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情却有趣得很。就在1965年,麦当劳的股票上市的时候,亨利汉堡却永远他说“Bye—Bye”了。
放手让第二代经理成长
50年代中期,美国已经有许多的连锁。而在这些里面,麦当劳可谓独具一格。主要的是从一开始,麦当劳就专心于制订、规划并且实行整体营运计划。
克罗克雄心勃勃,想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连锁,或者,还要让麦当劳走向世界。故此他认为麦当劳兄弟的那一套还有必要发展出更为精明先进,更为紧密,无懈可击的制度。
他想要的,是一个完整而又简单的系统。不完整必然会因某一环节上的缺漏而造成损失,或者还可能酿成大祸,而太复杂又会因机构臃肿,会因做事太繁而影响效率。
其实,大的方向确定之后,这项工作主要是由克罗克的助手们——麦当劳的第二代经理们来完成的。
这些个新经理是:透纳、史恩勒,还有一位叫作卡洛斯的。
这些新经理们发现,对麦当劳系统的改进必须从四个方面开始干。
那就是:改进产品,发展比较好的原料供应关系、提高建筑及器材的水准、组织、营运单位以训练并考核各个加盟店的作业。
于是他们四人(包括克罗克)便开始分头干起。
为了在一个崭新的行业——速食业中推行Q·S·C的观念,麦当劳在餐饮行业之外造成了极大的推动力。它带来的改变不仅局限于本行业,还给美国的农业、食品加工甚至器具制造业,都带来可以称之为革命性的大改变。
1。不停地研究改造
麦当劳的初期员工,对产品的品质几乎有着宗教一般的狂热,而且他们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是:他们完全不受传统餐饮业经营方法的束缚。
这可以说是麦当劳的老传统了,从麦当劳兄弟开始就有这样的先例了。
麦当劳的员工一直好像都是那种以前从未在这一行中干过的人。
当然,这是个缺点,但也是优点。透纳说道:“正因为我们缺乏经验,我们必须摸索每一件事,从头学起。”
这样一来,几乎每一件事都是用实验的方法来进行的。好像就没有一件事是不值得去尝试的,没有一件事是不经过讨论的,所以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也充分说明了麦当劳这个群体的力量。
更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没有一个方法是不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替代的。这就是说,麦当劳的工作事实上变成了一种在真实的商业世界中做实验的工作。
透纳有言:“我们不断地寻找改进的方法,改进了再改进。”
麦当劳的薯条就可以作为一个好的例子来用。当然,我们并不探讨薯条如何放置,如何制作,如何。。,我们要分析的是他们的思路。
麦当劳系统公司成立伊始,薯条占到了全美马铃薯使用总量的5%,而如今,由于麦当劳公司的大力发展,薯条已占到马铃薯使用量的25%!
这是怎样一个巨大的变化,增加了4倍之多!大部分农民都不得不承认,由于麦当劳在马铃薯的种植、加工上的改良工作,使得马铃薯市场得以迅速地发展。
克罗克颇为自豪他说:
“我们的竞争者卖的和我们一样的面包,一样的肉饼,而且价格也一样便宜。但是,说到薯条,那就不大相同了。没有一家竞争者敢跟我们竞争薯条,你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在上面费的心力有多大!”
从麦当劳兄弟那里,他们没有得到任何秘方。薯条的独树一帜完全是不断研究、不断探索的结果。
最初工作人员不断地积累经验,来发现炸出薯条的最佳途径。他们不惜动用巨款,建立实验室,专门进行研究,不因利小而不为,结果日臻完美,为世界所惊叹。
他们从不怕麻烦,不惜千里追踪,寻找最佳供应商的出货者,发现他们有固定的种植与施肥的方法。在麦当劳的连锁店1962年超过400家的时候,他们终于有能力影响那些种植马铃薯的农民考虑麦当劳的需要和建议。这时麦当劳的马铃薯年消费量已达到了600万磅之多!
由于这个原因,马铃薯农愿意按照麦当劳的指点去做了。这样麦当劳就在这项10年以前它还一无所知的工业上,带来了重要的变革和改进。
麦当劳自己研究探索,并积极推行以提高原料品质。他们还在加工的方法上大加改革。
德斯普兰店开张后不久,供应瓦斯给麦当劳的凯丁告诉克罗克说,在北芝加哥有一家热狗店,薯条炸得相当棒,要他去看看。克罗克便欣然前往,果然如获至宝——这种所谓的“芝加哥式”炸法果然令薯条更香更脆。于是,这种预先炸3分钟,临时再炸2分钟的新炸法便被下令在所有的麦当劳餐厅加以利用和改进。
麦当劳从来不满足,不满是他们向上的车轮。就在50年代末期薯条成为麦当劳连锁店中最重要的产品时,他们想到的是,如何将炸薯条由一门艺术转变为一门科学。
首先提出要把炸薯条自动化的,就是马丁诺的夫君路易先生。这位老兄提出,要让产品“完全无缺点”。这不能不说是麦当劳的一种品质、一种精神。
路易拥有一家麦当劳餐厅,克罗克又授权他在芝加哥郊外开设一实验室进行实验——可见公司最高领导层对创新的支持!虽然这种创新未必能够成功。
哦,还有必要加一句。在当时公司里开设实验室都是很少的。大概除了克洛福特、汉斯等超大型食品工业以外。
然而路易却兴致勃勃、雄赳赳地进入了角色。
一年之后,有了突破性的表现。
这个发现正是自动控制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