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刚好从屋内走出来,冲我喊:“我爸背疼,进来给捶一下背,尽在那里唠叨什么。”
从老家回来,公司积聚了大量的工作,我连续加班,再不得闲。
一日,经理问我:“你与秋林分手了吧?”
我愕一愕,不知她何出此言,回头一看,同办公室的一班同事均看着我。
他们,全在等我与他分手?
秋林原也是我的同事。
我几乎已经忘了那是哪年哪月的事了,似乎,他刚刚从学校毕业,做了我的手下。
我对下属一向严格,所有人都惧我三分。只有他,并不怕我,遇到工作的事,一样与我据理力争。
时间久了,我倒有点欣赏他。
直至他约我去吃饭,为了不伤害他的自尊,我也就答应了。
谁知这次极之普通的饭局,竟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片。
第二天,我回到公司,从文化栏到网站,到处都有我们俩人把酒言谈的照片,从某一些照片的角度看,我们头挨着头,极之亲密。
当天,秋林说,为了保住我的地位,他选择辞职。
这原是一份对他而言可能有很好前途的工作,他就这样突然放弃了,引起一片哗然。
我觉得,我欠了他的,永远也偿还不完。
五年后,有旧日同事问我:“你可知道那些照片是谁放到网上去的?”
我摇摇头,我哪里知道,无非是些无事生非的无聊人。
同事将水杯重重放在我面前:“来说是非的,便是是非人。”
我一时不解,怎么,难道当年放照片的,是秋林自己?
这一年,我已决定与他结婚。
所以,无论真相或者假相,我都不想再追究了。
我取出了所有积蓄,在湖尾区买了套房子,不大,只有八十坪,两个人住是够了。
交款时,他突然提出,愿意承担一部分--大约十分之一的样子。
我完全是意外之喜。
从前公司辞职后,他一直未有再找到合适的新工作,这里一个月那里半个月的东混西混,也作不出什么名堂,后来干脆賦闲在家。所有的生活款项,均从我兜中掏出去,大至电器家私,小至衣服鞋袜。开始时,他总是说:“借你的,总会还的,你不用担心。”后来日子久了,也不提了,大约是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越来越坦然了。
像今次这样,主动提出要出钱的,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我不禁担心:“你有钱吗?”
秋林的脸登时涨红:“你小看我?”摔了门就出去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做错,跟在身后不停道歉,一路跟出去,至大街上。
那条大街,我亦是终身难忘。
我追着他,终于,他停下来。
他瞪着我,不像看着伴侣,像看着一个杀父仇人。
我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仍瞪着我,一言不发。
“对不起,原谅我。”
他冷哼一声:“说对不起就可以了还要坐什么牢,还要枪什么毙?”
“那你要怎样?”
“给我下跪。”
“不要闹了,这是街上,别人看笑话。”
“下跪!”他咬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