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在讲求实际的中国人心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鱼一旦入水,鸟一旦展翅,就完全自立,行善也就大功告成了。鱼和鸟不会再指望放生的人去供养它们及其众多的“家庭成员”。由于行善的人只想让自己的善行记录下来,他们就可以去于自己的事情去了,不用担心会出现烦心的结果。然而,在中国,“善门难开”,而且更难关上。没有人能预见自己的好心好意在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大家又都知道承担责任的风险,所以,最为明智的做法就是小心谨慎,避免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因此我们说中国人总是善于在危险发生前把它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被一名当地的绅士请去行善,为一个全瞎的可怜乞丐治眼病。由于那乞丐患的是白内障,这位传教士最为擅长的也就是帮别人治疗白内障,所以乞丐的视力恢复得很好。治好之后,这位绅士又把传教士请去,告诉他,这个瞎子靠的就是他的瞎眼乞讨,现在失去了乞讨的理由,因此这位传教士要弥补这一过错,把他带回去雇作看门人。有时,一位行动不便的好心的老妇会招待一下她认为值得款待的其他老年妇女,而这些老年妇女其实是残酷命运的牺牲品。我们的确听说过这个事例,但仅此一次,不过要比我们设想的多一些。说了这么多贬低的话,我们必须承认,“诚心诚意行善”在中国人生活中是很少碰到的。
一旦有大灾难降临,比如大饥荒或者洪涝灾害,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有关官员,总是先后迅速赶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心急如焚地进行现场的指挥和调动。但是,这些赈济措施不是大规模地统一实施,正如这些不断发生的灾祸本身所暗示的那样,而只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灾难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后也不会再发生。并且,对难民的救助偏偏在他们最需要救助时就停了下来,也就是在早春时节,长期的困苦和人口拥挤已使他们极度虚弱,最容易得病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打发他们一点现钱,让他们尽快回家去尽可能地恢复原来的生活,剩下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当然,这样做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政府已经是力所能及的范围了,救灾基金也已经发完了,田里有活要干,如果他们回去干农活,麦收时就能有饭吃。官员们知道,如果难民在天气转暖时还留在外面不返回家园,他们就可能会死于瘟疫。瘟疫是比洪水猛兽更可怕的灾难,对政府而言,小范围的灾难总没有成群结队地死去触目惊心。
类似的精神,也体现在“腊八施粥”这个热闹非凡的慈善活动之中。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活动是一种典型事例,表明中国人的行善浮于形式,只讲表面工作。按照习俗,中国的农历十二月初八,那些积累了大量行善愿望而平素没机会满足的人,便在这一天白天都来者不拒地慷慨施舍最为质次价低的粥汤,路边的乞丐或是穷人们——这些平素他们最看不起的人——在这个时候,也得到了我们的“善人”的恩惠。这种持续大约十二个小时的行为就称为行善,是积德的一种途径,可以为人们所谓的生死簿上重重地记上一笔。
如果碰到好年景,就没有乡下人来喝粥,因为即使最穷的人家里也可以吃到这样的粥,甚至还要好一些的粥。然而,这并不能使施粥的人怠慢此举,他们也不会把粥换得质量好一些。相反,施粥的人一如既往地宣传自己的善意,丝毫不敢怠慢,即使他们不比往年更夸大。这天过去了,终究没有一个人来要一碗粥汤(虽然他事先早就知道),只好把粥汤倒进一个个破坛子里去喂猪。行善的有钱人极其神气地回去休息了,他可以认为,尽管没有一个穷人来出席他的“宴席”,他仍然是摆出了一个样子来,人们也是见着了的,他也尽到了一年的责任,良心上有了满足,也没什么遗憾的了。但是,如果遇到坏年景,粮价涨得惊人,穷苦的人们端着饭碗在他家的门口排队时,还是这个有财有德的人却不发出任何“行善”的告示,理由是“施舍不起了”!此刻的“善人”,为何不再关注自己的辉煌形象呢?
