的晚年。

晚年的李世民疾病缠身,于身体始终走下坡路。由于深知自己病情的严重,李世民对身后事的忧虑越来越重。回想自己以英明神武而取得天下,制驭群臣,而自己的继承人李治却如此软弱无能,能否使群臣俯首,能否固守大唐基业确实难以预测。担心自己百年之后,李治会遭强臣所制,也担心有人会利用李治的宽厚图谋不轨,而自己一定要在生前替李治除掉他自认为的潜在危险。正是在这种心态之下,李世民猜忌之心越发严重,从而制造了一系列的冤假错案。

早在李治初立之时,李世民就开始为他清除身边的危险,例如,李世民曾经考虑过改立李恪为太子,但遭到反对。此议不成之后,他立即对李恪加以告诫:“父亲爱儿子,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别人说,儿子能够忠孝就好了。如果不听教诲,忘弃礼法,一定会受到惩罚。到那时,父亲再爱儿子,又有什么办法呢?从前,汉武帝死后,他的儿子汉昭帝继位,燕王刘旦一向骄纵,对昭帝不服,霍光仅送去一纸诏书,就使他身死国灭,做为臣子的人,不能不谨慎小心。”

贞观后期发生的刘佑和太子李承乾之乱,在李世民心中投下了难以消失的阴影。他执政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重大而又集中的背叛事件,特别这两次事件的主谋都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尽管叛乱和政变没有酿成大祸,但李世民已深刻意识到,他的统治并非一帆风顺。

综观贞观年初期,李世民对大臣们,特别是对一些他所亲近的大臣是非常信任的。然而,当太子李承乾之乱发生后,他的猜忌心理便急剧地膨胀起来。他转而觉得,自己的儿子和近臣并非完全可靠,他们过去可信、今天也还可信,然而明天却未必没有可能会走到自己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可能一旦出现将会更加危险,小则动乱,大则失去江山。基于这种认识,他由此暗暗确定了一个信念,即:今昔有所不同,对大臣不能完全信任,必须随时提防他们可能做出的不轨行为。

在李承乾事变中,李世民以叛逆罪杀了凌烟阁功臣之一的侯君集,这是他执政以来第一次诛杀这样功高位崇的大臣。自此之后,他恪守已久的“用人不疑”的信条就被抛弃了,代之以猜忌和不信任。刘洎太宗猜忌病症的牺牲品。

刘洎此人忠直敢言,有似于魏征。李治刚被立为太子,刘洎便向李世民上疏,主张朝“尊贤重通”的方向培养太子,很合李世民心意。可以看出刘洎作为一个性情忠耿、直言敢谏的大臣,还是颇得李世民信任与爱重的。

但是随着李世民思想的蜕化,猜疑之心日重,素受重视的刘洎也渐渐失去了在皇上心目中的地位。刘洎和崔仁师、岑文本又都卷入了立太子的纷争之中,他们三人是魏王李泰的支持者。魏王李泰失败后,他们自然被作为魏王李泰一党先后遭到打击。崔仁师先因“忤旨”被贬,后来褚遂良又告他有“罔上”之罪,黜配龚州。

贞观十九年(公元644),李世民征辽失败,还在途中患病。车驾至并州。太子李治率百官前来迎驾。褚遂良问起皇上的病情,刘洎垂泪道:“圣体患疽,极为可忧。”不料褚遂良因厌恶刘洎,见到李世民却无中生有地说:“刘洎说:‘国家之事不是忧,此时正当辅少主行伊、霍故事,大臣有异志者诛之,天下可定矣。”’伊、霍即商代的伊尹和西汉的霍光,因商汤王、汉武帝死后,幼主即位,他们二人都辅佐过幼主掌握大政。李世民听罢十分恼火,说:“我尚健,他竟然这样。”

李世民病愈之后,召刘洎质问,刘洎照实回答,李世民又召马周对质,马周证实刘洎所说是实,但褚遂良却一口咬定刘洎所说是“行伊霍故事”。本来此事既然证据不充分,就不能定案,然而李世民却转了念头。他联想到刘洎以前说过的话,认为他很有可能在自己死后左右朝政,太子仁弱必制不住此人,留之恐有后患,于是下令赐死刘洎。

就这样,一位职高位显且有丰功伟绩的宰相在谗言诬陷之下,被疑心过重的李世民送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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