我们曾经提及,在中国的大街小巷里,成群结队的乞丐处处可见。正如人们熟知的那样,乞丐在城市里组织起强大的丐帮,远远强大于与之争斗的其他帮会,原因在于乞丐既无所失又无所惧,他们独立于世。现今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团体,还有领导人,颇不失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帮会。设想一个顽强的乞丐,以日内瓦仲裁所特有的“恰如其分的勤勉”,长时间地向一个店主乞讨,却遭拒绝,这个店主就会因此受到大批饥民的侵扰,他们赖在那里不走,气势汹汹,让这个愚顽不化的店主招架不住,若不满足乞丐们不断加码的要求,自己的生意就没法做。店主与乞丐双方都知道这一点,因此,这种变了质的施舍总是像涓涓细流那样永不间断。
同样的原则,经过明显的变通之后,也适用于小规模地赈济那些随处可见的川流不息的难民。我们从以上这些事例中发现,赈济的目的不是让受惠人获益,而是使行善之人获取回报。中国有句古话,叫作“知恩图报”,做什么事情都必是要讲一个付出与回报的,行善也是一样。中国人行善的目的,好比在掷双骰的赌博中掷出四点一样,凡与行善者有关的人,都要有理由肯定自己会“往前走”。
说到中国慈善事业的缺陷,一定要加上这样一条:任何救灾救民的钱粮,几乎都不可能逃避中国的层层压榨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它与中国政府的其他部分一样有着良好严密的组织。要把常备的救济钱粮全部占为己有,那是不容易的。
但是,人们完全可以看到,每逢大饥荒的紧要关头,人民的水深火热并不足以阻止各级官员最无耻地侵吞原本应该由他们发放下去的救济款,他们虚报灾情,克扣救灾款项,他们的精明的头脑在这个时候充分发挥了作用。此时,公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灾情和重建家园之上,外界又对救济款项的筹措和使用一无所知,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贪官会做出些什么丑行便不难想象了。
大把大把的钱财流进他们的腰包,而许许多多的老百姓却正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缺衣少食,挨饿受冻。这样发展下来,慈善事业最终都成为官员们生财的手段,为了从穷人们那儿捞上可怜的一点,他们都会乐此不疲。
当中国人终于开始了解西方文明时,他们时常被迫接受最坏的方面。西方的先进总是让他们接受最为沉重的打击,越是中西对比,越是让他们苦不堪言。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里到处都是慈善机构,基督教世界以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这个世界在他们心目中就如同极乐世界,成为他们向往的天堂。然后,他们或许会想到去探究这个颇有意义的事实的原理,他们或许会注意这样一个引人联想的情况:中文的“仁”字,不像其他与情感有关的字那样有“竖心旁”,它也根本没有“心字底”。中国的善,也是行之而无诚心可言,只是嘴上的行事罢了,其普遍后果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本能地从事实际的慈善活动,不管何时何地,都自觉地要求有机会展示这个本能——这种心理状态中国人完全没有。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这是中国人本能的创造,不假思索的产物,不在西方文明进展的历史过程中,它在中国的文化中上演着一幕又一幕,可是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它的深入人心,是我们始料不及的,这种所谓的慈善有着天使般的面孔,却没有那圣洁的心灵,是中国化的,变了质的本能。
百顺“孝“为本能
希腊人把“爱”分为三大类:一曰天伦之爱;一曰夫妻之爱,包括兄弟姐妹之爱;一曰朋友之爱,延伸到对智慧、对正义的热情,和对其他动物、其他事物的喜悦。中国人则更进一步地把天伦之爱加以分类,并分别地加一个专有名词。父母对儿女是一种下倾的爱,名之曰“慈”。儿女对父母是一种上报的爱,名之曰“孝”。
我们要讨论中国人的特点而不提及中国人的“孝心”,那是绝不可能的。中国文明的渊源,与孝是不分家的。孝道既是中华文明生发生型的源头,也是“天道”。在“孝”这个会意字中,上部偏旁是“老”,下部偏旁为“子”,表示上下连续,无有终始,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国文化是建立在孝道基础上。“百善孝为先”道出了中国文化的核心,一部《孝经》为诸经之经中之经。孔子把“孝悌”置教育之首,《礼记》第一篇“吉礼”讲祭祖,谈的就是孝道。而“忤逆不孝”在古代刑典中被列为重罪。
但是,说起孝心一词,与我们曾经不得不使用的许多词语一样,给中国人的感觉,与我们习惯赋予它们的意思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无论怎样准确地翻译成英语,却还是有许多词语及其意义为汉语所特有,是无法翻译传达的,最难翻译的一个词是“礼”,它与孝心密切相关。为了例证这一点,同时也为了给即将讨论的中国人的孝心这个特点提供一个背景,我们最好是引用一段话(转引自《中国总论》):“礼是中国人一切心理的缩影;在我看来,《礼记》是中国人能为其他民族提供的关于他们本民族的最确切最完整的专论。中国人的情感,如果有的话,是靠礼来满足;中国人的责任,也靠礼来完成;中国人的美德和不足,也是参照礼而得出;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基本上靠礼来维系——一言以蔽之,对中国人来说,礼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社会和宗教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人人都会同意卫三畏博士对这段话的评论,他认为:“把中国的‘礼’翻译为英语的‘y’不够全面,因为‘礼’不但包括外在行为,同时也包括所有礼仪的正确原则。”
探知中国人孝心,有一个最让人满意的方法,即翻寻“四书”和其他经典,尤其是《孝经》中的有关教导诸如“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亲他人者,谓之悖礼”之类。我们这里只是注意那些被中国人付诸实践的教条。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孝心不仅是一种特性,而且是与众不同的特色。必须记住的一点是:中国人的孝心是多面的,同样的事情,并不是在所有情形或所有的观察者都能看到的。
在1877年于上海举行的传教士大会上,晏马太博士①宣读了一篇关于“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文章里,他具体总结了他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生活经历。在这篇论文的开头部分,晏马太先是谈了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种证明,然后指出:“‘孝’这个词很有误导性,我们要小心上当。在我们了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国的儿子是最不孝顺的,不听父母之言,从他们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时开始,就从不让步。”理雅各博士——中国“四书五经”的杰出翻译家,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后回英国,他也曾引用过晏马太博士的这段文字,但其目的是最强烈地表示异议,声称他在中国的经历和所看到的全然不是那样一回事。这只说明一个人们熟知的道理:人们之间有正常的意见分歧,好比不同的温度计显示同一地区的温度也会有所差异一样,正确意见只能来自各种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虽然不能和谐地化为一个整体,但要比其中任何一个部分更全面,便于我们总揽全局。
中国的儿童从小就没有到严格管束,也没有学会对父母言听计从,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立即服从的观念,他们照例也没有。这些都是最不容置疑的事实,无数经验都可以证明。然而,这些没有管教和疏于管教的儿童在年龄稍长之后,结果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坏,这似乎也是事实。中国人说:“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道出了这样一个想法: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会去干他们应该于的事情,不需要先前什么引导。然而,这个说法也许与其他的义务有关,这些义务构成了孝顺行为的某种理论基础。这种现象的发生,似乎在于中国人孝的信条的本质,在于教人行孝的方式,也在于孝处处居于优先地位。《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日常流传的说法之中,有一个说法是:“百善孝为先,但要看动机而不是看行为,否则天下无孝子。”中国人被特别地教导,一切道德败坏,根源都是缺乏孝心。违反礼节,是缺乏孝心。不忠君,是缺乏孝心。为官不尽职,是缺乏孝心。不诚心待友,是缺乏孝心。杀敌不勇,是缺乏孝心。②我们因此可以发现,有关孝的教义,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追溯动机,乃至觉察全人类。
人们普遍认为,孝的真正基础是感激之情。《孝经·圣治章》专门谈及了这一点。守孝三年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孔子所说的“孩子生下来的头三年,不允许离开父母怀抱”。守孝三年似乎是孩子对父母的一种报答方法。羊羔跪乳已是众所周知的孝顺的典范。孝要求我们善待父母给予我们的身体,否则我们就轻视了他们的仁慈。孝心要求我们:父母在世时好生侍候,父母去世后崇敬有加。孝心规定:儿子要谨循父道。孔子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不过,如果父母明显有错,孝心也并不禁止儿子试图改变。卫三畏博士从《礼记》中引证了这样一段话:“父母有过,下气抬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父母这种错误的告诫,允许废弃不用,而在中国,我们却很少耳闻,这并不奇怪。
在《论语·为政第二》里,我们发现孔子对孝心的本质在几个地方作了不同解释。他的回答因提问者的情况而各异。第一次是回答鲁国一名官员的提问,把孝心概括为“无违”。他显然在提问者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有待时间和思考去发展。
“无违”只是意味着“不要不顺从”,这位名为孟懿的官员很自然就这样理解。但是,孔子与他的国人一样,有一种“拐弯抹角的天性”,他不是当面解释给孟懿听,而是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一位弟子驾车送他外出时,才重复了孟懿的问题,并重复了那个解答。这位名叫樊迟的弟子听了“无违”这个词语之后,极其自然地问道:“您这话的意思是什么?”这一问,给了孔子一个切实的机会,他用这样一段话说出了真意:“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与樊迟的对话,实际上是孔子让樊迟去把孔子自己的话转述给孟懿,让他因此推导出“无违”的真正含义!孔子在另一次回答孝顺的意思又是什么时,强调要对父母以礼相待,否则如果只是照顾父母的身体、就降到了狗和马的水准了。
中国人认为,为人处事应当以孝为本,而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百孝之中,父母为先。这在中国是个自古就流传的观念。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对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子孙违反教令”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解放前,还有家族对“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
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在封建家族里,宗法思想特别表现为续家谱。家谱制是家族意识形态共同体,而祠堂则是执行族规族法的政治共同体。为家族公有的族田,是收拢宗族和举办家族公共事宜、救济事业的经济共同体。一个宗法制家族,伊然是一个小社会。这一同构效应对于中国封建制度的长期延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孝道”作为宗法制度的一个方面为封建统治者所利用,而且是与中国封建国家相互依存并一起发展、强化的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体化调节在组织层次上的产物。它对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是重要的组织力量和稳定因素。
古籍中有很多关于孝的记载,孔子就曾明确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其含义是在他所喜爱并且希望找回的古代,孝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孔子这段谈话已经过去了许许多多个年代,他的教义已经有足够长的时间渗入中国人的血液,并且确实也是如此。但假如孔子活在今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会比以往更加肯定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我们已经注意到,普通有良心的人在回答孝这个问题时,的确没有提到其他的责任。不过,我们也应该弄清楚,孝究竟还包括哪些内容。如果随便找十个没读过书的人,问他们所理解的“孝”是什么时,很可能会有九个人齐声回答说:不让爹娘生气。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被侍奉好。他们或许还会简洁地说,孝就是“无违”、“不违背”,如孔子所言:“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尽管孔子使用这些语句时,是有其特殊含义的。
如果我们的读者中有人愿意看一看这个理论付诸实践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去仔细想想二十四个孝顺的例子,有“汉文帝亲尝汤药”、“闵子骞谏父留母”、“姜诗孝母涌泉跃鲤”等等,这些故事收在同名书中,为人们所熟悉,且流芳百世。有一个故事说,后汉时期有个男孩,六岁时去一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用橘子招待了他。这位懂事早的孩子见机略施了一下中国人的普通小技,偷了两只橘子塞进袖管。但当他鞠躬告退时,桔子滚落在地,这位男孩尴尬万分,但他却显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跟前,讲了一句让世人记住的话,这句话使他的名字被人们传诵了将近两千年:“我娘很爱吃橘子,我要把这两只橘子带给她。”鉴于这个男孩的父亲官居高位,在西方人看来,这个男孩可以利用别的机会去满足他母亲对橘子的需求,但对中国人来说,这个男孩是尽孝的典型范例,因为他自幼就想着母亲,或者或许可以说,因为他这么快就编造出了一个借口。另一个晋朝的男孩,父母没有蚊帐,他八岁时想出一个好办法:他早早地上床,整夜安安静静躺着不动,也不打扇子,好让家里的蚊子只咬他一个人,让他父母睡个安稳觉。这个朝代另外还有个男孩,跟一个不喜欢他的后妈生活,但后妈非常爱吃鲤鱼,冬天又弄不到。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赤身躺在冰面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了之后很感动,便在冰上钻了一个洞,并跳出冰面,为的是能被烧给这位坏脾气的后妈去吃!